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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4048-364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4875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1-12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残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76201000

   

  第一部分  石屏县残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县残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残疾人联合会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是经石屏县人民政府批准和国家法律确认的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承担着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负有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的职责,是集“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于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工作部门。主要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以来,石屏县残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残联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州县党代会精神,紧密围绕县委党代会和县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及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紧紧抓住构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这条主线,牢牢把握改善残疾人民生这一根本,团结带领全县残联干部职工和广大残疾人朋友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凝心聚力、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残联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着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扶贫行业部门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州县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做到了成立工作机构到位、安排工作人员到位、落实工作到位。对标对表行业部门责任清单,分别制定了《县残联行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二是按照《石屏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和《石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明确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职能职责的通知》(石贫开发〔2017〕33号)要求,县残联主要职责是负责核查贫困对象残疾人口、证件等情况,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户表、村表涉及本部门职责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县残联信息数据复核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扶贫办、县住建局等部门开展信息数据复核比对工作。在人员紧缺的情况下派出2名工作人员作为贫困对象动态管理评议监督员,抽调1名工作人员到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办公,开展4类重点对象信息比对和危房改造工作,抽调1名工作人员参加C、D级危房的验收工作,抽调1名工作人员驻龙武龙车村,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截至10月底,我单位按要求完成3次信息数据比对复核,并已及时反馈给各乡镇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县现有总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2071人,其中已脱贫657人,未脱贫1352人,返贫42人。按残疾程度分:一级412人,二级442人,三级516人,四级701人。按残疾类别分,视力残疾320人,听力残疾262人,言语残疾69人,肢体残疾1142人,智力残疾135人,精神残疾113人,多重残疾30人。三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进村入户填写《精准脱贫工作手册》。先后多次深入宝秀镇立新村委会走访调查、评情分析,并筹措3.75万元就业创业扶贫资金,给予立新村委会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11户每户1500元、非建档立卡残疾人42户每户500元的资金帮扶。四是规范建立扶贫工作台账。我单位认真按照行业部门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建档立卡已脱贫和未脱贫、拟新纳入建档立卡等分类建立台账。

  (二)着力做好残疾人教育就业工作。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积极做好残疾人教育工作。今年5月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胡连平带队,组织县妇联、县残联有关人员到红河州特教学校走访石屏籍学生20名,发放慰问金10000元,20床夏凉被计划11月底前对全县在校残疾初中生、小学生给以每人300元/每年的标准进行资助;对全县在校残疾高中以上学生给以每人500元/每年的标准进行资助;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彩票基金助学资助项目,对10名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学生给以每人1500元的标准资助,残疾大学新生2名,每人补助2000元。二是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2017年9月在石屏县城景星酒店举办了种养殖培训班,共计104人参加。截至10月30日,全县累计培训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873人。发放燃油补贴158人,每人260元。发放13户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补助每人每年300元。三是积极做好残疾人文体宣传工作。

  (三)着力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一是与石屏平安医院、滇南脑科医院等医疗单位合作,做好脑瘫儿童的康复需求筛查,免费送4名有康复需求的儿童到开远、昆明进行康复训练。二是会同石屏县平安医院分别于1月、10月两次深入9个乡镇入户进行了白内障筛查,共对1000余人进行了筛查,免费为443名患者做了白内障复明手术,使他们重见光明。二是向重度肢体残疾人免费发放轮椅132辆;三是对3名肢体残疾人免费安装了假肢;四是为121名听障人员免费验配了助听器。五是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救助100人,住院14人。六是免费发放了拐杖、盲杖、坐便器各类辅助器具共计20件。七是积极争取7.5万元资金,于宏丽家政服务部合作,在异龙镇三个社区为50名重度残疾人、精神残疾、智力残疾三类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

  (四)着力做好残疾人基础数据摸底调查工作。把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抓紧抓好。按照省州要求,按时完成入户调查登记和初步审核、录入上报等各阶段工作。同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紧扣与州残联签订的目标考核责任书,超前谋划,精神组织,扎实做好省政府惠民实事残疾人康复、红河州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康复各项工作,为圆满完成中残联和省、州残联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着力做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和走访慰问贫困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和维权工作。2017年来县残联共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30人次,其中康复需求10人次、助学3人次、求职10人次、其它 7人次;全县无残疾人重大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认真开展节日慰问活动。春节期间全县共组织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368人,共送去慰问金11.04万元,3.68万元慰问品。

  (六)着力做好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工作。一是全面建立和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全县有5153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有5154人(一级2210人,二级2944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二是倡导农村低保政策向贫困残疾人家庭倾斜。全县共4631户,5175名残疾人享受农村低保政策。三是积极动员、引导、帮助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2017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

  (七)着力做好“全国助残日”系列活动。注重宣传筹措2.4万余元,制作了宣传材料,制作了宣传纸杯50000个,宣传环保手提袋5000个。在助残日活动期间在县城工会广场和乡镇集市组织开展“爱心助行”轮椅捐赠、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视力康复义诊暨盲人回馈社会义务保健按摩等系列活动,2017,为贫困重度下肢残疾人捐赠“爱心助行”轮椅132辆;县盲人协会按摩人员为群众免费按摩150余人次;县政府残工委及成员单位及乡镇残联向群众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办证流程》、残疾人康复知识等宣传材料40000余份。石屏县图书馆、石屏县残疾人联合会、石屏县盲人协会在石屏县图书馆爱心服务区联合开展视障阅读体验活动,为视障读者制作了音频馆微信平台。让他们通过“触摸”和“聆听”进行特殊的阅读,汲取知识和信息。

  (八)着力做好残疾人的办证工作。为方便残疾人办证,在一楼设立了办证大厅,截至10月31日共计办理残疾证658人。针对我县存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部分符合办理残疾人证条件的未办证、非建档立卡户符合办理残疾人证条件的未办证等情况,于10月17日开始摸底排查,11月份组织工作人员和评定医生到乡镇为残疾人集中办理残疾人证,送服务上门。

  (九)着力做好部门自身建设。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学习计划,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的等方式,重点学习了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章党规,并自觉收看了《大国外交》、《永远在路上》、《绝不饶恕》、《巡视利剑》等反腐败电教片,增强了在新形势下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扎实开展“不作为、乱作为”、“吃空饷”、“小金库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开展各项活动,使残联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为残疾人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改进了机关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残疾人工作,有力推动了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三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要求干部职工要始终牢记把纪律挺在前面,讲规矩守纪律,坚守底线,不越红线。按规定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上廉政党课,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了早提醒、早预防。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办的关心下,批准成立了残疾人就业服务所(残疾人服务总社)、残疾人康复指导站、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4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并核定1名事业编制;同时争取到2个公益性岗位,切实缓解了县残联机关人员老化而没有具体业务工作人员的问题,也为残联机关工作注入了新鲜血液。同时积极支持盲人协会、肢残协会、聋哑协会开展活动。四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按原则办事,不徇私情。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抵制“四风”反弹;编印了《石屏县残疾人联合会工作制度汇编》,进一步梳理、修改、完善了机关议事规则、财务制度、公务用车制度、考勤制度等,真正做到了用制度管钱管人管事。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残疾人事业各项工作快节奏、高效率运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残联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纯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人。退休人员3人。

  原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其中一辆参加车改,另一辆2015年中残联的配发彩票公益金残疾人服务用车,属于特种服务用车,单位保留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残联2017年度收入合计3,974,907.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32701.32元,占总收入的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2,206.16元,占总收入的1%。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1,045.21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他收入减少52293.84元,主要原因2017上级拨款没有其它收入,只有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残联2017年度支出合计4,013,853.32元。其中:基本支出1,706,107.95元,占总支出43%;项目支出2,307,745.37元,占总支出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426,764.22元,增加33.6%,主要是增加了一名事业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增加52293.84元,主要原因2017上级拨款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县残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6,107.95元。较上年1,279,343.73元增加426,764.22元,增长33.3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名工作人员及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工资调增和调整改革补增加,其它交通费用92,500.00元(职工个人交通补贴),比上年增加61500元,增长198.38%。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87,807.51元占基本支出的93.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其它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18,300.44元占基本支出的6.93%。年人均公用经费1183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县残联机构、乡镇残联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07,745.37元。较上年2,280,018.54元增长27,726.83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上级下拨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残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3,899.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27%。与上年对比增加390,137.05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87003.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3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20,641.3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118,300.4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助学金、残疾人救济费、生产补贴、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支出167,166.17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3,350.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143,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8%;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13,853.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20,641.3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118,300.4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助学金、残疾人救济费、生产补贴、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支出167,166.17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7000元,支出决算为37931.9元,完成预算的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756元,完成预算的6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是按往年的基数每年下调的,实际支出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来“三公”经费有年下降,部分经费列入了办证工作经费,下拨经费由乡镇支出,没有列入县残联三公经费支出,所以造成预算也实际差额较大,在今年将重新做好“三公”经费预算接近实际。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6,618.55元,下降30.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984.55元,下降34.34%;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列入了办证工作经费,下拨经费由乡镇支出,没有列入县残联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634.00元,减少26.89%,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列入了办证工作经费,下拨经费由乡镇支出,没有列入县残联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175.9元,占45.28%;公务接待费支出20,756.00元,占54.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017年县残联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6年决算无增加/减少。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175.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175.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维权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756.00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20,756.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机关到石屏视察调研、上级医疗专家组到我县筛查检查接待费,下级机关到县级办理公务产生的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300.44元,较上年57,102.08元增加61,198.36元,增长107.1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公务用车改革补贴政策,其它交通费增加所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674.00元,电话费379.98元,公务接待费12717.68元,工会经费7,891.44元,工资福利费959,567.41元,差旅费1,41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77.02元,其他交通费92,500.00元(职工个人交通补贴),其他支出6,959.00元(综合目标考核奖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石屏县残联资产总额1,887,723.15元,其中,流动资产1,244,750.11元,固定资产642,973.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409.92元,主要是结转结余减少,固定资产增加,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9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石屏县残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9,9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9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9,9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采购助听器110台,残疾人康复轮椅100辆。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部门以预算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绩效自评质量。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

  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单位按预算绩效目标合理合法合规的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及各项专项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算相关指标性任务。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部门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三公"经费,指我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76201111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石屏县残联)2018111202552785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