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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4026-553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488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1-13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石屏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本县有关水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通过听证后发布实施;负责拟订全县水务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订全县中长期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组织事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排涝、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

(三)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

(四)根据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拟订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饮水区等水域排污控制;监测异龙湖及辖区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审查湖库、河道排污口的设置、改建和扩建。

(五)负责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供水价格核算工作;负责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的维护、改造、管理;负责自备井管理和供水企业(含自建设施供水企业)的行业管理与指导;负责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区河道、河堤通道的行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组织全县水环境治理规划编制和监督实施。

(七)负责《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之外的入湖河道权属管理。负责其他河道的执法管理。负责水库、异龙湖的安全监管。

(八)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调解重大的水事纠纷;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九)负责拟订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编制全县水务行业建设项目计划,合理安排使用水务建设资金,接受监督、审计。

(十)负责全县水务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汇同县发展和改革局转报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水务基本建设项目。

(十一)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乡镇供水、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指导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和综合防治工作。

(十三)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移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编制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报告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后期扶持资金的发放;负责按照规划开展水利水电移民后期扶持生产开发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移民生产开发和就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全面、准确、及时掌握移民动态,做好移民信访接待处理,切实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

(十四)负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承担石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抗旱抢险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水务队伍业务培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水务行业服务水平。

(十六)负责全县水利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中低产田地改造的综合协调和推进工作;承担全县中低产田地改革统筹规划、指标备案、督查奖惩、组织验收等工作。

(十八)承办中共石屏县委、石屏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石屏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防汛抗旱减灾成效明显。2017年全县局部强降雨、单点暴雨强度大、频次高,洪涝、山洪、泥石流灾害偏重发生,灾害程度为近年来最重的一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减灾工作,面对2017612日至723日长达42天连续强降雨天气及13号、14号台风带来的不利影响,县防指周密部署、科学防控、靠前指挥,制定完善各类度汛调度方案、应急预案68个,落实各类行政技术岗位责任人263人,部署县级专业抢险人员54名,派出4个工作组赶赴基层指导工作,发出预警1000余次,投入抢险救灾人员3000余次,迅速处置了灾害事故和险情,努力将受灾损失降至最低。实现全县安全度汛的同时,兼顾防洪减灾和蓄水兴利,完成库塘蓄水5710.9立方米,保障了全县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需求。

是重点水网建设势头强劲。按照县委“一二三”发展思路,抓住全省水网建设五年大会战的重大机遇,致力推进水网建设并取得积极成效。阿白冲水库工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4.15亿元,通过省级竣工验收;杉老林水库工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0.97亿元,实现大坝封顶及蓄水验收;开工建设赤瑞水库、小箐水库等水源工程。

三是民生水利建设持续加力。紧扣脱贫攻坚“农村饮水有保障”的要求,整合资金5040万元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71件,受益人口4088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298,制发饮水安全明白卡1万余份,年度脱贫出列贫困人口全部达到饮水安全保障标准立足夯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水利基础,投资完成农田水利冬春修1.53亿元,建成异龙湖南片区、异龙镇阿希者片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75万亩山区五小水利工程3016、全面实施中低产田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8.34万亩迈出了从面上解决农业“靠天吃饭”问题的坚实步伐。

四是河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县上下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来抓,相继完成河湖库渠分级名录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组织体系建设、配套制度出台等工作,建立了河长制工作制度体系、督察体系、监测体系、考核体系、监督体系,圆满完成全面推行河长制年度目标任务,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库渠管理保护机制。全县设立三级河长1018名,竖立河长公示牌200余块,聘请社会监督员58名、河道保洁员87名;各级河长累计认河、巡河16070次,问题清单、治理任务、管理措施、保护目标渐近明确,河长制工作正由“见河长”转向“见行动、见成效”。

五是水生态文明建设纵深推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和“四项制度”,强化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严格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升。大力推进异龙湖水体达标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1亿元,通过异龙湖外流域生态补水、节水与水资源循环利用等措施,实现北水南调,向异龙湖补水5511万元立方米,异龙湖水质明显好转,湖滨生物多样性及湖泊生态景观初步恢复。投资450万元组织实施了国家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茴水小流域项目,同时,协同林业、国土等部门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4.53平方公里。

六是依法治水管水迈出坚实步伐。切实抓好水利法治建设,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普法下乡等活动,加大涉水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广大群众节约、珍惜、保护水资源意识不断增强。强化执法检查联动机制,认真开展河道清理整治、供水水源地保护、水土保持监督、防汛检查等专项执法治理23次,严厉查处破坏河床、侵占河道、无证采砂等违法行为8件,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水事违法案件责任人均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切实维护良好的用水秩序。

七是深化水利改革取得突破。积极探索投资主体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的投融资方式,持续加大水利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力度,通过采取PPP融资模式,成功引进云南建投参与马鞍山水库、大练庄水库至异龙湖连通等6个重点水利建设、运营和管理。按照“先建机制,再建工程”的水利改革思路,重点推进0.75万亩高效节水项目建设,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承担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

八是水库移民工作取得新成效。完成了龙朋镇管网工程、宝秀镇茴水村饮水工程等7个后期扶持项目建设,并积极上报坝心镇他腊坝塘扩容加固工程、新城乡邑杯勒管网工程等后扶项目7个,总投资515.27万元。及时兑现移民扶持经费,按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全年共兑现后期扶持款累计162.36万元,惠及移民2706人。

九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毫不放松加强理论武装,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8次、党组会议12次、干部职工集体学习24进行专题学习和研讨,切实引导全水利系统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敢担当、善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保证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全覆盖,引领全水利系统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心向党、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落实“基层党建提升年”任务,规范完成机关党委和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日益增强。坚定不移推进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年来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石屏县水务局(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部门(我局小(1)型水库管理所使用亊业编制人员并在我局行政帐户统一核算)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9,341,407.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670,407.64元,占总收入的94.3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671,000.00元,占总收入的5.7%。与上年对比减少22,816,626.79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1,764,204.74元。其中:基本支出6,964,290.22元,占总支出的21.92%;项目支出24,799,914.52元,占总支出的78.0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9,310,603.85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1,732,477.69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增加各种支出;项目支出减少21,043,081.54元,主要是阿白冲水库完工后大型工程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水务局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93,290.2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6,356.24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水务局本级机构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926,914.5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019,013.54,主要原因分析是阿白冲水库完工后大型工程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节能环保支出5,000,000.00元,水土保持、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防汛、农田水利和农村人畜饮水13,926,914.5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93,290.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1.85%。与上年对比增加276,356.24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26,259.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9%。主要用于公积金和人员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4,786.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0%。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工资;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50,077.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4.农林水(类)支出3,122,166.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8%。主要用于行政(我局小(1)型水库管理所使用亊业编制人员并在我局行政帐户统一核算)人员工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水务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388.00元,完成预算的22.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388.00元,完成预算的60.5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后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本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0,971.55元,下降73.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0200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71.55元,下降3.3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后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本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2,388.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公务用车改革后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38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3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工作和验收工程小组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水务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2,239.1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2,479.47,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工资。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石屏县水务局机关的人员工资。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石屏县水务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1,390,033.57元,其中,流动资产8,940,790.57元,固定资产2,449,243.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826,708.8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1,66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390,033.57

8,940,790.57

1,763,000.00 

 

1,763,000.00 

 

 

 

 

 

686,243.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石屏县水务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由于石屏县水务局工程支出均由相应项目工程管理处实施,在水务局层面没有发生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预算绩效信息的具体情况说明:本部门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浪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的支出,主要是离退休人工资、补贴、公用经费等支出。

五、水利支出,指用于保障水利局部门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用于保障单位在职职工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附件【石屏县水务局(本级)2017年财务决算公开数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