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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3842-803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5077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1-16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和公开表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部门职能主要职能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成立于19887月,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文物〈征集/鉴定/登编/修复/保管〉,文物展览,文物复制与修复,文物及相关研究,文物宣传出版,考古发掘,相关文物产业经营 

(一)主要职能

传达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的真实面貌,抢救、保护、维修全县境内的地上、地下、不可移动文物古迹和古建筑及民族文物。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县的馆藏文物品。向省、州推荐有价值并具备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利用文物,对公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历史知识教育。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的领导和各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所全体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创新思维,克难攻坚,努力抓好业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按计划圆满完成2017年工作。

 

1.多举措加强文物安全工作,落实责任,确保文物工作安全发展。

2.积极行动,继续开展库房文物管护和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截至201712月,共登录上传一般以上可移动文物508件,其中新升级256件,入藏时间均为1977-2000年。

3.扎实推进文物保护工程。2017年,争取了省财政厅文物保护资金6700万元,使破损严重,安全隐患较大的一批文物建筑得到及时保护修缮。

4.积极做好纪念馆的陈列展览工作,加强对外宣传,提升纪念馆的知名度。

5.强化宣传,营造文物事业发展良好氛围。为进一步营造文物安全环境,我所从增强全民文物保护意识入手,加大文物保护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事业。

6.完成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拯救老屋行动整县推进项目申报,经过我所工作人员多次实地走访、考察,最终,在全县34个传统村落中挑选出13个传统村落中的111幢老屋进行申报项目资金200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机构设置情况与上年相同,不增不减。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事业人员编制8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17年度收入合计10897263.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3403.53元,占总收入的1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543860.04元,占总收入的88%。与上年对比增加9970461.88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增加拯救老屋行动建设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17年度支出合计1567809.63元。其中:基本支出878791.83元,占总支出的56%;项目支出689017.80元,占总支出的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95172.57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文物管理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8791.8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5177.61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设备购置按工作需求增加,博物馆增加人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文物管理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9017.8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0350.18元,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项目支出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8791.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与上年对比增加155177.61,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9月开始增加博物馆3人人员工资及办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969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主要用于办公费4054.10元 、水费148.00元、电费299.00元、邮电费1023.90元、公务接待费4523.00元、劳务费16900.00元、公务用车1166.00元、工会经费3715.9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86.00元;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1243882.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4583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42077.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

5.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6314.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900.00元,支出决算为9075.3元,完成预算的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96.00元,完成预算的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79.30元,完成预算的7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减少,运行维护费减少和公务接待减少。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7355.3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16.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739.3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博物馆人员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96.00元,占22%;公务接待费支出7079.30元,占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96.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96.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文物所(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079.3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079.3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石屏县文物所(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17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石屏县文物管理所部门资产总额11,435,730.78元,其中,流动资产9,895,420.38元,固定资产1,540,310.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1,488,425.4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616288.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268532.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435,730.78 

9,895,420.38 

1,540,310.40  

1,540,310.40 

1,488,425.4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石屏县文物管理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32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32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预算绩效信息的具体情况说明

加强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2.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5、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而设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用于办理特定事项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应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应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6、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7、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购买保障行政运行的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

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 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石屏县文物所

2018年11月13日

附件:石屏县文物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石屏县文物管理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