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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48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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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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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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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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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严谨工作作风 科学合理赋权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科学推进乡镇赋权工作。10月8日,我县就自然资源局《行政赋权指导目录》中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事项是否赋权到乡镇作协调讨论。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分管领导及业务工作人员参与协调讨论。
本着“依法下放、权责一致、因地制宜、能放即放”原则,参会人员根据《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事项是否赋权到乡镇展开讨论。最终,大家一致认为,乡镇赋权工作的前提是“县级放得下、乡级接得住”,而目前乡镇只办理个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如现在委托乡镇办理企业、集体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条件尚不成熟。
根据讨论结果,县自然资源局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事项是否赋权到乡镇作了情况说明,并建议:《行政赋权指导目录》中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事项不再赋权到乡镇,此事项不列入乡镇权责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