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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4038-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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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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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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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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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801000
石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XX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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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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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扶贫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是人民政府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执行机关,以前受县发展和改革局管理,承担全县的扶贫开发工作。到2015年年底,根据《中共石屏县委办公室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屏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石办发〔2015〕87号),将石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由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根据《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石政办发[2015]153号),内设机构:综合科、项目管理科、信贷扶贫开发科、易地扶贫开发科、社会帮扶科。2015年12月18日,根据石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县社会帮扶项目管理中心的批复(石机编〔2015〕18号)有关文件,在县扶贫办批准成立石屏县社会帮扶项目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县扶贫办的下属股所级,核定事业编制5个,属管理岗位。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脱贫攻坚及贫困退出工作:
2017年县扶贫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县委“一二三”发展思路,深入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创新开展革除陋习行动,形成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合力攻坚良好格局,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基础设施更加夯实、生态建设更加有力、社会保障更加完善。按照省、州的退出计划安排, 2017年石屏县为全省拟退出县之一,预脱贫退出1个贫困乡镇(龙武镇);出列29个贫困村,预脱贫10259人。
2. 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
严格识别、纳入、退出标准和程序,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2017年末动态管理后,全县有建档立卡贫困户9730户36052人,2014年到2016年脱贫4349户,16758人,2017年省州下达我县退出计划为10259人,我县实际完成退出4363户15926人,剩余贫困人口1018户3368人,贫困发生率从12.15%降至1.34%。全县脱贫出列贫困村29个,剩余贫困村5个;脱贫出列贫困乡镇1个(龙武镇),剩余贫困乡镇1个(牛街镇)。
3. 实施精准扶贫工作:
产业扶贫方面。一是按照“特色产业富民、长短结合、龙头带动、务实脱贫”工作思路,巩固发展烤烟、蔬菜、水果种植和畜牧养殖等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核桃、中草药、水产养殖等特色产业,形成“乡有主导产业、村有骨干产业、户有增收项目”的产业帮扶带动新趋势。二是突出烤烟、蔬菜、特色林果、中药材种植和畜禽养殖五大重点,精准实施“菜单式”产业帮扶。全县共投入资金3110万元,按照脱贫户户均不低于1000元,未脱贫户户均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安排产业帮扶资金,实施产业扶贫到户项目56个。三是坚持走“文旅结合、农旅结合”的发展路子,加快发展观光、休闲、体验式农业旅游,形成对贫困地区的有效辐射。四是针对不同年龄段和文化层次的农村劳动力,分类制定和实施培训计划,使贫困户都能掌握1—2门增收致富技能。同时,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增加贫困人口工资性收入。开展培训83期,共培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302人次。五是积极探索实践“资金资本化、资本股权化、农民股民化”发展模式,扶持发展28家农业龙头企业、195个专业合作社,制定《石屏县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全覆盖实施方案》,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目前已覆盖贫困户8960户,覆盖率92.1%,发放小额扶贫到户贴息贷款782户3045万元,产业扶持实现贫困户全覆盖。如云龙绿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为异龙镇阿希者村、宝秀镇茴水村、龙朋镇咩哺村等地贫困村农户无偿提供种子、化肥等物资,派驻技术员开展田间技术指导,订单式收购蔬菜,辐射带动341户贫困户实现户均增收3300元。再如龙武镇依托兴兴生物产业有限公司,采取“公司+基地+农户”发展模式,带动605户贫困户发展露水草种植1526亩,实现户均增收3500元。
易地扶贫搬迁方面。2016年以来,按照上级要求,全县共投入各类资金2.5亿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4个,搬迁农户1124户4286人,其中建档立卡户707户2719人。
生态补偿扶贫方面。投入2423万元,完成退耕还林0.7万亩,陡坡地治理0.7万亩,生态公益林保护98.39万亩,启动天然商品林停伐生态补偿150.58万亩;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聘请生态护林员62名,免费帮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4300台,使用节柴节煤炉灶900台。
教育扶贫方面。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6800人,其中,其中,学前604人,小学3107人,初中1713人,高中412人,中职542人,大专及以上422人;其中,因学致贫学生385人,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我县深入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用好用活教育扶贫专项资金,健全完善《石屏县教育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383名建档立卡高中(含石屏职中)学生实施免教材费、免收住宿费和营养改善计划(800元/生)政策,享受义务教育阶段优惠政策;对72名建档立卡中职(含石屏职中)学生每学年给予补助1500元/生,对323名建档立卡大专及以上学生每学年给予补助4000元/生,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辍学,不让一户贫困户因学致贫。
健康扶贫方面。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2741户,涉及3131人,因病返贫52户,涉及212人。一是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参保率已达100%。二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已达100%。三是共筛查出患有28种疾病贫困人口767人,患有9类15种大病的贫困人口189人,对此类人员实行集中救治。四是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办法,门诊统筹中一般诊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五是统筹推进县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生配备,全面摸排行政村卫生室达标情况和乡村医生配备情况,并制定下发了整改方案,确保全面达标。六是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基础上,为贫困人口每人再购买一份43.5元“政府扶贫救助保险”,医疗费用自费部分最高还可以再报销3万元,切实减轻贫困群众看病负担。
社会保障兜底方面。针对老弱病残或其他特殊原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扶贫行动计划脱贫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通过社会保障进行兜底,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应扶则扶,且稳步提高补助标准。
革除陋习脱贫方面。针对“盲目攀比,大操大办;相互宴请,吃喝频繁;不务正业、喜好赌博;不思进取、好酒贪杯;不讲卫生、环境脏乱;不守道德,诚信缺失”等6个方面农村陋习致贫问题,率先开展革除陋习脱贫一批工作。通过组建工作机构,制定下发《石屏县革除陋习脱贫一批实施方案》,相继规范了领导干部、村组干部和党员办理、参加婚丧喜庆事宜,从领导干部做起,带头抵制客事宴请歪风邪气。各级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依法依规指导好各类群众性组织,在革除陋习中做好表率,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组建村级红白理事会371个,并把客事宴请作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之一,建立了刚性和柔性并举的监管机制。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农村客事办理比往年减少近50%,户均随礼支出减少1500元以上。各级挂包干部进村入户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宣讲贫困村、贫困户勤劳致富典型事例,用鲜活事例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各乡镇还建立了革除陋习以奖代补激励机制,组织村民签订《革除陋习承诺书》,强化革除陋习主人翁意识。依托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率先实现脱贫致富的先进妇女组成115支巾帼连心志愿者服务队,帮助和指导贫困户打扫卫生,整理庭院。同时,把发展致富产业放在首位,把不会干和不愿干的贫困群众充分带动起来,让其在发展产业中得到实惠。积极开展“自强、诚信、感恩”活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倡导文明新风、唤醒文明意识,贫困群众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4. 开展“挂包帮”定点扶贫和驻村扶贫工作队以及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真帮实扶,助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3268名各级挂包干部,与全县9730户36052人贫困人口结成帮扶对子,312名县驻村工作队员和乡镇队员挂包全县9730户贫困户,实现贫困户挂包双重覆盖。各级驻村扶贫工作队成为政策宣传的先锋、查找问题的尖兵、驻村扶贫的铁军,架起联系服务贫困群众的桥梁。不断压实村组干部脱贫一线责任,充分发挥村组干部纽带作用,做到贫困户走访查实到位、政策宣传到位、项目对接落实到位、监督问效到位。
二是凝聚力量合力攻坚。一是强化行业扶贫的重点帮扶作用,省、州、县各级各部门共投入各类帮扶资金5.68亿元,对照贫困退出的各项考核指标,实施了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一系列帮扶项目,解决了一批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基础设施瓶颈。省招商合作局、省轻纺行业协会、州委办、州政府办、州烟草公司等各级挂包部门倾力帮扶,投入帮扶资金5078万元,实施帮扶项目66个。二是充分发挥金融资金对扶贫开发的撬动作用。向国开行申请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8.5亿元,国开行贷款额度6.8亿元,现已到位1.78亿元;申请浦发扶贫发展基金项目18个,项目总投资11.65亿元,浦发行批准8.15亿元贷款已全部到位,为扶贫项目全面推进提供了有效的资金保障。三是深入开展“党建扶贫双推进”,全力组织实施“股份合作”经济项目16个,组建农业专业合作组织195个,培养“明白人、带头人”400余名,带动1300余户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有效助力脱贫攻坚。如龙武镇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协作合作,以“公司+支部+大户+贫困户”的模式在法乌村委会分水岭村建设标准化生猪养殖厂,其中法乌村委会109户贫困户占股44%,村集体占股1%,每年可为贫困户创收31.5万元,实现户均增收2890元。
5. 落实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整合投入专项、行业、社会资金和管理使用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制定出台《石屏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石屏县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县级对项目资金的安排及分配,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需公开的扶贫相关政策,均在石屏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了公示公告。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村对项目批复、项目实施情况在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栏内进行了公告公示,充分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是强化项目资金日常监督管理,整合督查资源,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财政、扶贫等部门组成联合项目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深入项目乡镇、项目点对项目工程进度、质量、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督查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对实施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实施成效差的,给予通报批评。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石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县扶贫办属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属部门。
2.……
3.……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扶贫办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扶贫办2017年度收入合计7,843,925.01元,其中财政拨
款收入5,443,925.01元,占总收入的69.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4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0.6%。与上年对比:县扶贫办2016年度收入合计4,837,309.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31,809.02元,其他收入1,805,500.00元。2017年总收入比2016年增加3,006,615.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12,115.99元,其他收入增加594,5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原因分析:因开展脱贫攻坚工作2130501款中拨入脱贫攻坚工作经费500,000.00元;2130599款中拨入项目管理费327,950.00元;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经费1,000,000.00元;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115,000.00元;今年新增款项2019999拨入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367,163.55元。
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分析:因开展贫困县退出等脱贫攻坚工作,2130599款中拨入扶贫工作经费600,000.00元、拨入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财产保险1,8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扶贫办2017年度支出合计7,418,760.31元。其中:基本支出2,038,341.74元,占总支出的27.48%;项目支出5,380,418.57元,占总支出的72.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6年度支出合计4,499,118.39元,其中:基本支出1,819,809.02元;项目支出2,679,309.37元 ,2017年总支出比2016年增加2,919,641.92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8,532.72元,项目支出增加2,701,109.2元。主要原因分析:
基本支出增加原因:2017年调入2人副主任、正常晋升等人员经费增加;
项目支出增加原因:因为开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挂包帮、转走访”等工作,脱贫攻坚任务繁重,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等经费支出增加;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经费、驻村工作队经费,下拨乡镇工作经费等支出增加;省、州督查、检查,第三方评估检查等工作经费支出增加;扶贫到户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支出;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财产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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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扶贫办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38,341.74元。与上年对比:2016年支出1,819,809.02元,2017年支出比2016年增加218,532.72元,主要原因分析:正常晋升,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18,356.06元,占基本支出的94.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9,985.68元占基本支出的5.89%。(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扶贫办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80,418.57元。与上年对比:2016年项目支2,679,309.37元,2017年支出比2016年增加2,701,109.2元。增加主要原因分析:因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材料打印、复印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车辆运行费等经费支出增加;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经费;小额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等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2019999款中支出小额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085,115.81元,小额扶贫贷款工作顺利开展;2.2130501款中支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等支出426,567.93元,保障机构正常运转;3.2130599款中支出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经费、建档立卡户房屋财产保险资金、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等3,868,734.83元,脱贫攻坚工作有序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扶贫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4,650,078.64
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68%。与上年对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0,653.02元,2017年支出比2016年增加1,699,425.62元。主要原因分析:开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脱贫任务繁重,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等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09,310.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1%。主要用于:支付2017年小额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住房公积金、自治州津贴等(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8,8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支出情况);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1,942.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相关支出情况);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2,829,956.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6%。主要用于:2130501款中列支行政人员经费954,115.87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426,567.93元;2130550款列支事业人员经费349,219.20元;2130599款中列支项目管理费、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经费、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等1,100,053.16元(相关支出情况);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扶贫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8,620.99元,完成预算的49.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XX%;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585.99元,完成预算的34.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035.00元,完成预算的67.5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实际支出公务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中一部分从其他资金中支出,财政拨款中支出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73,329.99元,增长47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XX%;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2,005.99元,增长124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1,324.00元,增长325.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繁重,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XX%;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585.99元,占39.03%;公务接待费支出54,035.00元,占60.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585.9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585.9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4,03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4,0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扶贫办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119,985.68元,与上年对比: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721.20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1,264.48元,主要原因分析:工会经费等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工会经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相关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石屏县扶贫办资产总额1,908,801.33
元,其中,流动资产1,019,774.33元,固定资产889,02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96,197.3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0,6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石屏县扶贫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XX%。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树立绩效理念,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支出更优,保障机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石屏县为全省拟退出县之一,预脱贫退出1个贫困乡镇(龙武镇);出列29个贫困村,预脱贫10259人。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重,办公经费等支出增加;从2017年开始小额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由财政局拨入扶贫办再支付信用社,收入支出增加;为建档立卡户购买房屋财产保险费等项目支出增加。(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财政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本级横向拨款和非本级拨款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作战费、军用油料费、军队其他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801111
附件【石屏县扶贫办-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8110909352132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