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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3906-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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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4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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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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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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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石屏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为林业发展提供病害防治检疫保障。 森林病虫鼠害防治管理 , 森林病虫鼠害预测预报, 森林病虫鼠害检疫与执法, 森林病虫鼠害防治与检疫技术培训 ,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技术开发与推广, 森林病虫鼠害宣传。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我县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98%、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2.04‰、无公害防治率100%,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全面完成省州下达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四率”指标(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达97.2%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100%,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
2. 严格执法,认真做好2017年森林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2017年度收入合计630895.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5895.77元,占总收入的91.28%;上级补助收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5000元,占总收入的8.7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2017年度支出合计631244.07元。其中:基本支出628125.67元,占总支出的99.5%;项目支出3118.4元,占总支出的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8125.67元。工资福利支出465386.53元(基本工资117684元、津贴补贴263414.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325.8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55962.3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630.84元(退休费57084.6元、住房公积金36426.24元、其它对个人和家家庭的补助支出120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59017.37元,占基本支出的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624.4元,占基本支出的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18.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5641.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2%。与上年保持基本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4155.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与上年保持基本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426.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自治州补贴48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住房公积金36426.24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 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46.93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 %。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退休人员工资57384.6 元,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55962.33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6965.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40902.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27%。
13.交通运输(类)支出 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 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 元,增长/下降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 0元,增长/下降0 %。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24.4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石屏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资产总额402180元,其中,,流动资产106559元,固定资产2955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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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石屏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6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石屏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2017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