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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75611-973
  • 发布机构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5-15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项目背景:石屏县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工作原则,按照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优化农业保险工作机制和发展模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农业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程度,建立健全农业风险转移分散和保障机制,减少灾害、疫病和市场等因素对农业发展的冲击,保障我县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收入稳定,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高原特色农业提质增效和高质量转型升级,国家实施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保费规模达560.89万元(其中,财政补助493.71万元、农户自筹67.18万元),完成水稻投保2万亩、玉米6万亩、甘蔗1.5万亩、能繁母猪0.9384万头,育肥猪8.7369万头,参保农户达22094户。全年理赔水稻28.82万元、玉米36.52万元、甘蔗99.13万元、能繁母猪95.40万元、育肥猪52.41万元,涉及农户1319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总体目标:引导和支持农户参加农业保险;财政主要保障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大宗农产品,重点支持农业生产环节;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农业生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收入。阶段性目标:2023年,完成水稻投保2万亩、玉米6万亩、甘蔗1.5万亩、能繁母猪0.9384万头,育肥猪8.7369万头,参保农户达22094户。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的原则,做到应保尽保、原保尽保,养殖业和种植业投保数量稳定增长,农业保险持续提质增效。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根据《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实施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红农发〔2021〕14号文件精神,建立了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度确立了具体的联席会议成员以及各单位工作职责,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每年组织制定农业保险工作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和检查等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运行过程中,成员和承保机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动员能力和服务功能,积极稳妥推动农业保险相关工作开展。一是县财政局按有关规定筹集县级财政配套补贴资金,足额将配套资金纳入年初预算。二是承保公司成立农业保险项目专属服务领导小组,加强领导,保证服务质量,在服务区域的县市、乡镇均开设专属服务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承保相关事宜,并且服务机构人员保持稳定。三是出险后,承保服务公司自行或委托乡村专业服务人员完成查勘定损,查勘定损结果如遇有争议农林部门介入调解。严格按照查勘结果做到应赔尽赔,不延期赔付,保障参保者的切身利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估程序 

  1.组建评估工作组。石屏县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专家组成人员由分管副局长、业务科室人员组成。 

  2.前期调研。绩效评估工作组到项目主管业务科室和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前期调研,了解项目情况,指导项目实施单位收集准备资料。 

  3.资料审核。绩效评估专家组对项目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指导咨询。对专项支出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率性、效益性、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初步评估意见、需要项目申报单位补充上报的资料以及需要在现场答辩阶段重点解释说明的部分。 

  (二)评估方式、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估专家和参与绩效评估工作的相关人员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最低成本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估。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绩效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2023年,完成水稻投保2万亩、玉米6万亩、甘蔗1.5万亩、能繁母猪0.9384万头,育肥猪8.7369万头,参保农户达22094户。全年理赔水稻28.82万元、玉米36.52万元、甘蔗99.13万元、能繁母猪95.40万元、育肥猪52.41万元,涉及农户1319户。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一步完善优化农业保险工作机制和发展模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农业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程度,建立健全农业风险转移分散和保障机制,减少灾害、疫病和市场等因素对农业发展的冲击,保障我县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收入稳定。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明确项目总体目标,做到应保尽保、原保尽保。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完成水稻投保2万亩、玉米6万亩、甘蔗1.5万亩、能繁母猪0.94万头、育肥猪8.74万头,参保农户达22094户。引导和支持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参与度。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全年理赔水稻28.82万元、玉米36.52万元、甘蔗99.13万元、能繁母猪95.40万元、育肥猪52.41万元,涉及农户1319户。保障我县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收入稳定。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进一步完善优化农业保险工作机制和发展模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农业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程度,建立健全农业风险转移分散和保障机制,减少灾害、疫病和市场等因素对农业发展的冲击,保障我县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收入稳定。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农业保险承保经办机构(保险公司)在各乡镇充分宣传政策、讲解承保理赔内容,县乡农科部门组织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主自愿参保,愿保尽保;同时,做好投保农户资料收集、制作分户清单、保险单、收取保费等工作,在收取农户自缴保费后,向农户出具保险凭证并落实“承保地块必须准确、定损面积必须明晰、理赔对象必须明确、理赔期限必须规范”的“四必须”服务规范。之后及时统计投保数据,整理保单并按季度进行审核。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农户风险意识偏弱。农业生产长期“靠天吃饭”,农民大部分没有风险防控意识,风险防范意识淡薄,投保积极性不高。二是理赔门槛偏高。在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中发现,有很多农户抱怨赔款门槛过高。以水稻为例,实际损失率在损失超过20%才按比例赔付,100%才全额赔偿。由于损失三成以上的年景非常少,农民觉得不仅没享受到财政补贴的实惠,还增加了不必要的支出。三是赔偿金额偏低。相对于其他险种来说,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较低,对农户不具备较强的吸引力,导致农户不愿参保。四是由于承保的保险公司定期轮换,新承接的保险公司业务不熟,程序要求重新制定等原因造成理赔不顺。五是部分案件没有得到及时的赔付,影响了农户投保的积极性。 

 

  七、有关建议 

  投保农产品的出险率较高,承保机构的赔偿金额较多,加上业务不够成熟,赔偿争议情况时有发生,影响结案时效和农业群众的投保积极性,建议承保的保险公司尽量固定,若要轮换,相关的保险程序和流程保持不变。 

 

  附件: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26日 



附件【附件: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