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2017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4112-160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4907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1-13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石屏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站承担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方面的工作职能。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强化民主监督和管理。一是通过进一步强化村集体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工作,全县115个行政村的财务公开率达到了95%以上;二是有序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通过审计发现并纠正了村级财务存在的票据审核不严、专款未专用、票实不符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并强化了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和管理。

2、继续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严格按照“调查摸底、底图标注、一轮公示、二轮公示、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目前,全县已完成3个乡镇72个村委会928个村小组的土地权属调查,完成村委会数62.6%。涉及面积28.56万亩,占“二调面积”的42.09%;完成1个乡镇11个村委会144个村小组审核公示,完成村委会数的9.6%,总面积9.13万亩,承包农户6214户,承包地块48395块。全县共发放宣传资料8.53万份,做到每户农户一份,工作手册2230本,每个村委会及每个村小组一本,广播电视报道10篇,发布信息42篇,发放简报11期,张贴标语10条,黑板报7期、广场大屏幕滚动宣传21次。全县共落实工作经费1272万元,其中:中央级682万元、省级420万元、州级70万元,县级100万元。按照项目进度,已拨付工作经费387.7万元,其中:正元地理公司299.84万元、邦克公司服务费0.55万元、下拨乡镇及县农经站工作经费85万元、支付材料印刷费2.31万元,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二是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今年前三季度,全县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总面积为39609亩,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17.9%;三是完善了农村土地仲裁机构。我站新建成仲裁庭103.75平方米、案件受理室51.27平方米、合议调解室55.42平方米、档案会商室58.61平方米,配置档案密集架96个。截止10月底,全县土地承包纠纷26起,已调解25起,1起正在调处中,没有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3、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真正使农民得到实惠;二是进一步完善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管理;三是强化对涉农收费的监督管理。全县共检查教育扶贫专项资金734万元,强农惠农富农资金2720.97万元。通过走访调查,我县没有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乱收费乱摊派行为。

4、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一是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县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了195家,入社农户达8392户,石屏县湖东杨梅专业合作社和石屏县祥源蔬菜专业合作社成为国家级示范社,1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功申报为省级示范社。同时,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扶持力度,对10个自身管理、市场竞争、标准化生产、绿色发展和带动贫困户脱贫能力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给予15万元资金扶持,进一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二是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至10月底,全县认定家庭农场32家,其中:种植型家庭农场16个,养殖型家庭农场14个,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2个。

5、扎实做好农村经济调查统计工作;我站严格按照农经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扎实做好农经统计各项工作,坚持统计人员和业务人员审核“双把关”,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报送,切实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继续对农村经济信息调查户进行记账检查,并按照要求将记账数据整理录入系统上报;对60户调查户和121户贫困户所记载的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分析;每月对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农用生产资料价格进行调查;对农民现金收支、农村劳动就业情况等进行专题调查。在加强统计分析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报送各类报表,为各级领导及时掌握农村动态、判断形势、服务决策、指导工作等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475,746.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3,666.07元,占总收入的93.4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62,080元,占总收入的6.55%。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605145.74,增加32.35%。主要原因分析工资、其他收入增加。各个款项实际收入分布如下: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财政拨入56460元,占总收入2.28%。财政拨入255340.8元,占总收入10.31%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拨入255340.8元,占总收入10.31%

2101102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拨入113396.22元,占总收入的4.58%

2130104款事业运行拨入1265565.13元,占总收入51.12%

2130106款总收入119080元,占总收入4.81%(其中:财政拨入农村土地仲裁工作经费37000元,占总收入1.49%其他收入(农业体系建设仪器设备款)82080元,占总收入3.32%)。

2140106款交通运输财政拨入20000元,占总收入0.81%

2160299款商业服务业财政拨入55000元,占总收入2.22%

2130199款(其他农业支出)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经费(其他收入)80000元,占总收入0.32%

2019999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拨入510903.92元,占总收入20.6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480,318.78元。其中:基本支出2,031,581.97元,占总支出的81.91%;项目支出448,736.81元,占总支出的18.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73053.14元,增加23.57%,主要原因是工资、项目支出(其他资金支出)增加。各款项实际支出分布如下: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财政拨款支出56460元。占总支出2.28%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财政拨款支出255340.8元。占总支出10.29%

2101102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3396.22元,占总支出4.57%

2130104款事业运行支出1274707.03元,占总支出的51.39%

2019999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677.92元,占总支出的13.37%

2130106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146809元,占总支出5.92%

2140106款交通运输支出20000元(财政拨款),占总支出0.81%

2160299款商业服务业支出55000元,占总支出2.22%

2130199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其他支出)226927.81元,占总支出的9.1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31,581.9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0893.32元增加10.37%,主要原因是工资、退休费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9%

2017年基本支出2,031,581.9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86404.55元,占基本支出87.93%;退休费56160元,占基本支出1.5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5340.8元,占总支出的12.57%;住房公积金150541.92,占总支出的7.41%;商品和服务支出38415.5元,占基本支出0.39%,其中:电费141.9元;工会经费12837.6元,占基本支出0.6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436元,占基本支出1.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8,736.8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2159.82元,增加169.39%,主要原因项目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农村经济信息统计11万元,其中181户农户入户调查费共90500元,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培训费19500元;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颂证工作经费92159.82元;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经费8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1310.9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54%。与上年对比增加359852.54元,增加19.8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1,67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8%主要用于自治州补贴1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36元,住房公积金150541.92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1,80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56460元,机关事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5340.8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3,396.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9%。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3396.22元大病医疗保险费376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351,707.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237727.53元,公用经费36979.5元,项目支出64729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778.59元,培训费12274元,差旅费4565元,会议费2000元,物业管理费2000元,电费611.41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2%。主要用于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入户调查费200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5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2%。主要用于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入户调查费55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7,778.59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778.59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其他资金中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52,221.41元,下降65.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21.41元,下降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000元,下降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其他资金中支出,公务接待费410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132.48元,培训费12274元。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778.59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778.5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778.5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20000元、维修费7778.59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石屏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5,657,292.6元,其中,流动资产4,892,776.6元,固定资产764,5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7013.1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44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石屏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17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480元(仲裁庭设备82080元,办公设备22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693元(公务车用油23000元,公务车维护2069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预算绩效信息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截止至201712月,全县9个乡镇均已启动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县已完成3个乡镇72个村委会928个村小组的土地权属调查,完成村委会数62.6%。涉及面积28.56万亩,占“二调面积”的42.09%;完成1个乡镇11个个村委会144个村小组审核公示,完成村委会数的9.6%,总面积9.13万亩,承包农户6214户,承包地块48395块。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项目:我县已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设立了仲裁庭,通过法定程序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截止10月底,全县土地承包纠纷26起,已调解25起,1起正在调处中,没有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3、农村经济统计信息项目:一是全面完成农村经济统计信息报表共9套,二是按时报送三项统计报表,三是促进调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收≥9%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为我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经费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项),是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件【石屏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