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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75718-709
  • 发布机构
    共青团石屏县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5-10
  • 时效性
    有效

共青团石屏县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关工委工作经费均为积极履行预防青少年犯罪组长单位职责,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开展心理辅导、座谈会、庭审进校园等活动,着力打造县级预青示范点1个,推动预青工作再上新台阶坚持品牌活动不放松,继续通过县希望公益服务中心开展常规资助、奖学金项目、临时救助、希望心、微笑行动、金秋圆梦、腊月暖冬、微心愿、希望小学、希望厨房等工作,对更多身处困境、处于弱势的青少年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青少年活动工作经费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履行职责,通过召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志愿者培训、引领关爱青少年,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开展关爱青少年及青少年心理辅导等活动,推动青少年思想引领工作再上新台阶,扎实推动青年创业创新工作,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引领青少年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为美丽石屏建设发光发热。坚持希望公益品牌活动不放松,向更多困境青少年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开展青年交友联谊活动,解决目前全县青年的急难愁盼的问题。

  共青团年中工作经费及共青团石屏县委工作经费均为保障团县委及青少年宫正常运转,支付拖欠企业、政府采购费用,确保青少年宫人员工资及日常维护费用及时发放。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主要是为团县委积极履行服务青年、让青年到祖国西部支援建设乡村振兴,保障到我县服务的二十多个西部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足额发放,缓解毕业生就业压力。

  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及就业创业农村劳动力转移资金旨在保障团县委贷免扶补和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顺利开展,通过贷免扶补吸纳就业资金实现带动就业,及时为有创业需求的青年服务。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关工委工作经费及均为积极履行预防青少年犯罪组长单位职责,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开展心理辅导、座谈会、庭审进校园等活动,着力打造县级预青示范点1个,推动预青工作再上新台阶。

  青少年活动工作经费主要通过开展示范性主题团日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困难青少年帮扶、青年交友联谊、带动青年创业就业,履行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职责,解决目前全县青年的急难愁盼的问题。

  共青团年中工作经费及共青团石屏县委工作经费主要是保障团县委拖欠企业的政府采购费用支付及青少年宫人员工资保险的正常发放购买。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主要是团县委组织青年到祖国西部支援建设乡村振兴,缓解毕业生就业压力。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

  团县委所有项目负责人均为林茂,分管领导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没有制定具体的项目绩效管理规定。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通过对团县委2023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3)促使项目责任部室及项目分管领导,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4)《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印发< 石屏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石财发〔2019〕111号);

  (5)《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

  (6)其他相关资料。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

  4.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各项指标占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定。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共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分析偏高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5.绩效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6.绩效评价抽样

  团县委2023年实施项目共15个,抽样项目15个,抽样比例为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收集相关资料;

  4.分析资料、汇总评价数据;

  5.填写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项目整体实施情况优秀,实际情况见附表2。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按照目标计划有序实施,实际情况见附表2。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每年项目申报前,团县委都要求各部室根据当年工作情况,未来工作计划提出资金需求方案,设立相应绩效目标,并经单位班子审核、研究后上报。项目申报成功后,根据当年项目经费,进一步修改完善资金使用方案及绩效目标。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审批拨付款手续齐全,资金的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未发现超范围支出、缺少审签单、挤占挪用等不合规现象。财务制度执行方面,项目涉及的科室能够有效控制成本,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目的性和实效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内容执行。团县委2023年度实施的15个项目均正常运转,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已经全部完成年初指标值。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已经全部完成年初指标值。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这次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是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团县委各项支出管理项目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

  2、部门人少事多,财务人员非专职人员,缺少培训,不能及时跟进各款项支出,影响了工作进度和质量。

  3、制度建设方面还有所欠缺,尚未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对项目资金绩效的跟踪管理还没有明确的实施方案。

  七、有关建议

  希望能多开展绩效评价培训,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使以后的项目绩效评价更能充分的反应项目成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共青团石屏县委2023年度15个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共青团石屏县委

  2024年 4月29日



附件【附件5:共青团石屏县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