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75617-508
-
发布机构石屏县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5-15
-
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统计局2023年度城乡居民住户调查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准确、及时了解全国和各地区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其他生活状况,客观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生活质量,更好地满足研究制定城乡统筹政策和民生政策需要,为国民经济核算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权重制定提供基础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开展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依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本辖区内开展150户城乡居民住户调查,通过调查了解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情况。
项目的范围和内容,此项目涉及的规模、范围为5个乡镇、5个社区、7个村委会,共计12调查点150户调查户,根据规定每个调查点配备1保辅助调查员,协助调查员开展调查工作。项目受益对象为各级领导及社会公众,主要是统计部门提供统计服务。主要内容为指导、检查、督促调查户须每天进行整户的收支及每笔收支的用途。
(二)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住户调查方案》及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总体目标为,按质、按量、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报表完成后进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服务。
项目组织管理,工作上由二名同志负责,涉及乡镇有一名同志协助工作,每个调查点有一名辅助调查员协助。经费管理统一由县统计局负责管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的目的考核此项工作的成果与资金的使用的匹配效果情况,通过评价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评价对象为城乡住户调查工作,评价范围从调查户记账到本局些项调查任务报表上报、资料分析服务。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从调查户记账、调查员培训、资料整理、上报、分析、服务等过程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从整体情况看,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自平得分100.00分,自平等级为优,其中:预算执行率为100.00%,自评分10.00分;产出指标值95%,实际完成值95%,自评分70分;效益指标90%,实际完成值90%,自评分10分;满意度指标90.00%,实际完成值90.00%,自评分10分。
附件:石屏县统计局2023年度城乡居民住户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石屏县统计局
2024年4 月22日
附件【附件2:石屏县统计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