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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3848-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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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5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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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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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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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为“三无”对象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义务赡养者提供“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供养服务;为其他社会老人提供自费代养服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隶属石屏县民政局,位于黑龙坡原石屏糖厂职工宿舍。于2010年10月开工建设,2013年4月投入使用。占地12亩,建筑面积5328平方米,内设老年部、疗养部、儿童部,现有入住老人46人。
根据全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和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参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的要求进行了整改:依法办理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与石屏县同仁医院签订《医养结合服务合作协议》;在厨房屋顶安装室外晾衣棚;采购了10套床铺衣柜等家具及被服行李。
参加上级部门安排的、自愿报名参加的养老院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培训班7次,培训人员15人次。
经上级部门批准,于3月份组织老人前往异龙湖湿地公园踏青。
年初组织全体院民评选出2016年度“五好老人”4名,优秀员工1名,并颁发奖状、奖金。
对后院菜地、道路进行合理规划、改造,提高使用率。
全年组织消防安全演练4次,参与人数203人次;地震应急演练两次,参与人数98人次。组织学习消防,抗震知识19课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石屏县民政局决算编报的事业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事业人员编制2人,实有事业人员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2017年度收入合计744,490.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1118.89元,占总收入的47.16%;其他收入393,371.58元,占总收入的52.84%。与上年相比增加193,195.63元,增长122.33%。增加原因是上级补助中心敬老院消防设备改造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2017年度支出合计为1,239,979.65元。其中:基本支出380,229.65元,占总支出的30.66%;项目支出859,750.00元,占总支出的69.34%。与上年相比,总支出增加38,194.60元,增加3.18%。增加原因是增加原因是入院人员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中心敬老院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0,229.65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1,993.45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所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0.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仅占基本支出的49.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中心敬老院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为859,75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3,798.85元。减少原因是中心敬老院项目基本完成投入使用,所以建设、设备项目减少支出。
中心敬老院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为859,75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69%,减少原因是中心敬老院项目基本完成投入使用,所以建设、设备项目减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40,240.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31%。与上年相比,减少支出17682.37元,主要原因是中心敬老院财政供养人员减少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201.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27%。该项支出主要用于支付石屏县中心敬老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以及开展各项养老工作所需的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8,039.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该项支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单位的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
2017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中心敬老院无车辆。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石屏县中心敬老院资产总额为14,673,145.19元,其中,流动资产718,879.19元,固定资产13,954,26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00元,政府储备物资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0505.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14575.80元,固定资产增加1040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本年在建工程无。无形资产无,政府储备物资无。(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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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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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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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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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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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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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4,673,145.19 |
718,879.19 |
13,954,266.00 |
13,412,86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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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4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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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7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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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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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本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我单位决算支出符合预算绩效指标,完成了年初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附件【石屏县军干所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