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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3922-031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4969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1-15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31801000

石屏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石屏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规章制度;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的报告,执行县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依法管理财政收支;编制全县年度财政决算;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负责实施;参与全县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管理政府债务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突出抓实增收节支为先实现财政平稳发展:一是继续加强收入征管 二是努力优化支出结构三是积极清理盘活存量资金。

2.突出保障重点项目为要,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二是加大农村综合改革项目投入。

3.突出保障民生共享为本,公共服务事业持续发展 牢牢守住民生底线,进一步增强民生保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一是支持社会保障工作;二是支持教育事业均衡发展;三是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四是支持惠民补贴政策落实到位;五是支持金融产业发展。

4.突出推进改革创新为基,财政体制日趋完善: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二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三是强化财政专户管理;四是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不断完善。

5.突出向上争取资金为任,支持重大项目建设:2017年,全县共争取到位上级财政补助资金203603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200498万元(含新增债券资金6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资金3105万元。争取政府债券资金11882万元,全部用于置换系统内存量债务。从平台公司融资贷款的项目共计33个,贷款实际到位金额24.36亿元,累计报账15.63亿元报账率64.17%通过积极争取资金,为全县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等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6.突出保障精准扶贫为重,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一是编制方案,建立资金整合机制;二是把握文件精神,积极整合资金;三是强化监督规范运行。

7.突出财政监督职能为主,提升财政监督管理水平:一是预算管理更加规范二是开展专项依法检查;三是依法开展政府采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石屏县财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9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财政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41752864.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87656.41元,占总收入的83.0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065208.05元,占总收入的16.92%。与上年对比增加7158195.12元,增幅20.69%,主要原因一是各项工作细化、量化增加了行政成本;二是政策性调资增资,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财政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38232411.88元。其中:基本支出14114897.96元,占总支出的36.92%;项目支出24117513.92元,占总支出的63.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080514.12元,增幅2.91%,主要原因一是各项工作细化、量化增加了行政成本;二是政策性调资增资,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财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114897.96元。与上年对比增支3235602.58元,主要原因一是各项工作细化、量化增加了行政成本;二是政策性调资增资,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9.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0.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财政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117513.9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55088.46元减幅8.20%主要原因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

1、财政事务行政运行经费支出1895900.02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44663.90元;

3、预算管理改革业务经费150000.00元;

4、财政国库改革业务工作经费300000.00元;

5、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80000.00元;

6、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00000.00元;

7、农村人畜饮水支出1356800.00元;

8、其他扶贫支出340550.00元;

9、土地治理支出4963000.00元;

10、产业化经营支出3300000.00元;

11、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经费303400.00元;

12、公路养护支出1143200.00元;

13、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3608800.00元;

14、农村危房改造支出5331200.00元;

15、其他支出2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34624165.8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56%。与上年对比减少1251789.72元,减幅3.49%,主要因农业综合开发及其他项目资金减少了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707337.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81%。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3816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费用及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32847.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0462614.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2%。主要用于农业及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综合改革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475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2%。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务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31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0%。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方面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主要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77595.33元,完成预算的70.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917.33元,完成预算的7.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6678.00元,完成预算的88.0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控制车辆使用,并且完成了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82658.19元,下降28.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6817.86元,下降94.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5077.00元,增长1.1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控制车辆使用,并且完成了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917.33元,占2.29%;公务接待费支出466678.00元,占97.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917.3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917.3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和各项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机要通讯应急等工作产生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667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6667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为了完成县委、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为争取省、州的支持积极反映我县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迎接各方面的项目资金检查验收;中央、省、州有关部门及财政系统人员到我学习交流工作经验、我县各乡镇人员到我局汇报工作、报送材料、PPP及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洽谈业务所发生的食宿费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5839.2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8206.93元,主要原因一是各项工作不断细化、量化增加了行政成本;二是工资政策改革,使工资福利支出大幅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石屏县财政局机关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费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石屏县财政局资产总额14851433.98元,其中,流动资产7281035.34元,固定资产7570398.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2043709.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50683.8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3683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677868.00元;报废报损资产277项,账面原值101138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734976.00(老政府招待所处置收入);出租房屋1589平方米,账面原值529806.3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92720.00元。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石屏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2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在省、州及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一、加强预算绩效编制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对项目资金的测算细化到支出明细、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

二、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科室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人员超编情况说明:根据2011年“三定”机构改革(石政办发2011172号)及石机编201124号文件规定,核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行政编制1名,核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会计核算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投资评审中心、等事业编制25名;收回乡镇财政所人员编制36名,而上述人员继续在财政局上班,造成有人无编。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反映政府部门本期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反映政府部门本期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属于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属于事业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反映政府部门本期取得的上级补助收入,主要包括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4.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为我局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6.结转下年,为我局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9."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31801111



附件【2017年决算公开附表2018111311423270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