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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4135-710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4824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1-09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中心是直属于县卫计局领导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集疾病预防与控制、应急预警与处置、疫情收集与报告、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指导与服务为一体,以预防与控制疾病、危险因素,提高全县人群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为目标,是实施政府疾病预防控制职能的事业机构。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常规进行全县传染病疫情动态监测、管理,每天及时审核各医疗机构上报的传染病报告卡,对各直报单位的报告卡质量进行质控。2017年完成月分析12期、季度分析4期、半年分析1期。今年我县传染病诊疗机构网络运行率100%,及时审核率100%,重卡率为“0”,有效证件号完整率100%,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综合率仅为99.92%

2.传染病疫情概况

据统计,2017年,我县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报告乙类传染病11333例,发病率为105.31/十万,死亡18例(艾滋病),死亡率5.69/十万;报告丙类传染病7364例,发病率为115.12/十万;无新发传染病的发生和输入。

3.开展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检查及疫情漏报调查

2017年已对我县辖区内10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及疫情漏报调查,传染病报告率始终保持在100%。筛查各医疗机构门诊及住院病例52799例,查出法定传染病32例,报告32例,无漏报。
    4.
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开展结核、
手足口病、狂犬病防控、登革热、寨卡病毒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开展中东呼吸综合征监测工作。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

2017年,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起(均为野生菌中毒),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苗头事件8起,其中:食物中毒1起、其他中毒(洗洁精)事件1起、传染病疫情6起,均未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中心组织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演练1次,参加省、州、县防灾减灾委组织的地震综合应急演练1次。参加州卫计委组织的突发急性传染病卫生应急技能竞赛荣获团体二等奖、突发中毒事件应急技能竞赛荣获团体三等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11,651,688.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17,751.53 元,占总收入的81.6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750,346.86元,占总收入的15.02%;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83,590.50元,占总收入的3.29%。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500,829.29元,增长率5.55%。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各级加大对疾病预防控制的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10,716,778.50元。其中:基本支出8,902,549.47元,占总支出的83.07%;项目支出1,814,229.03元,占总支出的16.9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381,145.64,减少3.56%,主要原因分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14,229.0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70,370.29元,增加了35.00%。主要是财政加大了对重大公共卫生的投入,拨入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经费150,000.00元,防艾专项经费275,000.00元。20172100408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768,751.63元;2100409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1,025,477.40元,主要用于开展计划免疫、结核、手足口病、狂犬病防控艾滋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工作; 2109901款对口支援支出2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80,044.78,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86%。与上年对比增加306,745.80元,增长3.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13,9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4%。主要用于: (1)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支出494,153.80; (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9,765.2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766,125.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6%。主要用于:(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5,670,709.74元; (2)基本公共卫生支出768,751.63元; (3)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1,025,477.40元;(4)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1,187.01元;(5)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对口支援经费)2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3,516.61元,完成预算的51.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3,461.01元,完成预算的73.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055.60元,完成预算的30.0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我单位积极响应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8,566.63元,增长21.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433.03元,增长12.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133.60元,增长50.8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我中心2017年增加冷链车送疫苗到各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油价上涨,导致车辆运行费比2016年增加 8,433.03元;(22017年慢病科开展精神病患者诊断、评估、救治工作,艾病科开展各项防艾工作,导致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增加10,133.60元。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461.01元,占70.97%;公务接待费支出30,055.60元,占29.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461.0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3,461.0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我中心开展疾病预防与控制、应急预警与处置、疫情收集与报告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055.6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055.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18,475,625.76元,其中,流动资产5,294,671.06元,固定资产6,553,193.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627,761.22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79,848.9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55,43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599平方米,账面原值670,0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588,431.00元,资产处置收入已全额上缴财政;出租房屋105平方米,账面原值42,739.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8,200.00元。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3,66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5,47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18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完成传染病报告卡质量月分析12期、季度分析4期、半年分析1期。今年我县传染病诊疗机构网络运行率100%,及时审核率100%,重卡率为“0”,有效证件号完整率100%,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综合率仅为99.92%

2、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报告乙类传染病11333例,发病率为105.31/十万,死亡18例(艾滋病),死亡率5.69/十万;报告丙类传染病7364例,发病率为115.12/十万;无新发传染病的发生和输入。

3、筛查各医疗机构门诊及住院病例52799例,查出法定传染病32例,报告32例,无漏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