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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4159-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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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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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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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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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6101000
石屏县卫计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主管全县卫生计生工作的县政府职能部门,管辖辖区内县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2个公立医院,异龙、坝心、宝秀、新城、龙朋、龙武、大桥、哨冲和牛街9个乡镇卫生院,共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妇计、卫生监督局3个卫生机构。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计生资源配置,负责组织落实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建立计生利益导向;负责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计中心的综合管理和监督;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测预警和风险评估;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定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我部门采取抓实目标责任,落实计生政策,深化卫生改革,强化日常监管,改善就医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层层压实责任等措施,全面推进2017年各项卫生计生工作取得成效。主要表现在卫生计生工作全面加强、健康扶贫30条措施出台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成效明显、妇幼工作扎实推进、艾滋病防治取得新成效、卫生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卫生基础设施有效改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稳步实施和计生服务管理逐步完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卫计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分别是:
1.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单位,为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2.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3.其他事业单位13个,包括县级公立医疗2个(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为执行医院财务制度的财政差额拨款单位;乡镇卫生院9个,为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其他卫生机构2个(疾控中心、妇计中心),为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卫计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2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68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6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7辆,在编实有车辆3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卫计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77,644,374.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107,020.52元,占总收入的43.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97,141,474.53元,占总收入的52.2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395,879.52元,占总收入的3.81%。与上年对比增加57,047,236.60元,主要原因为财政投入力度的加大和医院自身收入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卫计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69,972,437.44元。其中:基本支出285,537,480.94元,占总支出的77.18%;项目支出84,434,956.50元,占总支出的22.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1,824,660.22元,主要原因为自然因素调资增加工资和津贴补贴;用于开展卫生事业项目支出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卫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5,537,480.9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279,722.24元,主要原因为自然因素调资增加工资和津贴补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0,984,503.19元,占基本支出的52.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34,552,977.75元,占基本支出的47.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卫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434,956.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544,937.98元,2017年是我县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最艰巨的一年,卫生事业关系重大,再之健康扶贫30条措施出台实施,财政对卫生投入加大,为脱贫出力保航。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2100399款的精准扶贫村卫生室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卫计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983,354.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70%。与上年对比增加147,985,672.80,主要原因为财政对扶贫资金投入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6%。主要用于石屏县人民医院国外债务付息;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317,904.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遗属补助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4,782,4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6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公共卫生事业支出、计划生育服务支出、公立医院改革支出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87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1%。主要用于付石屏县第二人民医院土地款;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卫计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39,700.00元,支出决算为366,067.77元,完成预算的43.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0,479.17元,完成预算的44.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5,588.60元,完成预算的41.6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2,959.79元,下降14.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755.61元,增长7.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8,715.40元,下降38.5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0,479.17元,占65.69%;公务接待费支出125,588.60元,占34.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0,479.1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0,479.1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卫生计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5,588.6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5,588.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卫生计生上级检查工作、考核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卫计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0,653.0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4,252.34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如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石屏县卫计部门资产总额428,433,145.08元,其中,流动资产103,098,550.52元,固定资产186,326,655.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35,203,309.03元,无形资产3,187,779.06元,其他资产616,850.77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0,867,834.0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458,859.8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095平方米,账面原值1,231,82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04项,账面原值47219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480,031.00元(已上缴财政);出租房屋1065平方米,账面原值1,330,457.1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26,20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石屏县卫计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46,29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74,60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1,68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我部门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部门绩效目标: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加大资金执行力和资金使用效率,完善考评机制,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绩效成果: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卫生制度,按照政府及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医疗事业活动,合理使用资金,增强了资金执行力和使用效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