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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3842-073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5077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1-16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石屏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广播、电视、电影工作的贯彻意见和广播电视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广播、电视、电影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相关政府规章草案并督促实施。承办中共石屏县委、石屏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石屏电视台共播出新闻稿件1680条,新闻节目132期,栏目48期,电视专题节目36期。中央电视台播出石屏新闻稿件8条,中央新闻联播2条,省电视台播出石屏新闻稿件30条,州电视台播出石屏新闻稿件501条,州电台采用298条。

二是全县共放映农村公益电影1332场,观众10.2万人次。广场电子大屏放映各级新闻341场(次),放映电影307场,党建宣传片51场,放映交通安全、禁毒防艾、森林防火、创卫工作、法制宣传等公益宣传片和杨梅节宣传短片756场(次),播放十九大胜利召开、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宣传标语1600多条次,观众20万人次。

三是巩固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切实加强村村通村村响工程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今年,我县实施农村广播村村响”5套。

四是全力推进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后续建设。今年采取以行政置换方式,在异龙镇、牛街镇、宝秀镇、大桥乡和新城乡实施直播卫星户户通500套,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建设任务。

五是着力加大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0万元,在异龙镇大坡头发射台实施高山台站项目改造。投资40.39万元,在哨冲镇、龙朋镇、龙武镇实施地方节目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基站建设。投资38.76万元,对花果山电视转播台进行附属设施改造,购置安全播出应急设备。 

(三)主要事业成效

一是通过大力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直播卫星户户通、地方基站建设、农村广播村村响建设,全县农村广播覆盖率达99.52%,电视覆盖率达99.52%,有效解决山区群众听广播、看电视难的问题。

二是在安全播出方面,圆满完成了所有重要节日播出期的安全播出任务。建立完善应急预警机制和监测调度指挥机制,加强安全播出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技术人员处置突发事件、排查技术故障的能力。

三是落实安全播出责任制。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机房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使安全播出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节目播出管理,净化电视荧屏。严禁播放虚假新闻、违法虚假广告,自觉抵制低俗之风,做好监听监视工作,净化声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五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履行好行业管理的职责,大力宣传广播电视法律法规,与相关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对全县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音像制品销售店、小家电经营户、酒店等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和宣传教育。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1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6114746.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57777.58元,占总收入的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446659.96元,占总收入的8%;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10309元,占总收入的0.04%。与上年对比增加233171.56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5947589.87元。其中:基本支出2687829.59元,占总支出的46%;项目支出3259760.28元,占总支出的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733899.64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87829.5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941.81,主要原因分析节约办公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59760.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33899.64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项目支出多, 2017年专用设备购买增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7829.5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5%。与上年对比减少62941.81元,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工资变动大,补发工资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4570.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办公费11160.15元 、水费152.10元、电费16428.65元、邮电费28627.49元、差旅费14174元、维修费5370元、培训费7460元、公务接待费21543.3元、劳务费108697.28元、公务用车5759.53元、工会经费10317.36万元、其他交通费2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0220.77万元;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4564837.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31052.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08312.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0600.00元,支出决算为28734.33元,完成预算的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191.03元,完成预算的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543.30元,完成预算的3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减少,运行维护费减少和公务接待减少。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51405.15元,下降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9694.05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711.10元,下降5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减少,运行维护费减少和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91.03元,占25%;公务接待费支出21543.30元,占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91.0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191.0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广电新闻中心(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543.3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543.3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石屏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2017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石屏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9,099,415.10元,其中,流动资产6,799,542.42元,固定资产11,768,810.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31,062.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9,440,019.2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55031.1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285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099,415.10 

6,799,542.42 

11,768,810.68 

1,254.00 

3 

0 

11,768,810.68 

0 

531,062.00 

0 

9,440,019.2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石屏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1,28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4,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6,382.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预算绩效信息的具体情况说明

加强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2.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5、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而设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用于办理特定事项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应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应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6、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7、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购买保障行政运行的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

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 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石屏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2018年11月13日

附件:石屏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石屏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