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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4029-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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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4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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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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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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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机电排灌管理总站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石屏县机电排灌管理总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机电排灌管理总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机电排灌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农村水利机电设施,为农村灌溉用水提供保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重点工作为泵站提水灌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机电排灌管理总站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石屏县机电排灌管理总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机电排灌管理总站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机电排灌管理总站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818,029.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8,029.0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04,996.05元,主要原因分析调整工资增加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机电排灌管理总站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55,029.06元。其中:基本支出755,029.06元,占总支出的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1,996.05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41,996.05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增加各种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机电排灌管理总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5,029.0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996.0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石屏县机电排灌管理总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8,029.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4,996.05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222.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2%。主要用于公积金和人员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定额补贴工资;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9,173.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9%。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4.农林水(类)支出432,633.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0%。主要用于机电排灌管理总站人员工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水务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公务用车改革后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工作和验收工程小组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机电排灌管理总站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石屏县机电排灌管理总站部门资产总额102,738.50元,其中,流动资产102,738.50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1,66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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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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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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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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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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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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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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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02,738.50 |
102,73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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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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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石屏县机电排灌管理总站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由于石屏县水务局工程支出均由相应项目工程管理处实施,在水务局层面没有发生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预算绩效信息的具体情况说明:本部门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浪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的支出,主要是离退休人工资、补贴、公用经费等支出。
五、水利支出,指用于保障水利局部门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用于保障单位在职职工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