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的主要职能是:控制农业植物病虫害防治提供检测防治保障,管理农药事宜,促进农业发展。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栽培和生物防治技术运用,发展生态农业和节约型农业。开展农药残留检测,强化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配合全省例行检测工作,积极开展常规检测。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石屏县植保植检站在县农科局的领导下,在省、州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做了以下工作:
1、玉米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项目。项目任务10000亩,落实完成10250亩。
2、蔬菜生产信息监测网上填报系统工作。石屏是农业厅蔬菜重点监测县,全县设十个监测点。2017年全年共计上报报表52期。全部按时按标准上报,报送成绩全部满分。
3、农残检测工作。2017年共做农残检测11期次, 样品1100个,其中超标有35个(豇豆、辣椒等),超标率3.1%,合格率达96.9%,为我县更好地整顿农药及蔬菜市场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4、病虫害监测预警工作。开展定点调查82批次,大田普查118批次,向农业部、省、州上报病虫害发生及防治情况126期次。印发《植保情报》9期,450余份,印发各类技术资料73200余份,为各级政府提供了科学依据,有效指导了全县大面积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5、病虫害发生及防控情况。开展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全年共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26万亩;统防统治9万亩;进行技术宣传培训121场次,受训人次13312,印发各种宣传技术资料15356份;田间现场防治指导226余次,接受咨询人数7212人次;完成防控示范样板建设6个,示范面积3200亩。
6、植物检疫工作。按照云南省植保植检站《关于开展2017年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云植(函)〔2017〕18号)文件要求,石屏县植保站于9月1日至30日开展了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活动形式以现场咨询及会议培训为主,发放宣传材料1550余份,现场咨询300人次,开展培训2场次,培训相关人员150人次。全年开展水稻、玉米种子及杨梅、柑橘苗产地检疫工作,对我县 10000 株杨梅、柑橘苗进行了产地检疫。全年开出调运检疫证2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植保植检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石屏县植保植检站属于独立核算机构,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人员9人(其中: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2017年度收入合计2091535.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9535.08元,占总收入的96.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2000.00元,占总收入的3.4%。与上年5648795.06元对比减少3557259.98元,主要原因为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2017年度支出合计1826211.25元。其中:基本支出1250456.87元,占总支出的68.5%;项目支出575754.38元,占总支出的3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5082831.57元对比减少3256620.32元,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植保植检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0456.87元。与上年1146099.07元对比增加104357.8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植保植检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5754.38元。与上年3936732.50元对比减少3360978.12元,主要原因为农林水支出、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灾救灾等项目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0456.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5%。与上年1146099.07元对比增加104357.80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7159.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255.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9807.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787234.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000.00元,支出决算为6587.99元,完成预算的1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587.99元,完成预算的1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为0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9511.18元减少2923.19元,下降3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923.19元,下降3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我站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为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87.99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87.9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587.9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作物病虫害调查、指导病虫害防治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石屏县植保植检站资产总额4848192.55元,其中,流动资产1343631.32元,固定资产54975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954807.23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4793842.82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4349.7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石屏县植保植检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205.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8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345.5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项目资金使用有严格的申请报批程序,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支持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为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