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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5706-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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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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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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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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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1:2023年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资金
项目概况。全面做好供销社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我社收到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项目资金3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支出。
项目2:2023年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资金
项目概况。全面做好供销社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我社收到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项目资金3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支出。
项目3:2023年培育壮大工程补助资金
项目概况。我社收到培育壮大工程项目资金5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
(二)项目绩效目标
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快供销社为农、务农、姓农的服务方向转变,保障供销社正常运转。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质量” 和“发展合作社立社,建设社有企业强社”的要求,积极发挥供销社“扎根农村、立足农业、服务农民”的政策优势,大力发展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的“两社一会”。
2.为加强供销社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成立了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制订了《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3.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由分管理财务的副主任组织会统科、合作指导科及经济发展科相关人员3人参加2023年度项目支出自评工作。依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大家全面深入学习,确保评价工作开展前充分把握相关政策。在正式评价开展前拟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依据、时间安排、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有效了解供销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本次绩效评价涉及项目3个,其中:县级财政支出项目2个,上级转移支付项目1个。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县供销社会统科牵头,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1.前期准备。一是成立供销社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会统科牵头收集本次绩效评价基础资料。二是按要求编报资金使用情况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组织实施。为认真做好本次财政绩效评价工作,为贯彻《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县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供销社分管财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工作,撰写项目绩效报告,并将绩效评价报告和资料报绩效评价工作组审核。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从整体上看,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项目1:2023年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资金,自评得分98分,自评等级为“优”,其中: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分10分;产出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中,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个,实际完成值4个,自评分20分;高质量发展基层社≥1个,实际完成值1个,自评分15分。效益指标值的质量指标值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率≥100%,实际完成值100%,自评分15分;效益指标的经济效益指标中,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率≥100%,实际完成值100%,自评分15分;社会效益指标中的乡村流通人才培养≥100%,实际完成值100%,自评分15分;满意度指标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中的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5%,实际完成值为95%,自评分8分。项目2:2023年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专项资金,自评得分98分,自评等级为“优”,其中: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分10分;产出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中发展电子商务服务≥2个,实际完成值2个,自评分30分;建设农村综合服社≥5个,实际完成值5个,自评分15分。效益指标值的质量指标值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率≥100%,实际完成值100%,自评分20分;效益指标的经济效益指标中,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率≥100%,实际完成值100%,自评分15分;社会效益指标中的乡村流通人才培养≥100%,实际完成值100%,自评分15分;满意度指标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中的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5%,实际完成值为95%,自评分8分。项目3:2023年培育壮大工程补助资金,自评得分97分,自评等级为“优”,其中: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分10分;产出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中食用菌繁殖基地≥1个,实际完成值1个,自评分30分。效益指标值的质量指标值中,食用菌繁殖基地建设率≥100%,实际完成值100%,自评分20分;效益指标的经济效益指标中,食用菌产量≥40万吨,实际完成值40万吨,自评分15分;社会效益指标中的培养食用菌种植人才≥6人,实际完成值6人,自评分14分;满意度指标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中的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5%,实际完成值为95%,自评分8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3年我社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明显增强为“三农”服务的能力,带动农业绿色发展。2023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个;新发展电子商务服务站2个;新增高质量发展基层社1个;改造提升薄弱基层社1个;建设乡镇为农综合服务体1个;组织培训乡村流通人才120人;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1个;新增食用菌繁殖基地1个,很好地完成了石屏县人民政府及红河州供销社关于2023年供销社的工作任务,有效掌握石屏县供销社2023年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下一年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1.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门(总支)会议、内部控制工作会议、部门正式文件等形式研究本部门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每年6月、9月分别将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较,对目标完成、预算执行、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分析评判。填报绩效监控情况表,报送绩效监控报告,同时按县财政审核意见对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3.2023年,将所有预算支出绩效向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预算执行中确需调整的,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预算、项目调整流程报批。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绩效评价长效机制管理系统运用与部门的业务工作有些脱节;组织本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较少。我单位未制定印发相关对重大政策、项目事前或到期专项资金政策进行绩效评估工作要求,今后我们将完善重大政策、项目事前或到期专项资金政策的绩效评估工作要求。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资金
附件2.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专项资金
附件3.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培育壮大工程补助资金
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4月30日
附件【附件1: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资金.xls】
附件【附件2: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专项资金.xls】
附件【附件3: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培育壮大工程补助资金.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