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75616-888
-
发布机构石屏县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5-15
-
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统计局2023年度“三项”调查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准确、及时了解全国和各地区经济发展及行业情况,更好地满足研究制定经济发展政策需要,为国民经济核算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权重制定提供基础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开展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业抽样调查、限额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工,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补充资料,根据国家统计局红河调查队的安排,对被抽中的辖区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调查上报。
(二)项目绩效目标。根据《调查方案》及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总体目标为,按质、按量、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报表完成后进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服务。
项目组织管理,工作上主要由对应的工业统计、批发零售业统计、服务业统计同志负责。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的目的考核此项工作的成果与资金的使用的匹配效果情况,通过评价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评价对象为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业、限额以下服务业中被抽中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评价范围从调查资料的取得到资料上报的全过程。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从调查资料的取得到调查资料上报的全过程。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从整体情况看,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自平得分100.00分,自平等级为优,其中:预算执行率为100.00%,自评分100.00分;产出指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自评分70分;效益指标90.00%,实际完成值90.00%,自评分10分;满意度指标90.00%,实际完成值90.00%,自评分10分
附件:石屏县统计局2023年度“三项”调查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石屏县统计局
2024 年4 月 22日
附件【附件2:石屏县统计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