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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3831-525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4939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1-15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石屏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9801000

中共石屏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共石屏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石屏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2.承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完善政府和改进工作的建议6.对各乡镇、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8.承担群众工作局的一切事务等。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积极开展越级访专项治理、信访积案化解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信访基层基础业务,着力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全县信访形势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并承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同时对各乡镇、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并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石屏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石屏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石屏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933244.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8244.74元,占总收入的82.3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65000.00元,占总收入的17.68%。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3222.72元,其他收入减少15200.00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石屏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911493.16元。其中:基本支出911493.16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24046.8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日常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信访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1493.1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953.1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日常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9.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0.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000.00元,主要原因为今年无信访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石屏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0385.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42%。与上年对比减少91089.2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4187.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3%。主要用于工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75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444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石屏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440.00元,完成预算的55.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440.00元,完成预算的55.7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制度,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0980元,下降182.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0980.00元,下降182.3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制度,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344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440.00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334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石屏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793.0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5935.35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用减少办公设备购置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共石屏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资产总额426575.20元,其中,流动资产361903.20元,固定资产6467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497.2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共石屏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绩效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新模式,努力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9801111


附件【石屏县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8111509420468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