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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75709-649
  • 发布机构
    中共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5-15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中共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石屏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县委巡察机构是县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县纪委县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负责人,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县纪委县监察委设32个内设机构:其中,机关部室14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派驻(出)机构13个: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驻县人大办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协办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组、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等。巡察机构5个:县委巡察办、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县委第四巡察组等。所属单位0个。 

  本年度在职职工87人,与上年持平。目前我单位有离退休职工15名,其中退休职工15名,离休职工0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7)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9)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按财政部门要求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县财政批复县纪委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6,726,433.46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6,726,433.46元,单位自有资金0元。 

  县财政批复县纪委委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6,726,433.46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安排的支出16,726,433.46元(其中:基本支出16,526,433.46元,项目支出200,000.00元);单位自有资金0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县纪委部门决算收入20681805.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81805.06元,占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元,占收入的0%。 

  部门决算总支出20681805.06元,其中基本支出16961543.09元,占总支出的82.01%,项目支出3720261.97元,占总支出的17.99%。 

  3.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县纪委预算批复16,726,433.46元,实际执行数为20681805.06元,差异率123.65%。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设定个三级绩效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绩效指标10个,占总指标数的100%。 

 

  三、绩效自评结论 

  一年来,县纪委县监委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得到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认可。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自评分93分,自评等级为“优”。 

  其中,预算执行率≧123.65%,自评分90分;开展轮次指标值3轮,实际完成值3轮。开展检查次数指标值80次,实际完成85次。巡察任务覆盖面指标值,实际完成25%。检查任务完成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巡察任务及时完成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效益指标值巡察结果公开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问题整改落实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满意度90%,实际完成值92%,巡察人员被投诉次数0,实际完成值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情况。 

  (1)整体绩效目标设定。 

  根据部门“三定”方案、县纪委2023年度工作计划等设定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实际情况相符,目标充分细化、量化。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 

  县纪委县监委2023年申报的项目均设立了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经内部充分讨论、论证,测算合理,进行了充分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数与预算资金匹配程度较高。 

  2.部门预算配置情况。 

  (1)预算编制科学性。 

  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紧密衔接,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细化。 

  (2)基本支出保障。 

  未发现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内容或基本支出留有缺口的情况,基本支出对机构正常运转保障程度较高。 

  (3)重点支出保障率。 

  2023年县纪委县监委项目预算资金为20万元,保障率100.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 

  (1)预算执行率 

  截至9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2.24%。达到预定指标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0%。 

  (2)结转结余变动率 

  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无结转结余。 

  (3)“三公”经费变动率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58683.18元,上年决算总额为147923.00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10760.18元,增长210.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249000.00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零,上年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也为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9935.18元,上年支出114040.00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95895.18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发生公务用车购置249000.00元,按照红河州公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同意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等3家单位购置车辆的批复》(红公车办复〔2023〕82号),购置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1辆,车型为上汽大众威然330TSI豪华版、七座,排量2.0T小型客车,价格24.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查办案件、巡察、宣传培训、专项督查等相关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公务接待费支出48748元,上年支出33883.00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865元。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疫情防控放开后,承担的上级、同级公务接待数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发生的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留置、跨区域办案、巡察工作、相关部门业务工作合作、交流、对全县各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等接待产生的费用。 

  (4)“三公”经费控制率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42800.00元,实际支出数为458683.18元,“三公”经费控制率133.80%。 

  (5)政府采购执行率 

  2023年政府采购金额861342.18万元。 

  2.预算绩效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确保绩效管理工作客观准确和顺利开展,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编制了《州纪委州监委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强化组织领导,同时细化制定《红河州纪委州监委部门绩效目标管理细则》《红河州纪委州监委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细则》《红河州纪委州监委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细则》等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据此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落实绩效主体责任 

  已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 

  (3)整改落实 

  对近三年内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已进行规范整改。 

  (4)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 

  2023年度已按照规定时间、内容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按时限要求公开单位预算决算信息。 

  3.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已制定《石屏纪委监委资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内容、要求健全完整。 

  (2)资产管理安全性 

  县纪委县监委所有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处置收入已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三)产出情况分析 

  此项内容涉密,不再报告。 

  (四)效果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0分,实际得分30分,得分率100.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经济效益 

  县纪委县监委不涉及此指标。 

  2.社会效益 

  通过本部门履职,提高廉政思想意识、推动社会风气好转。 

  3.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 

  通过本部门的履职,进一步提高审查调查能力和巡察能力,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提升工作点保障能力,满足审查调查需求。 

  4.行政效能 

  2023年本部门未发现违纪违法情况。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本部门履职较满意。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预算支出进度未达标。未完成主要原因:一是工作进度特殊性,绝大部分委托费用均在年底到期支付等。二是县级财力不能保证资金及时清算。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制定项目完成时间表,促进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2.强化项目资金事中管理。财务部门和监督部门积极参与财政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督促各项目执行部门及时完成项目资金结算,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绩效运行监控工作顺利开展。召开办公室专题会议,明确分工,细化工作岗位职责安排财务人员,对部门整体支出全面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表格填报进行研究学习,准确把握绩效运行监控标准及要求。对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实施方案计划。 

  (二)各部门团结协作,高效完成绩效运行自评工作。财务人员汇同各项目执行部室收集分析相关文件资料和依据,结合项目执行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运行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根据项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各项目实际工作情况,按照自评方案对各项目分别进行绩效运行评价。审核绩效运行监控结果,对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进行总结,撰写绩效运行自查报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中共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单位自评表 

              2.中共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4月30日 



附件【附件1:石屏县纪委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及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