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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5702-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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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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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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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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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委政法委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石屏、法治石屏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5)组织开展全县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
(6)掌握分析全县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全县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全县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0)完成州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石屏县委政法委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政治处、办公室、执法监督室、综治督导科、维稳指导科、政治安全和反邪教协调科。下属石屏县综治中心、石屏县法学会机关2个事业单位。
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作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石屏、法治石屏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重点,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2.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为重点,全面深化严打整治斗争;
3.以夯实基层综治维稳为重点,切实提高基层综治维稳能力;
4.以深化平安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进行调整,常务副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石屏县委政法委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石屏县委政法委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制度》等制度。
2.组织实施。一是实行精准管理。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上,形成“层层抓落实,人人担责任”的绩效格局。二是积极推进项目绩效评价,在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的基础上,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和执行结果评价。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县财政对县委政法委2023年度预算作了相关批复(石财行﹝2023﹞8号)。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811094.21元,支出预算总额为3811094.21元(其中:基本支出2762894.21元,项目支出1048200.00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收入共计3485387.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55357.75元,占总收入的99.14%,其中:基本支出2781270.10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80.49%,项目支出674084.65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9.51%;其它收入30030.23,占总收入的0.86%。
2023年支出共计3487542.75元,其中:基本支出2781270.10元,占总支出的79.75%,其中人员经费2578934.26元,占总支出的73.95%,公用经费支出202335.84元,占总支出的5.80%;项目支出706272.65元,占总支出的20.25%,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74087.65元,占总支出的95.44%,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支出32185.00元,占总支出的4.56%。
3.预算执行情况: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按时执行。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已按要求完成各项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无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绩效自评结论
从整体上看,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优”,其中,预算执行率100 %,自评分10分;产出数量指标值≥10万册,实际完成值10万册,自评分13分;产出质量指标值为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成功率≥80%,实际完成值为社会大局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成功率≥80%,自评分24分;产出时效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为100%,自评分13份;效益指标值为进一步加强和效果明显,实际完成值为社会大局稳定和效果明显,自评分30分;满意度指标值≥90%,实际完成值≥90%,自评分10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支出共计3487542.75元,其中:基本支出2781270.10元,占总支出的79.75%,主要是用于公共安全与机构运转。
(二)过程情况分析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打击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专项行动效率。
(三)产出情况分析
矛盾纠纷比上年减少,各类案件逐年减少,切实提高基层综治维稳能力,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得到提升。
(四)效果情况分析
加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了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切实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切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因单位人员变动大,人员经费、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存在不确定性,导致年初预算与支出决算差异的问题。二是经费支出列支设限太多,操作复杂,增加了财务工作难度。三是财务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委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预算部门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将绩效目标、绩效监控、部门自评等绩效工具,作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抓手。
2.推动绩效管理提质扩面,将财政重点延伸到事前,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为了更紧密衔接预算,将财政绩效工作重点从事后延伸至预算编制前端。通过审核绩效目标来确定项目预算资金额度,并建立起不同年度间的可量化绩效目标数据对比,提高预算编审的科学性,结合项目库建设,进一步加大事前评审工作力度。围绕预算编制中的改革需求,以重要性为原则精选项目,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集中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作为项目入库、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3.加强财务知识学习。加强与财政部门工作沟通,做好用款计划安排,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有序,加强财务知识学习,提高工作效率。建议财政部门采取集中学习、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对各预算单位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参与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强化了绩效理念。通过开展绩效评价,我委全体职工开始转变观,开始重视财政支出绩效问题,由重资金争取,过程管理,向重支出责任,产出和结果转变。
二是强化了责任意识。通过绩效评价,考核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强化了部门的自我约束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是增强了财政管理和决策的科学性。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项目安排的合理性,提高了预算的规范性,减少了资金支出的随意性,促进了资源整合,优化了支出结构,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四是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将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有机结合起来,并进行跟踪问效,最大限度地将有限资金配置到效益最佳项目上并发挥最大效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情况说明。
附件1.石屏县委政法委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单位自评表
2.石屏县委政法委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附件1: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及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