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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75802-818
  • 发布机构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5-07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根据《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红卫发〔2023〕16号)要求,通过进一步规范全县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全县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不断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免费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将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开展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满足老百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制定相关实施方案,规范资金使用。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投入资金2400.2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2288.2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11.95万元。全年支出2315.18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96.46%。 

  项目2.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 

  国家通过制定基本药物目录,规定基层医疗机构必须使用目录内药品。实施药品集中采购降低药品采购成本;加强药品质量监管,确保药品安全有效。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2023年项目投入资金141.71万元,全年支出141.71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项目3.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红河州卫生健康委等11个部门《关于印发红河州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卫发〔2021〕55号)、《关于印发石屏县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卫发〔2021〕79号 ),对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 

  2023年项目投入资金13.71万元,全年支出13.71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项目4.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项目 

  从《云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信息管理系统》提取全州注册乡村医生数,州级财政按照2010年10月印发的《红河州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明确的“乡村医生报酬政府补助三年内逐步提高到每人每月坝区300元、半山区400元、山区500元,省级财政补助300元、州级财政补助50元、不足部分由县市财政承担”的标准执行。补助资金按月及时将资金兑付到乡村医生。2023年项为深入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扶贫工作,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通过解决离岗乡医补助及养老报销补助,有效消除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更好的开展医疗,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疾病诊治和基本预防保健问题,传播和普及健康知识,保障广大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 

  目投入资金228.5万元,全年支出228.5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项目5.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及扶助项目 

  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部分计生家庭的发展能力。实施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改善了计划生育家庭的生产和生活状况,引导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减轻了边境地区扶贫工作的压力。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为探索如何加大对“失独”家庭的保障进行了有益探索,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调整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支持建立较为完善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对应享受奖励与扶助(包括“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政策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奖励与扶助资金。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做到应奖尽奖、应扶尽扶,及时足额发放,有效缓解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生活及家庭发展问题,提高了部分计生家庭的发展能力。推动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对应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三项制度”制度的人员15677人,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对历年来继续享受对象进行认证,确保享受对象应奖尽奖、应退尽退,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奖励与扶助资金,充分发挥奖励扶助资金应有的社会效益。 

  2023年项目投入资金488.31万元,全年支出476.59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97.6%。 

  项目6.生育支持项目 

  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2〕3 号)及《关于印发红河州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云发〔2022〕28 号),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云南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计划生育协会按照《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规定,决定从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制定相关实施方案,规范资金使用。该项目主要服务项目为:1、一次性生育补贴 。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二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 2000 元,三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 5000 元;2、育儿补助。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0-3 岁),按年发放 800 元育儿补助;3、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 。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一孩、二孩、三孩(0-3 岁),婴幼儿购买意外伤害险给予每人每年 50 元参保补贴。 

  2023年项目投入资金145.3万元,全年支出145.3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项目7.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以及《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重大传染病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与包虫病防治、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有关工作。  

  2023年项目投入资金1173.86万元,全年支出618.67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60.53%。 

  项目8.防治艾滋病项目 

  根据《云南省第五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防控机制更加健全,防控体系更加完善,防控措施更加有效。持续巩固提升“三个90%”(感染者发现率、治疗率及治疗有效率)和“两个消除”(消除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成果,进一步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和病死率,减少对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的歧视,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生存质量,实现全省艾滋病疫情总体下降,为2030年时间终结艾滋病流行目标打下坚实基础。围绕艾滋病防治“六大工程”开展工作,以宣传教育、监测检测、关怀救治为核心,巩固提升“三个90%”为目标。县防艾局牵头或协调防艾委成员单位、医疗机构开展艾滋病防治相关工作,如全县艾滋病宣传教育、监测检测、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等工作,为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提供所需的科普及影像材料,为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扩大筛查所需的采血针、手套等物资,为全县婚姻登记人群艾滋病筛查所需的物资。 

  2023年项目投入资金10万元,全年支出10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项目9.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包括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主要用于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相关支出。卫生健康人才培养方面主要用于: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院校培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住院医师(含专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的生活补助、培训教学实践活动、基地教学和考核设施设备购置与更新、培训考核、师资教学补助及师资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项目建设等支出;继续教育培训对象培训期间食宿费、培训教学实践活动、培训考核,师资教学补助及师资培训等支出;派出医师工作补助、全科医生特岗津贴等。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方面主要用于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及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等支出。 

  2023年项目投入资金359.69万元,全年支出359.69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项目10.石屏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 

  石屏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宝秀镇分院、龙朋镇分院)分别担负着当地及周边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和急救任务。现分院存在内部功能科室设置不齐全、建筑规划混乱、各功能用房使用流程不合理、建筑物拥挤、没有固定车位、绿化较少等问题,与现代医院建设要求相差甚远,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就诊需要。因此,为进一步整合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相转诊的诊疗模式,以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益,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023年项目投入资金533.99万元,全年支出533.99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项目11:石屏县“慢性病综合防控”项目 

  根据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建设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8〕123号),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责任,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培育适合石屏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总结推广经验,引领带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负担增长,推进健康石屏建设。 

  2023年项目投入资金10万元,全年支出5.45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54.5%。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 

  项目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全县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不断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免费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项目2.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项目3.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聚焦农村常住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中的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残疾人4类重点人群和慢病(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签约,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做到“签约一人、做实一人”。签约家庭医生的农村低收入人口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的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原则上不对签约数量作要求,不盲求签约率,有条件的乡镇,结合实际扩大签约服务重点人群或慢病管理范围。 

  项目4.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项目:全县乡村医生298人。按照2010年10月印发的《红河州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明确的“乡村医生报酬政府补助三年内逐步提高到每人每月坝区300元、半山区400元、山区500元,省级财政补助200元、州级财政补助50元、不足部分由县市财政承担”的标准执行。按月及时将资金兑付到乡村医生。 

  项目5.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及扶助项目:一是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部分计生家庭的发展能力。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为探索如何加大对“失独”家庭的保障进行了有益探索,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调整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支持建立较为完善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二是对应享受奖励与扶助政策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奖励与扶助资金。 

  项目6.生育支持项目: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部分计生家庭的发展能力。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为探索如何加大对“失独”家庭的保障进行了有益探索,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调整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支持建立较为完善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对应享受奖励与扶助政策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奖励与扶助资金。 

  项目7.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做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注射器需求计划,组织辖区内0-6岁适龄儿童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实施,保证疫苗应用效果评估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达到国家和省级要求,保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保护儿童身体健康。寄生虫防治:建立和完善重点寄生虫防治与监测体系,加强对各级专业人员寄生虫病防治技术培训和指导。 

  项目8.防治艾滋病项目:持续巩固防治艾滋病“三个90%”和“两个消除”成果,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和病死率,减少对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的歧视,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实现全县艾滋病疫情总体下降。 

  项目9.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一是基本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权责清晰、管理科室、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二是支持我县1家县医院和4家基层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结合县医院临床专科建设基础,通过重点专科建设、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设备采购,技术引进等,进一步完善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县域内就诊率。县域内5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 

  项目10.石屏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为辖区居民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和疾病预防控制服务逐步实现人人享有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全面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推动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 

  项目11:石屏县“慢性病综合防控”项目:自2021年以来,石屏县在辖区内9个乡镇117个社区(村委会),对2808户家庭开展社区健康倡导和行为干预项目工作,共倡导干预24570人,不断探索和实践切实可行和快速有效的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的新方法和新途径,整体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和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提质增效。通过开展三轮社区健康倡导和行为干预项目,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升。2023年,我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8%,比2022年提高2.9个百分点。2023年完成环境支持建设14个,组织培训5次,开展健康促进活动2次,群众满意度80.11%,达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机构情况、组织分工及管理流程:由办公室财务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工作进度督促、项目质量监督和资金管理控制等有关工作,及时向局领导报告专项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本着便于管理,利于管理,利于生产的原则,各业务科室及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与本科室职能相关的专项事务,并与办公室一起负责项目的委托业务及检查验收,强化项目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施工,不擅自改变规模、标准和具体内容,组织评价、检验、监测,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总结经验,解决矛盾,推广技能,及时向领导报告。 

  2.组织实施:全面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充分发挥长期开展宣传思想工作的经验,严格按照各类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做到有规划、有设计、有项目负责人、有各类项目实施档案,部办公室具体财务工作及项目实施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各项工作。 

  3.制度建设情况:已制定印发过预算管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政府采购、财务监督管理、财务报销、项目资金管理等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对预算收入支出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进行过规定,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客观公正揭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按照县财政局要求,开展绩效自评。 

  绩效评价的对象,包括部门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绩效目标与战略发展规划的适应性;(2)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3)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采取的措施等;(4)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是否达到预定产出和效果等;(5)需要评价的其他内容。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对比、分析、查阅、调查等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等方法,开展绩效自评。根据实施项目的特点,总体设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具体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减少评价指“产出”指标由“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3个二级指标构成,主要考核部门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完成的质量及时效。“效果”指标由“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3个二级指标构成,主要考核部门在宣传思想工作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达到的效果以及社会公众对部门履职的综合评价。具体指标内容见绩效自评表。 

  评价标准:本项目绩效评价为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不同类型项目同时适用几个指标时,打分以算术平均值计算;单个项目仅适用单个指标时,打分以单个指标的分值计算。评价小组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绩效评价抽样:根据《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要求,绩效全覆盖2023年度财政资金安排的所有项目(含上级转移支付项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石屏县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部门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积极组织协调绩效自评工作,广泛收集相关资料,完善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合理确定评价方式方法,科学设定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从立项决策科学性、过程管理有效性、产出质量、效益实现度等方面加强绩效评价分析,进一步增强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公信力。 

  2.组织实施。采取由办公室财务牵头,各科室配合的方式,对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进行自评,自评采用查阅台账资料、翻阅会计凭证、询问、调查等形式,形成绩效自评报告。评价中,通过预决算比较,依据下达的预算批复,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实际实施内容与预算批复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并结合访谈、调查问卷等,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认真查阅佐证资料、项目过程资料、资金使用账表、会计凭证、验收总结等材料进行研究评价,同时进入委托单位、责任单位、受益单位、实施内容所在场所,进行实地调研督查考核,获取详细第一手客观资料,综合掌握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以及效果,为评价内容的实施效果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基础。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项目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9.65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2.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3.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4.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5.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及扶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9.76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6.生育支持项目:绩效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7.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5.27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8.防治艾滋病项目:绩效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9.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绩效评价得分97.5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10.石屏县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11:石屏县“慢性病综合防控”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5.45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完成情况详见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和政府决策,与县卫生健康局职责密切相关。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卫生健康局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并对项目进行督导监管,对督导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项目实施缓慢或未按政策规定实施的项目单位、督促及时整改。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县卫生健康局项目产出在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四个方面设置指标,根据项目情况,设置符合项目特点的三级产出指标,用于指导和跟踪项目工作开展。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开展项目产生了较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内部通力合作,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工作。 

  2.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 

  单位业务人员对资金项目情况和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方法不熟悉,提不出与资金量相匹配的项目可量化的“绩”与“效”,在编制预算绩效目标时存在绩效指标设置粗放,目标值设置偏低等问题,不利于提高财政支出的绩效。 

  2.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专业人才比较缺乏 

  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科学系统性和专业性特点,作为从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人性、员,既要熟悉国家宏观政策和财政专业知识,又要精通部门项目管理,还要擅长信息处理。从实践来看,这样的复合型人才相对缺乏,难以适应绩效管理工作的更高要求。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石屏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9日 



附件【附件2:石屏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