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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4014-925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4899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1-13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畜牧技术推广站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石屏县畜牧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畜牧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畜牧技术推广站主要职能负责全县种畜禽及牧草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畜禽品种改良、畜禽养殖、作物秸秆开发、种草养畜等畜牧新技术及实用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和培训等工作;负责制定畜禽产品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圆满完成畜牧科技推广任务

2017年,完成牛品种改良9116头(其中:冻改5588头,良种牛本交3528头),完成任务数的100.18%;完成猪杂交改良94622胎次(其中:人工授精81180胎次,本交13442胎次),完成任务数的100.02%;完成仔猪培育580059头、母猪整群10731头,完成任务数100.01%102.2%;种植牧草83350亩(其中:多花黑麦草21680亩,紫花苜蓿3360亩,皇竹草3730亩,青贮玉米39690亩,其它14890亩)、青贮饲料98012吨、氨化饲料17010吨,完成任务数的100.42%100.01%100.06%

2、项目实施情况

1)做好全国基层畜牧技术推广示范站创建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进一步加强畜牧技术推广体系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畜牧技术推广服务能力。根据全国畜牧总站《关于继续开展基层畜牧(草原)技术推广示范站创建活动的通知》(牧站(体)【201714号)文件精神,按照机构到位、队伍到位、制度到位、保障到位、服务到位“五个到位”的要求,我站积极开展全国基层畜牧技术推广示范站创建工作。

519日,全国畜牧总站、省、州领导实地检查指导我站示范站创建工作,通过对示范基地、办公室场所、办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为具备创建条件,并将创建材料已报省级考评。 915日,全国畜牧总站组织有关人员到我站进行复核、督查,对我站示范站创建给予高度评价,顺利通过现场核查。

2)做好省级切块资金《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畜牧业生产发展)项目》申报实施工作。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和绩效目标的通知(云财农〔201729号)》、《云南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上(畜牧业生产发展)计划任务的通知(云农牧〔201720号)》、石农科(计财)字20176号 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征集2017年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县级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做好《石屏县生猪标准化养殖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编写上报,项目总投资53万元,申请省级财政资金53万元。建设内容为在石屏县畜牧技术推广站(种公猪站)引进优良种公猪、购买猪人工授精专用材料、推广猪人工授精技术,向贫困户补助商品猪,在坝心镇开展生猪养殖技术培训;在石屏县温氏文屏现代畜牧养殖有限公司配套自动供料系统、环控系统、自动刮粪系统。   

3)做好红河百万亩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2017年第一批产业培植资金奖补项目(石屏县龙武镇生猪养殖家庭农场建设项目)申报实施工作。申请州级财政资金100万元,新建猪舍3900平方米,购买现代化生猪养殖设备3套(自动送料设备、环境控制设备、刮粪设备)。其中:石屏县龙武镇勒啯哩宏劲温氏生态养殖家庭农场新建猪舍1200平方米,现代化生猪养殖设备1套;石屏县龙武镇分水岭高源生态农户养殖场新建猪舍1200平方米,现代化生猪养殖设备1套;石屏县龙武镇宏利温氏生态养殖家庭农场新建猪舍1500平方米,现代化生猪养殖设备1套;石屏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开展生猪养殖技术培训3600人。

目前,石屏县龙武镇勒啯哩宏劲温氏生态养殖家庭农场新建猪舍1280平方米,购买现代化生猪养殖设备1套(自动送料设备、环境控制设备、刮粪设备),于610日引进第一批仔猪1109头养殖,投入使用;石屏县龙武镇分水岭高源生态农户养殖场,新建猪舍1280平方米,购买现代化生猪养殖设备1套(自动送料设备、环境控制设备、刮粪设备),于99日引进第一批仔猪1008头养殖,投入使用;石屏县龙武镇宏利温氏生态养殖家庭农场,由于近期雨水较多,影响进度,目前正在平整地基加紧建设中;石屏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开展生猪养殖技术培训1100人。

4)继续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项目。

2017年继续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项目,实施禁牧补助21.11万亩,每年每亩补助 7.5元,实施草畜平衡141.85万亩,每年每亩奖励2.5元,涉及9个乡镇,115个村民委员会,1049个村民小组。

根据省州通知精神, 2017年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牧户信息录入工作的新要求:一是2017年全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必须在总资金、总面积不变的前提下,全部直补到户;二是以前涉及到的联户承包(包括集体),其牧户成员信息在2017年全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牧户信息录入过程中,必须全部拆分到单户进行录入;三是2017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牧户信息必须和各乡镇财政所兑付资金的信息一一对应。由于工作量,各乡镇还在进行牧户信息核对,面积拆分,信息录入,资金还未兑补。

3、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2017年继续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生猪产业),建设生猪产业试验示范基地1个,选聘农技人员58名,科技示范主体300户。

由于项目批复较晚,目前正在分批开展依托云南农大、云南大学农学院、临沧农广校、沪滇公司等培训机构,通过双向选择、集中办学、现场实训、异地研讨等方式,对县乡两级58名在编农技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下一步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4、加强种公猪站管理

2017年,国家取消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实施,为使我县生猪良种推广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促进生猪产业稳步发展,我站切实加强种公猪站管理,保障种公猪站正常运转,继续做好生猪良种推广工作,确保猪精液的正常供应,服务广大母猪养殖户。 

5、做好扶贫工作

扶贫工作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我站积极参与做好产业扶贫调研指导,深入乡镇进行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核实修改及挂钩贫困户的走访调研。

 2017年,农科局安排我站挂钩扶贫宝秀镇新寨村委会贫困户5户,现已退出2户(兜柏勒村王志明户、兜柏勒村王万明户),政府兜底1户(阿树底村李祖才户),新增1户(阿树底村李小珍1户),目前挂钩3户。我站经常入户实地走访,结合各户贫困原因,制定帮扶措施,保证如期脱贫。

1)阿树底村李祖才户:帮扶单位已传授了畜禽养殖、防疫技术。帮扶本户资金3000元,用于建房补助,现为政府兜底户。

2)阿树底王跃光户:帮扶单位已传授了畜禽养殖、防疫技术。帮扶本户资金4000元,用于补助40㎏的饲料4包,价值1000元给,确保育肥出栏。本户由帮扶单位购买了380公斤商品猪,价值3000元。

3)兜柏勒村王金福户:帮扶单位已传授了畜禽养殖、防疫技术。帮扶本户资金4000元,用于补助40㎏的饲料4包,价值1000元给,确保育肥出栏。本户由帮扶单位购买了380公斤商品猪,价值3000元。

4)兜柏勒村王志明户(已退出):帮扶单位已传授了畜禽养殖、防疫技术。帮扶本户资金3000元,本户由帮扶单位购买了280公斤商品猪,价值2000元,用于补助40㎏的饲料4包,价值1000元确保育肥出栏。

5)兜柏勒村王万明户(已退出):帮扶单位已传授了畜禽养殖、防疫技术。帮扶本户资金3000元,2600元用于购牛补助,400元用于本户的养老保险、大病保险等其他费用的支出。

6)阿树底村李小珍(新增户),帮扶单位已传授了畜禽养殖、防疫技术。帮扶本户资金4000元,用于补助40㎏的饲料4包,价值1000元给,确保育肥出栏。本户由帮扶单位购买了280公斤商品猪,价值20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畜牧技术推广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畜牧技术推广站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畜牧技术推广站2017年度收入合计2832047.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2047.8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年收入合计1884381.8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47665.95,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上年其他收入250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0000元,主要减少原因是本年没有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畜牧技术推广站2017年度支出合计2695993.43元。其中:基本支出1322091.71元,占总支出的49.04%,上年基本支出1653317.74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42675.6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37390172元,占总支出的50.96%,上年项目支出626278.28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47623.44元,主要增加原因是项目增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畜牧技术推广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2091.71元。与上年日常支出959180.33元对比增加201080.71,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71299.48元,占基本支出的81.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50792.23元,占基本支出的18.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石屏县畜牧技术推广站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畜牧技术推广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73901.72元。与上年项目支出626278.28元对比增加747623.44,主要原因增加了两个扶贫项目。分别是2017年产业培植资金石贫开发[2017]46号资金1000000元;2017年农业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石贫开发[2017]47号资金53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畜牧技术推广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0188.8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22%。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是1362061.85元,与上年支出对比增加1178126.9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增加了两个扶贫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860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3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6%。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7114.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7%,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

12.农林水(类)支出2268908.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畜牧技术推广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元,支出决算为13242.00元,完成预算的13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882.00元,完成预算的1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0元,完成预算的0.1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了至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减少5470.00元,下降29.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85.00元,下降16.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85.00元,下降89.2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今年我站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控制接待标准而形成公务接待费减少。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882.00元,占128.82%;公务接待费支出360.00元,占0.0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882.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882.00,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畜牧技术推广工作、草原生态奖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领导到我站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畜牧技术推广站2017年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0000.00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财政每年拨给本站的事业运行费是10000.00元,主要用天职工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资产总额4703448.85元,其中,流动资产2280961.82元,固定资产2422487.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21529.3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5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597.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282.7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31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石屏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始终以全县畜牧业发展为中心,努力做好全县种畜禽及牧草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畜禽品种改良、畜禽养殖、作物秸秆开发、种草养畜等畜牧新技术及实用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和培训等工作;制定畜禽产品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草原生态奖补政策实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等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为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石屏县畜牧技术推广站2017年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