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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574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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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龙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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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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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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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龙武镇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龙武镇位于石屏县北部,距县城87公里。东邻哨冲镇,南交大桥乡,西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接壤,北与峨山彝族自治县相连,总国土面积325.01平方公里,总人口2.3万。自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下,在县级行业部门的支持下,我镇坚持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务实发展,不断推进我镇乡村振兴工作。
龙武镇2023年度共安排项目74个,投入资金1336.52万元,实施内容主要围绕政治建设、乡村振兴、惠民惠农、医疗卫生、生态保护、财政事务等方面。其中,县级财政投入资金363.90万元,包括龙武镇党代会经费、龙武镇纪委工作经费、龙武镇人大代表会议经费、龙武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龙武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龙武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工作经费等预算项目42个;上级财政投入资金972.62万元,包括2023年省级抗旱救灾资金、龙武镇露水草加工改扩建项目资金、2023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石屏县龙武镇敬老院补助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专项资金等预算项目32个。
石屏县龙武镇部门2023年度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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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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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备注 |
1 |
龙武镇人大代表会议经费 |
2.51 |
2.51 |
2.51 |
县级财政资金 |
2 |
龙武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 |
5.00 |
5.00 |
5.00 |
县级财政资金 |
3 |
龙武镇纪委工作经费 |
3.00 |
3.00 |
3.00 |
县级财政资金 |
4 |
龙武镇党代会经费 |
1.61 |
1.61 |
1.61 |
县级财政资金 |
5 |
龙武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
5.70 |
5.70 |
5.70 |
县级财政资金 |
6 |
2022年经费补助资金 |
10.90 |
10.90 |
县级财政资金 |
|
7 |
龙武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工作经费 |
5.00 |
5.00 |
县级财政资金 |
|
8 |
2022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补助资金 |
0.70 |
0.70 |
县级财政资金 |
|
9 |
石屏县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和农函大培训补助资金 |
0.28 |
0.28 |
县级财政资金 |
|
10 |
石屏县脱贫村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小型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12.00 |
12.00 |
县级财政资金 |
|
11 |
2022年组织专项经费 |
7.24 |
7.24 |
县级财政资金 |
|
12 |
石屏县2022年第二批县级贫困动态监测对象扶贫资金 |
2.00 |
2.00 |
县级财政资金 |
|
13 |
石屏县2022年度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 |
29.84 |
29.84 |
县级财政资金 |
|
14 |
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专项资金 |
1.50 |
1.50 |
县级财政资金 |
|
15 |
拨红财政法发〔2022〕26号无命案县、无命案乡镇(街道)创建专项补助经费 |
2.00 |
2.00 |
县级财政资金 |
|
16 |
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龙武社区大寨村人居环境提升的建议)专项资金 |
15.00 |
15.00 |
县级财政资金 |
|
17 |
用于解决龙武镇中小学师生出行问题项目资金 |
20.00 |
20.00 |
县级财政资金 |
|
18 |
石屏县龙武镇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州级配套补助资金 |
16.00 |
16.00 |
县级财政资金 |
|
19 |
2023年第五次经济(第二批)普查经费 |
1.41 |
1.41 |
县级财政资金 |
|
20 |
2022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经费 |
4.00 |
4.00 |
县级财政资金 |
|
21 |
石屏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州级财政奖补资金 |
1.20 |
1.20 |
县级财政资金 |
|
22 |
八一建军节座谈会经费 |
1.60 |
1.60 |
县级财政资金 |
|
23 |
石屏县龙武镇2022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专项资金 |
60.00 |
60.00 |
县级财政资金 |
|
24 |
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 |
3.30 |
3.30 |
县级财政资金 |
|
25 |
石屏县龙武镇2022年综合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工作经费 |
3.00 |
3.00 |
县级财政资金 |
|
26 |
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资金 |
0.26 |
0.26 |
县级财政资金 |
|
27 |
2022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州级配套补助资金 |
0.18 |
0.18 |
县级财政资金 |
|
28 |
石屏县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经费县级补助资金 |
4.29 |
4.29 |
县级财政资金 |
|
29 |
石屏县龙武镇2022年农村公路省级补助养护资金 |
19.52 |
19.52 |
县级财政资金 |
|
30 |
龙武镇方丈村委会方丈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10.00 |
10.00 |
县级财政资金 |
|
31 |
石屏县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经费 |
4.00 |
4.00 |
县级财政资金 |
|
32 |
2022年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补助资金 |
5.00 |
5.00 |
县级财政资金 |
|
33 |
2023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县级配套专项资金 |
0.12 |
0.12 |
县级财政资金 |
|
34 |
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项经费 |
10.00 |
10.00 |
县级财政资金 |
|
35 |
石屏县2022年度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费专项资金 |
7.15 |
7.15 |
县级财政资金 |
|
36 |
2023年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经费 |
1.50 |
1.50 |
县级财政资金 |
|
37 |
龙武镇人民政府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资金 |
0.79 |
0.79 |
县级财政资金 |
|
38 |
2023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项经费 |
6.00 |
6.00 |
县级财政资金 |
|
39 |
用于安装大练庄村委会路灯安装项目经费 |
10.00 |
10.00 |
县级财政资金 |
|
40 |
龙武镇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项目专项资金 |
40.30 |
40.30 |
县级财政资金 |
|
41 |
龙武镇农村公益性公墓补助资金 |
20.00 |
20.00 |
县级财政资金 |
|
42 |
龙武镇巩固脱贫成效工作经费 |
10.00 |
10.00 |
县级财政资金 |
|
43 |
2023年省级抗旱救灾资金 |
10.00 |
10.00 |
上级财政资金 |
|
44 |
石屏县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公益林补偿)专项资金 |
0.32 |
0.32 |
上级财政资金 |
|
45 |
龙武镇2023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 |
0.50 |
0.50 |
上级财政资金 |
|
46 |
异龙湖入湖河道及外区补水区河道清理整治工程项目(一般债券转贷)专项资金 |
40.52 |
40.52 |
上级财政资金 |
|
47 |
石屏县龙武镇2023年方丈村委会方丈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 |
108.00 |
108.00 |
上级财政资金 |
|
48 |
石屏县龙武镇2023年乡村振兴“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资金 |
9.00 |
9.00 |
上级财政资金 |
|
49 |
2022年天然林停伐补助专项资金 |
7.08 |
7.08 |
上级财政资金 |
|
50 |
龙武镇露水草加工改扩建项目资金 |
420.00 |
420.00 |
上级财政资金 |
|
51 |
2023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 |
5.64 |
5.64 |
上级财政资金 |
|
52 |
石屏县龙武镇敬老院补助资金 |
70.86 |
70.86 |
上级财政资金 |
|
53 |
石屏县2023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级补助资金 |
19.52 |
19.52 |
上级财政资金 |
|
54 |
2023年石屏县龙武镇花腰文化传承与保护项目补助资金 |
10.00 |
10.00 |
上级财政资金 |
|
55 |
龙武镇育英村委会沙租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0.70 |
0.70 |
上级财政资金 |
|
56 |
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专项资金 |
42.58 |
42.58 |
上级财政资金 |
|
57 |
石屏县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专项资金 |
5.03 |
5.03 |
上级财政资金 |
|
58 |
2022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 |
4.76 |
4.76 |
上级财政资金 |
|
59 |
2023年石屏县产业帮扶项目资金 |
18.41 |
18.41 |
上级财政资金 |
|
60 |
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
3.36 |
3.36 |
上级财政资金 |
|
61 |
龙武镇育英村委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44.44 |
44.44 |
上级财政资金 |
|
62 |
2023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省级补助资金 |
0.70 |
0.70 |
上级财政资金 |
|
63 |
2023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经费 |
2.68 |
2.68 |
上级财政资金 |
|
64 |
2023年人大代表活动阵地提升改造和信息化建设经费 |
0.80 |
0.80 |
上级财政资金 |
|
65 |
2023年组织专项经费 |
5.41 |
5.41 |
上级财政资金 |
|
66 |
石屏县龙武镇2023年龙武社区大寨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 |
100.00 |
100.00 |
上级财政资金 |
|
67 |
2023年乡镇科协农函大培训补助资金 |
0.20 |
0.20 |
上级财政资金 |
|
68 |
2023年州级安排林长制专项补助资金 |
1.00 |
1.00 |
上级财政资金 |
|
69 |
公益林管护补助专项资金 |
5.32 |
5.32 |
上级财政资金 |
|
70 |
2023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 |
1.32 |
1.32 |
上级财政资金 |
|
71 |
龙武镇育英村委会沙租莫村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 |
29.70 |
29.70 |
上级财政资金 |
|
72 |
龙武镇体育事业补助经费 |
2.00 |
2.00 |
上级财政资金 |
|
73 |
石屏县乡镇体育事业补助经费 |
2.00 |
2.00 |
上级财政资金 |
|
74 |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 |
0.77 |
0.77 |
上级财政资金 |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围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及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红河州建设成为世界一流“三张牌”示范区、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发展定位和县委“333”工作思路,聚力实施“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发展安全”三大战略,坚持生态立镇,突出区位优势,夯实发展基础,培育壮大产业,把龙武建设成产业特色集群强镇、生态民族特色小镇和接边区域特色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努力走出一条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山川秀美、人民幸福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项目由对应县级行业部门对应的各站所办负责组织管理工作,镇有关领导统筹协调,并按照各自项目的实施办法有序推进。按照《龙武镇人民政府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实行报账制,项目达到支付进度满足支付条件后,经站所办负责同志、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审批后,由财政所集中支付核算。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及彩票公益金项目等遵照其相关管理办法实施。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为目的,对龙武镇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安排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4)《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印发< 石屏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石财发〔2019〕111号);
(5)《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
(6)其他相关资料。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
4.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各项指标占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定。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共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分析偏高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5.绩效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6.绩效评价抽样
龙武镇2023年实施项目共74个,抽样项目74个,抽样比例为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确定评价对象、成立评价工作组、制订评价方案。2.组织实施。评价数据和资料采集、审核、汇总,实地现场考察,开展问卷调查,组织专家现场评价和综合评价。3.撰写评价报告。分析评价数据,得出评价结论,撰写和提交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通过对本部门2023年项目支出情况的总结分析,我镇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综合考评全部为优,并反映在以下六个方面: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农业发展提档加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乡村面貌日新月异;增进民生福祉担当作为,群众获得感持续提升;坚守安全稳定底线,社会大局平安和谐;聚焦政府效能治理提升,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我镇在项目实施前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等方法制定绩效目标,截至目前已验收项目的绩效均已完成。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申报前,相关职能站所办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和工作情况设立相应绩效目标,并经审核后上报。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审批拨付款手续齐全,资金的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未发现超范围支出、缺少审签单、挤占挪用等不合规现象。财务制度执行方面,项目涉及的站所办能够有效控制成本,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目的性和实效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内容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74个项目已全部完成了年初预设指标值。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74个项目已全部完成了年初预设指标值。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完善机制,落实责任。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镇领导挂钩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2.因地制宜,科学制定规划。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在原有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搞好调查研究,及时调整和充实规划的内容。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未达到要求,主要原因是:一是有些项目资金下达时间较晚,项目建设实施时间滞后,造成部分款项未能按时支付;二是因为由于接到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有些款项暂缓支付。
七、有关建议
落实项目责任,推进项目工作开展,推动预算执行。强化支出管理,确保经费保障及时到位,准确高效,以有效推进年度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石屏县龙武镇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石屏县龙武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9日
附件【附件:石屏县龙武镇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