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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562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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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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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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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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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公安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3年石屏县公安局为保障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强边固防、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完成,共有县级资金支出项目8个,项目执行部门为县公安局下辖各部门,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局领导和局直各部门负责人。项目总体目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提升全县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县社会政治稳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一:看守所拘留所经费,绩效目标:一是为石屏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提供押解、学习、水电、被服等保障;二是维护看守所正常秩序和安全稳定。
项目二:全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雪亮工程)专项经费,绩效目标:进一步完善全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公安指挥通信系统建设,为执法执勤提供有力的信息资源和科学的指挥调度,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提升公安机关的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安全管控水平。维护人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项目三:战时伙食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落实公安民警执行重大安保等专项任务特殊保障政策,落实三级以上防控安保勤务、跨境执行任务、战时伙食供应政策和经费保障标
准,切实做好战时伙食保障工作。
项目四:公安工作补助经费,绩效目标:一是抓好各项安保维稳措施落实,确保各类重大活动期间我县社会面治安持续安全稳定。二是持续推进我县禁毒人民战争。三是保持对恐怖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和侦破各类违法犯罪案事件,惩治犯罪,护卫一方平安。
项目五:非税收入工作经费,绩效目标:一是抓好各项安保维稳措施落实,确保各类重大活动期间我县社会面治安持续安全稳定。二是持续推进我县禁毒人民战争。三是保持对恐怖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和侦破各类违法犯罪案事件,惩治犯罪,护卫一方平安。
项目六:交警队非税收入工作经费,绩效目标:一是引导和支持地方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帮助提高基层公安机关的办案和装备经费保障水平。二是支持部门开展业务工作所必需的办案、业务、装备等经费支出。三是保障部门正常运转,保障辖区交通安全。
项目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绩效目标:确保实现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和车辆滞留、不发生因交警执法管理导致的媒体炒作和负面舆情。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平安祥和的
道路交通环境,为我县经济建设和发展作贡献。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
我局项目实施部门为各内设业务部门,资金管理使用部门警务保障室。项目实施部门负责项目进度和质量情况材料收集、现场取证,同时负责提供项目开展前后的社会面管控成效对比,取得工作成效;警务保障室负责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统计,以及项目自评报告的整理上报工作。
2.组织实施
一是成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警务保障室牵头,项目实施部门相关人员参与,联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项目进度和质量跟踪,并对项目成果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和调查取证。警务保障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3.制度建设
2023年我局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建设,经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石屏县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从实施预算绩效工作的组织领导、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工作步骤四个方面,对我局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严格规范、具体细化各部门任务和职责。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是对预算内财政资金使用得到的结果和产生的效益进行总结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预算支出执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本次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为石屏县公安局项目支出。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绩效评价原则、依据:《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发〔2020〕1号)、《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印发< 石屏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发﹝2023﹞5号)、《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屏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石财绩〔2022〕2号)和《石屏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
评价指标体系:石屏县财政局关于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应用的通知;上级公安机关设定的绩效指标和本单位工作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体系。
评价方法:单位组织内部自评,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采取收集资料、问卷调查和情况汇报方式。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科学设定项目绩效目标。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目标,项目实施部门年度工作任务,设定预期绩效目标。
2.完善细化绩效目标及指标值。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完善、归纳、整理进一步细化完善,力争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3.开展项目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修正指标。根据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要求,对本部门2023年1—6月和2023年1—9月县本级预算安排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4.资料汇集组织开展绩效工作自评。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部门开展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项目实施部门提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由工作小组汇总数据、查阅项目进度、资金拨付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相关基础资料收集,并形成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根据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对项目成本、项目效率、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项目综合评价为我单位7个项目的各项绩效指标项均达到指标要求,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自评分均在95分以上,自评为“优级”。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2023年公安工作实现了预期设定目标:一是监管场所管理到位,在押人员保障到位,维护看守所正常秩序和安全稳定。
二是进一步完善全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公安指挥通信系统建设,为执法执勤提供有力的信息资源和科学的指挥调度,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提升公安机关的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安全管控水平。维护人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三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大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各类治安问题,提升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保证了石屏县公安工作的有序进行。四是加快公安工作的信息化进程,加强公安指挥调度和联网侦控手段等专项建设。五是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秩序良好,不发生长时间、大面积道路交通拥堵。六是有效防范和打击石屏县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与稳定,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我单位2023年申请的项目目标设定合理,预算配置科学。一是各个项目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项目预算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一是项目实施主体明确,由局直各部门按照细化预算项目支出方案组织实施。二是保障措施规范有力。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完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项目工作计划,确保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三是资金安排程序依法依规有序。根据财政部门预算批复及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内容,由各项目实施部门按职责组织项目实施,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落实项目预算资金保障,确保项目有计划执行。四是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合理充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2023年石屏县公安局7个项目设定的产出绩效目标均已达到预期设定指标值,其中:设定的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共计22条、质量指标共计17条、时效指标共计10条、成本指标共计7条,全部达到预期值;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2023年石屏县公安局7个项目设定的效益绩效目标18条,其中:社会效益指标9条,可持续发展指标8条,均已达到预期指标值。
石屏县公安局7个项目设定的满意度指标共计8条。其中:交警队项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费,设定的满意度指标≥90%,实现指标值89%,未达到预期指标值。其余7个项目均达到预期满意度指标值。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结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规范化、常态化。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财政资金支出评价对象涉及部门和警种多,指标设置差异性大,难以把握评价的办法,不能满足目前工作开展的需要,在设置绩效评价工作指标体系时,不能够与公安业务工作较好结合,对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不能够客观真实反映出完成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评价指标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石屏县公安局部门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每个项目一张)
石屏县公安局
2024年 4月29日
附件【附件2:石屏公安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