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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5621-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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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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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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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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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石屏县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县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石屏县公安局下辖指挥中心、政治处、警务保障室、科技信息化大队、法制大队、出入境大队、警务督察大队、看守所、拘留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巡特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森林警察大队、9个乡镇派出所、异龙湖派出所共28个部门。其中:交通警察大队、森林警察大队为独立核算单位。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石屏”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强化各项应急预案建设和预案演练,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的贡献。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提升全县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县政治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持续推进我县禁毒人民战争;抓好各项安保维稳措施落实,确保各类重大活动期间我县社会面治安持续安全稳定;加强公安装备建设及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力和信息化战斗力;确保公安机关警力稳定和机构正常运转。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一是抓好各项安保维稳措施落实,确保各类重大活动期间我县社会面治安持续安全稳定。二是持续推进我县禁毒人民战争。三是保持对恐怖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和侦破各类违法犯罪案事件,惩治犯罪,护卫一方平安。四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五是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信息支撑力。六是加强公安装备建设,提升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力。七是强化政治轮训及实战技能训练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公安民警执勤执法水平。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我县财政局下达的做好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业务资金双相融合设定绩效目标。绩效预算编制前期认真征求局各部门的需求,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确定2023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确保设定绩效目标实现业务工作和资金需求相融合。
2.进一步完善细化绩效目标及指标。在2023年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2023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完善、归纳、整理进一步细化完善,力争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3.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修正指标。根据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要求,对本部门2023年1—6月和2023年1—9月县本级预算安排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4.资料汇集组织开展绩效工作自评。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部门开展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项目实施部门提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由工作小组汇总数据、查阅项目进度、资金拨付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相关基础资料收集,并形成自评报告。
5.强化自评结果应用提高资金效益。按照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项目性质,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完善本单位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2023年批复石屏县公安局预算81683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65万元;人员经费和单位运转经费7555.33万元;单位资金支出248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我局总收入972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9659万元,非财政拨款收入68.3万元。总支出为9766.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9659.00万元,非财政拨款支出107.13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执行率>90%,年初预算项目支出执行率31.51%,执行率偏低。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石屏县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提升全县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防范和打击石屏县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年初设定的22项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其中:产出指标17个(数量指标8项、质量指标4个、时效指标3个、成本指标2个),社会效益指标2个,可持续影响指标1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其中:时效指标中,预算执行率实际完成70%未达到预期值90%,其余各项绩效指标基本达到预期设定指标值,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一是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合理,未紧跟当前工作情况和最新工作要求,因此造成绩效指标未达到预期指标;二是财政资金紧张,大额项目资金无法支付,造成资金执行率低。
三、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的要求,结合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为各项指标基本达到指标要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达到预期效果,自评得分97分,自评等级为“优级”。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合理。
一是我单位制定的2023年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预算配置科学。
一是预算编制科学,2023年部门预算按照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人员优先,确保重点的基本原则编制。二是基本支出足额保障,2023年基本支出全年预算执行8155.59万元,全年预算支出的83.51%。三是确保重点支出安排,2023年项目支出全年预算执行1610.54万元,占全年预算支出的16.49%。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有效。
一是严控结转结余,本年结转结余变动率比年减少21.68%。二是严控“三公经费”节支增效。本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483.72万元,实际执行436.73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90.29%。三是强化采购预算执行。做到先预算后采购,科学计划采购资金,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制度。四是严格收支管理,本年取得的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本年发生的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绩效管理合规。
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二是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实施要求、质量要求、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三是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四是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资产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整,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固定
资产利用率达95%以上。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3年石屏县公安局履职良好,年初设定的产出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一是党委、政府、人大、上级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办结率100%。二是年初设定的产出绩效指标,除2项产出绩效指标未全部达到预期值外,其他产出绩效指标均达到预期值。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3年石屏县公安局按照规定和本年规划完成职责履职,并且履职效果明显,社会效益指标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到预期效果。
1.社会效益指标2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有效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提升我县人民生活社会环境。预期值指标值:显著提升,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提高信息化管理和运维水平及通信支撑能力,预期值指标值:明显提高,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2.可持续影响指标1个,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达到预期指标值。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人民群众对全县人民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06%,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人民群众对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09%,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1、年初预算编制科学性不高,未紧跟当前工作情况和最新工作要求,部分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导致年内预算追加较大,预算控制率较高,影响单位评分及评价等次。
2、存在部分支出进度较慢,预算资金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一是绩效评价设计不合理,造成预算完成率较差情况;二是财政资金紧张,造成的项目资金支出预算不能在当年执行完毕,造成结转结余;三是项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进度影响财政项目资金支付进度,造成结转结余。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预算绩效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绩效意识,树立“花钱必问效”理念。
2.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科学性。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绩效指标。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绩效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偏差,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同时为下一次编制部门预算绩效工作积累经验。
3.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优化绩效评价指标计分标准。绩效评价指标应符合工作实际,目标明确,要有可操作性及可计量比。让评价结果更好地服务于预算绩效工作。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结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一是进一步探索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二是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建立健全绩效问责机制,确保各项绩效目标指标保质保量完成,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石屏县公安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单位自评表
2:石屏县公安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石屏县公安局
2024 年 4 月 29日
附件【附件1:石屏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及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