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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4118-267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4903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1-13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石屏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简称石屏县农机推广站,主要负责全县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负责农机技术推广业务指导,负责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示范、试验、推广,负责农机新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技能,负责农机信息服务等工作,当好政府部门的决策参谋,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根据《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手册》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八个不得”、“四个严禁收费”的要求,本着“行动快而不慌、工作稳而不乱,成效实而不虚”的原则,要求各乡(镇)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工作进度。我县争取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53万元,调入资金5万元,2016年结转补贴资金0.00128万元,共计158.00128万元。截至目前,共补贴农机具443台,受益户403户,总补贴资金157.954万元,带动农户投入419.175万元。其中:补贴大中型拖拉机9台,补贴资金27.81万元;补贴田园管理机3台,补贴资金0.24万元;补贴微耕机229台,补贴资金18.28万元;补贴旋耕机26台,补贴资金2.37万元;补贴干坚果脱粒机2台,补贴资金0.2万元;补贴果蔬烘干机163台,补贴资金95.2万元;补贴揉丝机6台,补贴资金0.354万元;补贴谷物联合收割机5台,补贴资金13.5万元。截至目前,全部补贴资金已通过财政部门兑付到购机户的一折通账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5人。

退休人员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17年收入合计795570.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5570.86元,占总收入的98.7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000元,占总收入的1.26%。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总收入比上年减少34260.96元,减少4.13%;本年其他收入10000元,比上年增加10,000.00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收入比上年减少,是因为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17年度支出合计854,854.09元。其中:基本支出648,593.86元,占总支出的75.87%;项目支出206,260.23元,占总支出的24.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20853.58元,减少2.38%;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27.4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0.56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62%;办公费、工会经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为完成农业新机具推广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6260.23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49615.62元,比上年减少19.39%;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项目资金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18,151.23元;办公设备购置费54,109.00, 专用设备购置费34,0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5,570.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90%。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38069.42,增加5.09%,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人员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02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0%。主要用于自治州补贴60000元,住房公积金46020.96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281.60,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2%。主要用于退休费38318.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763.2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5,308.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96,243.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7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81,135.8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878.6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8,109.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元,支出决算为4,616.00元,完成预算的15.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16.00元,完成预算的27.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其他资金中支出,二是我单位厉行节约,2017年没有公务接待费产生。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65.89元,下降7.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65.89元,下降7.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其他资金中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16.00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16.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616.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购机补贴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过路过桥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石屏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资产总额477,754.94元,其中,流动资产240,479.94元,固定资产237,27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497.3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9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石屏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17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24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682.9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预算绩效信息的具体情况说明:石贫开发[201747号文件,项目名称:石屏县农业机械新机具新技术推广示范项目;项目实施单位:石屏县农机推广站;建设地点:全县范围内;项目建设内容:1、召开现场农机技术现场培训会3次以上,全县九个乡镇农机站负责人、建档立卡户、农机大户、种植大户、科技人员参加,培训400人次。主要针对农机购置补贴系统操作、机械收获示范培训、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示范培训工作。技术培训工作选点主要以贫困村为主。2、宣传农机法律法规政策,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农机三包规定》、《农机维修规定》等,提升农民辨别真假农机的能力和维权意识。3、对农机技术推广情况和农机产品质量情况调研、检查。4、新型农机具引进推广。

项目实施后的情况及取得的社会效益、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及任务要求,逐一开展项目建设,一是开展农机技术示范培训。全县分别在龙朋镇、哨冲镇举办了微耕机使用安全技术培训3次和农机新技术推广培训2次,培训各类农科及农机大户、建档立卡户、种植大户等410余人次,发放《农业机械安全操作及日常维护常识》1000余本。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主要用于开展农机技术推广、购买专用机械、农机新机具推广培训费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石屏县农机推广站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