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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3948-660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5005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1-15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宝秀中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宝秀中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石屏县宝秀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宝秀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校创办于1985年,是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编制机构和独立核算机构的初级中学,担负着宝秀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重任,自建校以来为宝秀镇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培养了大批合格人才,完成了宝秀镇的九年义务教育重任。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校是2017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内独立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预算级次为二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为单户录入、独立报送、连续上报单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宝秀中学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宝秀中学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宝秀中学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5,872,799.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41,685.29元,占总收入的99.8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1,113.86元,占总收入的0.12%。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72,682.46元,增长30.72%,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校舍工程建设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宝秀中学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5,679,123.59元。其中:基本支出17,360,404.59元,占总支出的67.61%;项目支出8,318,719元,占总支出的32.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7029931.76元(其中基本性支出增加1868742.76元,项目支出增加5161189.00元),导致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工程拨款较上年度增加和教师工资待遇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宝秀中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360,404.59元。与上年对比1868742.76元,导致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教师工资待遇的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宝秀中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18,71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61,189.00元,导致项目拨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程拨款增加。项目资金全部按上级规定专款专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宝秀中学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69,123.5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224,67,397.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3%。主要用于学生营养餐,寄宿生生活补助,在职教师工资,学校建设基建工程及学校日常开支。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33,02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9%。主要用于教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68,703.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8%。主要用于教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宝秀中学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4,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算为22,5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算为41,500.00支出决算为20,861.48元,完成预算的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351.48元,完成预算的54.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510.00元,完成预算的20.51%。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减少28,285.80元,下降57.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135.20元,增长50.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421.00元,下降79.2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校校车购入使用年限长,车辆维修费用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学校厉行节约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51.48元,占59.21%;公务接待费支出8,510元,占40.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51.4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351.4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学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51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5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到校检查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宝秀中学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石屏县宝秀中学部门资产总额41,091,436.05元,其中,流动资产4,774,257.96元,固定资产27,903,627.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413,550.98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95187.1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38,867.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89项,账面原值263,624.2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199.00元;出租房屋306平方米,账面原值8038900.00(部分出租,部分自用),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24,78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285,086.00元,其中:货物285,086.00元,工程0元,服务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为保证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石屏县宝秀中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