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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3827-324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4955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1-15
  • 时效性
    有效

共青团石屏县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71201000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石屏县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石屏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石屏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共青团石屏县委是指导全县共青团组织发展和团员队伍管理、教育工作;培养、树立、宣传全县各条战线上的各类优秀青年典型;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宣传报道;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青年志愿者工作;负责开展全县青少年外事工作,加强对全县青年社团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全县团组织围绕提高青年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技术素质开展工作;组织青年开展各种形式的生产经营管理、岗位成才、科技开发、思想教育和文化活动;指导全县农村团员青年学文化、学科技,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开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活动。指导全县中职中学共青团的思想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和科技活动等工作,指导全县中学的共青团工作;负责全县“希望工程”的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开展希望工程宣传教育、帮扶助教活动;指导全县少先队工作,负责少先队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有利于少年儿童成长的活动。协调社会各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维权工作,接受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举报,交有关部门查处,为受害者提供或寻求法律帮助。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注重固本强基,抓实自身组织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团,大力推进共青团改革攻坚,基层团组织基础不断夯实,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提供坚强保障。 

  2、把握时代脉搏,注重思想道德建设。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团干、团员青年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殷切期望,不断增强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在广大青少年中营造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二是以建团95周年为契机,利用“学雷锋活动月”、“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等重大节日,在各级团组织和少先队组织中深入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不忘初心跟党走”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以丰富的团队活动凝聚青少年。三是持续推进“青年之声”建设。不断加强共青团宣传队伍建设,发动各级团干部、青联委员、青年典型、大学生骨干等,在各类社会舆论活跃的网络空间主动发声,引导网络舆论,传播石屏青年正能量。 

  3、围绕中心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制定了《共青团石屏县委实施3433工程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围绕革陋扶贫、思想扶贫、产业扶贫、公益扶贫、志愿扶贫等,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为脱贫攻坚注入新的正能量。二是发放青年创业贷款扶持青年创业,组织参加各类培训搭建青年创新创业平台,同时做好青年创业就业见习上岗工作。三是开展 “金秋圆梦”“腊月暖冬”幸福“微笑”微心愿等行动助推爱心公益。围绕脱贫攻坚、异龙湖综合治理“摘帽”行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等工作,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4、坚持以人为本,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成立石屏县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拓宽青少年社会锻炼平台,着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石屏县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石屏县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石屏县委员会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石屏县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合计1,921,774.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3,133.89元,占总收入的84.9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88,640.96元,占总收入的15.02%。收入比上年减少232,495.20元,主要原因是西部志愿者人数减少,且上年度志愿者生活补助等项目资金结余较多,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减少206,839.08元,同时各单位拨付的工作经费减少,导致其他收入减少25,656.1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石屏县委员会2017年度支出合计2,418,748.53元。其中:基本支出970,296.66元,占总支出的40.12%;项目支出1,448,451.87元,占总支出的59.8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比上年增加563,719.01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公车改革后,交通补贴的发放,基本支出增加48,302.73元;西部志愿者生活补助及保险缴费增多,项目支出增加515,416.2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石屏县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0,296.66元。比上年增加48,302.73元,主要是公车改革后,交通补贴的发放,导致基本支出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8.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1.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石屏县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8,451.87元。比上年增加515,416.28元,主要是西部志愿者生活补助及保险缴费增多。支付西部志愿者生活补助及各项保险缴费等1,255,441.87元,召开少代会、第二届青联换届会议等支出16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石屏县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7,773.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97%。比上年增支726,421.94元,增长51.84%,主要是人员工资增长,交通补贴发放以及西部志愿者增加导致生活补助及各项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14,881.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交通补贴发放,团县委日常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公务支出等;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392.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9,499.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石屏县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1,000元,支出决算为9060元,完成预算的6.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060元,完成预算的8.0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车改革,车辆划归文旅投公司管理,2017年度无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公务接待支出主要使用其他资金,未使用财政拨款资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0,492.73元,下降53.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488.73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元,下降0.0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车改革,车辆划归文旅投公司管理,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9,06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06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0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调研指导、其他县市来学习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石屏县委员会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187.27元,比上年增加42,660.70元,主要是公车改革后,交通补贴发放以及2017年度召开了少代会、第二届青联换届会议等增加了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石屏县委员会资产总额4,974,036.88元,其中,流动资产658,571.88元,固定资产4,315,4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3,346.3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93,806.31元,固定资产增加104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石屏县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度,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石屏县委员会取得财政拨款收入1,633,133.89元,实际支出合计2,418,748.53元。其中:基本支出970,296.66元,项目支出1,448,451.87元。2017年度项目绩效情况如下: 

  1. 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全年累计举办县级团干部培训班3期,培训各级团干部250余人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科学制定团员发展规划。全年发展团员900名。深化创建云南省第二批少先队工作综合示范区,顺利召开了中国少年先锋队石屏县第二次代表大会。举行了2017年石屏县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班,全县125名辅导员参加了培训。新建“两新”团组织7个,成功打造了龙韵养生谷非公团建示范点1个。建成“青年之家”县级示范平台8家,全力搭建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服务团员青年的三大核心阵地。 

  2、坚持抓政治引领不放松。制作推出各类新媒体作品30余件,微信话题阅读量2000人次。开设“团青学习汇”微型课堂。团县委书记班子带头深入学校、农村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2场次 

  各乡镇团委开展学习宣讲活动9场次。以建团95周年为契机,利用“学雷锋活动月”、“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等重大节日, 

  在各级团组织和少先队组织中深入开展“青春畅响”等主题教育活动30场次,覆盖团员青年2万余人。组织开展“争做新时代好队员”主题队日活动,覆盖全县115个少先队大队,1.5万余名少先队员。 

  3、发挥新媒体舆论引导作用。持续推进“青年之声”建设。加大“青年之声”网络互动社交平台宣传力度,整合各方有利资源积极开展“青年之声”线下联盟活动。截至目前,平台浏览量达217万余次,答问数量达2509次,点赞数量达1875次。加强共青团宣传队伍建设,组建了一支394人、涵盖全县各行各业优秀青年骨干的网络宣传员队伍和网络评论员队伍,引导网络舆论,传播石屏青年正能量。 

  4、准确定位,开创共青团脱贫攻坚工作新格局。积极探索社会扶贫工作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全力发挥团组织在助力扶贫攻坚工作中的作用。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650人,实现新增劳动力转移就业280人,其中转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0人。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0笔720万元,贷免扶补贷款90笔875万元,完成15户“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扶持工作。组织我县30余名创业青年参加全州大棚蔬菜培训、美容师培训、电工培训和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组织参加2017年红河州创新创业大赛,选派的7个项目中,5个项目进入复赛,1个项目被推荐进入省赛。 

  5、“三项行动”助推爱心公益。 “金秋圆梦”行动中援建希望卫生室1个,希望读书室7个,捐赠图书1.1万册。共争取、募集到爱心助学捐款18.2万元。 “腊月暖冬”行动中,向牛街中学、哨冲小学、龙武小学捐赠暖冬物资5.2万元,发放困难学生慰问金6000元。为338名中小学生争取到价值6.7万元的暖冬物资。幸福“微笑”行动中,帮助17名患儿开展病理筛查和手术治疗。 

  6. 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成立石屏县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有兼职工作人员12人,并陆续开展关了关爱留守儿童、“忐忑的青春”青少年心理团辅、“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等各类宣讲活动。不断深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和倾听日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周、青少年禁毒防艾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活动6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6000余份,举办各类讲座、主题团队会20多场次,服务青少年2万余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公车改革,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石屏县委员会车辆划归平台公司管理,但由于无相关账面处置依据,固定资产账面数还包含车辆价值。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71201111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20181114045436833.xls
附件【团县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