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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5737-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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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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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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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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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职责。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措施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贯彻落实上级财政体制改革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措施;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保障。
(2)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州对县的转移支付,完善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调整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划分县与乡镇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职责。
(4)贯彻落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负责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措施;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措施;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9)贯彻执行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措施,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10)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1)负责落实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措施,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石屏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3)开展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和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4)落实“两个一以贯之”的要求,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质量提升。
(15)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对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6)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执行有关制度、措施;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等管理工作。
(1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贯彻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措施,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建议。
(19)负责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的监管;组织协调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20)负责县人民政府与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县域内的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21)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建议;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22)负责在上级监管部门统一规则下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和标准;指导县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对县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相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依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配合做好县属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协助指导全县地方金融机构人才队伍建设。
(2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4)职能转变。
一是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能力。
二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和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进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
三是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5)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石屏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石屏县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石屏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为正科级政府工作部门内设20个科室。加挂石屏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石屏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金融办)牌子。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1名(副科级),副局长,副局长3名(副科级);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1名(副科级),石屏县委国有企业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书记1名(副局长)。2023年末我局共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机关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9人。2023年年末实有人数50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确保收支平衡。强化财税部门沟通联动,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全力推进产业和县域经济发展,提高税收收入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占比,增强财政增收可持续性,夯实财政高质量发展基础。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硬化预算约束,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严格规范暂时性款项管理,严禁违规举债和挤占挪用。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强化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多渠道努力增加可用财力。
(2)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加强风险防控。强化债务限额和债务预算约束,严格履行还款责任,对新增隐性债务的行为严肃问责,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增强“三保”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动态开展资产清查,强化和压实县属国有企业防风化债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监管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坚持依法理财,全面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肃财经纪律。
(3)兜牢民生底线,增强民生福祉。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统筹安排资金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加大失业保险基金对稳岗和培训的支持。全面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支持健康石屏建设和基层公共医疗卫生能力水平提升,加快补齐医疗卫生发展短板。夯实社会保障基础,推动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参保缴费补贴。支持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发展。健全社保基金监管体系,守住看好老百姓的“养老钱”。支持完善公共文化场所设施和服务配套,支持优化文化产业发展布局,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4)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县委确定的重点工作推进。紧紧围绕全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积极主动研究省州财政政策,密切与上级各部门联系,努力争取资金支持,筹措并加强财力统筹,尽力保障各项重点工作资金需要。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债券资金支持范围。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保持财政投入强度不变,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提高“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强化粮食安全保障,稳定种粮农民补贴,支持高标准农田、农村水利等重点工程项目。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各级各类资金,为打赢异龙湖“湖泊革命”攻坚战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异龙湖水质持续改善。
(5)聚焦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持续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推动各单位及时支付采购账款。持续整治违规涉企收费,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快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多方风险共担共管的政银担合作机制,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
(6)强化财经纪律约束,优化财会监督体系。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健全监督机制,形成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突出监督重点,强化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加强部门预算闭环监管。加强会计信息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严肃查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等案件。提高监督效能,做好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推动实施联合惩戒。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建设,探索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监督发现的问题严格追责,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7)持续推进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持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深化预算改革的要求,加强预算项目库建设,完善预算编审体系,提高财政资金安排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完善直达资金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四本预算统筹,依法科学统筹各项财政资金资源资产,集中财力保障县委各项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着力提升绩效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着力抓好《石屏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因地制宜制定务实管用的国资国企监管体系,使国资国企改革收到实效。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依法依规强化收入征管,积极向上争取,做实财政收入,提高收入质量。
2、进一步整合优化财政政策和资金,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积极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发展,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3、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集中财力惠民生。
4、不断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做实项目预算,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5、创新财政监督方式,推进财政“大数据”应用,建立内外并举的财政大监督格局,重点加强对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强化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加强财源培植,夯实财政增收基础。
2.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三保”支出,积极优化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从严安排年初预算,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确保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民生支出,以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
3.加大争取项目资金力度,做大财政支出,坚定项目带动发展、强化财政支出理念,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上级的盘子和财政的笼子。
4.发挥政府资金牵引作用,多管齐下拓宽投融资渠道,破解多方资本进入工业技改、农业开发、环境治理等难题,构建政府投资、社会融资、民间投资“三轮驱动”新格局。
5.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化解债务风险,一是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规范债务举借、使用、偿还,实行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二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置换存量债务,拉长政府债务到期期限,缓解县级偿债压力。三是强化地方融资平台管理。四是统筹安排好各类资金还本付息,防控债务风险。
6.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突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组织保障及制度建设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了《石屏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石屏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石屏县财政局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实施细则》、《石屏县财政局绩效自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对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原则、适用范围、绩效管理、运行监控等方面进行规范和完善,为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提供制度保障。
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经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二是按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要求,对拟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共评估项目4个。三是根据绩效运行监控的要求,6月30日、9月30日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运行监控跟踪,并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和绩效运行监控报告。四是年度终了,按要求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并向财政部门报告,同步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自评情况。五是根据财政部门绩效再评价要求,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再评价,并按绩效再评价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六是根据绩效自评和再评价结果,将结果应用于部门预算编制、资金分配等过程中,使资金安排、使用更加合理、有效。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石屏县财政局关于石屏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石财行〔2023〕14号)文件批复,2023年石屏县财政局预算收入12957589.45元,其中: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2,943,916.24元(其中:基本支出9,943,916.24元,项目支出3,000,000.00元),单位自有资金13,673.21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度收入总计12924784.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24721.24元,其他收入63.70元;2023年度支出总计12924721.24元,其中基本支出8907909.29元,占总支出的68.92%;项目支出4016811.95元,占总支出的31.08%。
3.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12924721.24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12924721.24元,执行率100%。其中:基本支出全年收入8907909.29元,全年支出8907909.29元,执行率100%;项目支出全年收入4016811.95元,全年支出4016811.95元,执行率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分解为14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4条、质量指标2条、时效性指标3条、成本指标1条、经济效益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2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绩效指标12个,占总指标数的85.71%,未完成绩效指标2个,占总指标数的14.29%。详见“石屏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县财政可用财力不足,项目资金未能及时清算,导致未能及时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
三、绩效自评结论
石屏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良好,较好地完成了预算规划的各项工作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达到了预算设立的主要目标,较好地履行了部门职能职责任务,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较高,取得了良好的履职效益。根据自评情况,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指标进行了量化打分,石屏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自评得分 |
得分率 |
投 入 |
15 |
15 |
100% |
过 程 |
20 |
20 |
100% |
产 出 |
35 |
33 |
94.29% |
效 果 |
30 |
30 |
100% |
合 计 |
100 |
98 |
98%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方面主要从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2个方面进行自评,投入指标满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得分率100%。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目标设定情况分析
(1)整体绩效目标设定:根据财政部门统一布置,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客观实际,与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和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2023年部门项目出绩效目标根据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部门职能职责、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等资料设定部门整体支出总体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指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
2.预算配置情况分析
(1)预算编制科学性:我单位在编制2023年度预算时根据财政局、政策相关要求、部门年度目标,参照上年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对本年度收支预测情况进行编制,编制内容细化、详实,预算支出与实际支出相吻合。
(2)基本支出保障: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安排994.3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不存在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3)重点支出保障率:2023年批复项目3个,项目资金300.00万元,分别为行政管理事务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财政委托业务经费,3个项目均属于本单位职能职责重点任务范畴,重点支出保障率为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方面主要从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3个方面进行自评,过程指标满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得分率100.00%。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率:9月30日完成预算数为913.72万元,执行率70.70%;11月30日完成预算数为1141.65万元,执行率88.33%。
(2)“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0万元,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3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6.13万元,2022年实际支出4.40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39.32%。
(3)“三公”经费控制率: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40万元,实际支出数6.13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15.33%。
(4)政府采购执行率:2023年发生政府采购22.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78万元;所有采购均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办理相应的采购手续。
(5)收入合规:本部门收入全部来源于财政拨款和上级部门拨款,来源合规。
(6)支出合规:本单位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管理制度健全性:本单位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项目支出管理办法或制度;建立了部门支出内控制度或相应措施;管理办法、制度、措施得到有效执行。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本单位成立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整改落实:对近三年内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整改。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
3.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我单位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资产管理,并制定了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在实际管理中,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按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的要求,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2)资产管理安全性:2023年末我单位固定资产399.98万元,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3)固定资产利用率:2023年度资产处置规范。无闲置资产,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方面主要从职责履行1个方面进行自评,产出指标满分35分,自评得分33分,得分率94.29%。强化部门履职能力,优先保障重点工作,2023年重点工作办结率为100%,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实际完成率)为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为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方面主要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持续性影响、行政效能和满意度5个方面进行自评,效果指标满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得分率100%。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经济效益:通过部门履职,充分实现相关工作产生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通过部门履职,充分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部门运转正常、社会消费和外贸发展效果明显。
3.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通过部分项目实施,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充分保障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
4.行政效能:预算年度中部门未发生过违纪违法情况。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单位人员满意度90%,社会公众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为90%。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截至9月30日完成预算数913.72万元,执行支出进度70.70%,截至11月30日完成预算数1141.65万元,执行支出进度88.33%。
2.项目预算及自评工作不够精准,统筹协调不够,不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能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各相关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项目台账资料不齐全,档案管理不规范,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加快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按照年初计划完成工作,平衡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2.加大对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结合实际指导各单位制定更加规范的资金管理制度。
3.调整充实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配备专人进行保管台账资料,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局机关绩效评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绩效评价工作中的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积极探索建立完善项目立项评审和财务审批等相关制度、确保各项目目标的实现,加强项目的运行监管,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达到中央、省、州关于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为整个机关高效运行服务;
(二)高度重视,管理规范。内部重视财政信息化维护建设工作,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牵头组成工作组,不断增强项目规范意识、完善项目管理工作,有效确保了项目的管理规范。
(三)制度完善,监督有力。制定了一系列符合本地实际的项目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加强监督力度,确保项目能顺利、规范、有序的实施。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石屏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石屏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石屏县财政局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