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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3955-422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499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1-15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石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石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主要担负石屏县境内的交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驾驶人的考试发证和机动车的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石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州交警支队和县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在辖区内全力整治道路行车秩序,公路交通管理水平和道路通行效率进一步提高;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强化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道路管控能力明显增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大队内设:情报信息中队、事故对策中队、秩序管理一、二、三中队、车辆与驾驶员管理中队、电动自行车管理中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大队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行政编制2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8辆,在编实有车辆17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大队2017年度收入合计11883508.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83508.04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699354元,增加原因:2017年罚没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大队2017年度支出合计9829820.51元。其中:基本支出8974086.51元,占总支出的91.29%;项目支出855734元,占总支出的8.71%。与上年对比增加2054521.18,增加原因:一是2016年罚没收入返款未划拨到位,故2016年部分款项到2017年才结清。二是2017年党的十九大及红河州60年庆典安保任务繁重,脱贫攻坚任务艰巨。三是2017年筹措资金建设指挥中心和两套闯红灯抓拍系统。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交警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74086.5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78793.18,增加原因:一是2016年罚没收入返款未划拨到位,故2016年部分款项到2017年才结清。二是2017年党的十九大及红河州60年庆典安保任务繁重,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8.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3.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交警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5734。与上年对比减少1124272元,减少原因:部分项目经费未划拨到位,部分项目经费调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31559.8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9%。与上年对比增加1852659.6元,增加原因:一是2016年罚没收入返款未划拨到位,故2016年部分款项到2017年才结清。二是2017年党的十九大及红河州60年庆典安保任务繁重,脱贫攻坚任务艰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8446270.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704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88243.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主要用于民警医疗保障。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60000元,支出决算为334633.39元,完成预算的34.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80000元,完成预算的42.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勤俭节约要求。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55773.52元,增长原因2016年罚没收入返款未划拨到位,故2016年部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款项到2017年才结清。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5773.52元,增长原因2016年罚没收入返款未划拨到位,故2016年部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款项到2017年才结清。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4633.39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4633.39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4633.3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大队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23,284.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31,781.56,增加原因一是2016年罚没收入返款未划拨到位,故2016年部分款项到2017年才结清。二是2017年党的十九大及红河州60年庆典安保任务繁重,脱贫攻坚任务艰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交警大队资产总额14,513,766.78元,其中,流动资产2,876,693.61元,固定资产10,937,073.17元,在建工程700,00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63782.3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0992元。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920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920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47.51%,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交警大队部分财政拨款收入系非税收入返款,因2017年非税收入增加,因此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较大。其中,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29.32%,产生差异的原因:2017年人员调整变动,交警大队民警调出1人。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115.03%,产生差异的原因:1、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机动车和驾驶人迅猛增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日益繁重。22017年党的十九大及红河州60年庆典安保任务繁重。32016年部分非税收入返款未划拨到位,故2016年部分款项到2017年才结清。42017年全力开展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在以后的预算工作中将更准确科学合理的预算,真实完整预计本部门收支情况。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准确性,硬化预算约束力,严格预算执行。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附件【2017年交警队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