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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3808-348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5046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1-16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17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为青少年课余时间进行健康有益的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开展公益性活动;负责办好艺术、体育、科技等学科的教育培训,发现和培养青少年学生优秀人才,展示青少年文化建成成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878,358.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8,358.46元,占总收入的37.4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800,000元,占总收入的62.54%。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898134.46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有彩票公益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338,827.85元。其中:基本支出1,116,344.29元,占总支出的83.38%;项目支出222,483.56元,占总支出的16.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976086.44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6,344.2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4289.50元,主要原因为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6.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3.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2,483.5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00375.94元,主要原因为上年支付科普活动10万元,上年有彩票公益金结余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6,344.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38%。与上年对比增加124289.50,主要原因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993,398.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6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6,29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354.12元,完成预算的41.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652.12元,完成预算的48.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02元,完成预算的27.0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把有限的资源更多地用在教育发展工作上。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1373.88元,下降61.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690.88元,下降63.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2683.00元,下降49.8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把有限的资源更多地用在教育发展工作上。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52.12元,占79.77%;公务接待费支出2,702元,占20.2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52.1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652.1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检查工作及日常所需、处理相关应急事件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0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0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的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部门资产总额2,606,737.29元,其中,流动资产1,749,101.29元,固定资产857,6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1,581,725.6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132,8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180.00元,其中:货物81,480.00元、工程0元、服务16,700.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未对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