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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75819-179
  • 发布机构
    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5-09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工作经费 

  2.项目背景:为规范古城秩序,提升古城形象,助推“小而精、真而美”的原汁原味真古城建设,根据《 石屏县财政局关于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石财教〔2023〕2号)文件,特实施该项目。 

  3.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1、对古城住户开展古城保护利用宣传2次以上,入户宣传2000人次以上;2、管理石屏古城AAA级景区;3、开展古城房屋信息普查;4、古城游客满意度提升。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投入资金50,000元,古城保护利用宣传4次以上,古城居民信息调查3000余户,古城景区旅游人数达32万人次,古城游客满意度达94%以上。 

  (二)项目绩效目标 

  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1项,项目资金5万元。项目事前设三级绩效评价指标,其中:产出指标2项(为古城保护利用宣传2次以上,古城居民信息调查2000户以上);效益指标1项,为古城景区旅游人数达30万人次以上;满意度指标1项,为古城游客满意度达90%以上。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县委编办“三定”方案确定的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职责职能和县委县政府古城保护利用工作相关要求。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职责分工:我中心2023年1月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和人才保障。 

  2.管理流程和组织实施:我中心按绩效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明确各环节的工作要求、时间节点、主体责任。 

  3.制度建设:我中心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根据国家、省、州和县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了《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制度》等方案,具体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职责、主要任务、健全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等相关要求,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及时开展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通过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资金拨付、项目监控等各环节进行评价,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项目管理、绩效改善、政策引导等方面的措施与建议,从而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项目自评对象为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县级预算项目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工作经费的资金使用情况。 

  3.绩效评价范围 

  ①项目范围:部门资金的实施与监管情况、项目资金投入的运行情况、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绩效情况。 

  ②资金范围: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工作经费50,000.00。 

  ③时间范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分级分类原则、绩效相关原则。 

  2.绩效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财政部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云南省财政厅印发< 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石屏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依据文件。 

  3.评价指标体系 

  按产出和效果的逻辑模型,设定产出、效益、满意度等一级指标三个,一级指标下各设定了若干个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及其分值。 

  4.评价方法 

  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20〕10号)的规定,本次绩效评价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审阅自评相结合,对收集的基础资料、数据,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资料审阅法、分析比较法、实地评价法等方法,系统、科学地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由综合业务科收集项目资料,办公室开展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整理资料,细化项目绩效目标,了解项目实施情况。 

  3.分析评价。分析项目管理情况和资金支出情况,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自评并提出建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1个项目,自评分在100分以上评价等级为“优”。具体详见附件: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已完成古城保护利用宣传4次,古城居民信息调查3000余户,古城景区旅游人数达32万人次,古城游客满意度达95%。设定5个绩效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5个,占总指标数的100%,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和政府决策,与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密切相关。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支出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项目产出在数量、效益、满意度等三个方面设置指标,根据项目情况,设置符合项目特点的三级产出指标,用于指导和跟踪项目工作开展。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开展项目产生了较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政策法规,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加强项目管理,强化绩效意识。加强工程管理、规范直补程序、确保资金安全,切实确保后扶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做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 

  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预算绩效目标时,绩效指标设置粗放,目标值设置不合理等问题。 

  (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专业人才比较缺乏 

  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科学系统性和专业性特点,作为从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人员,既要熟悉国家宏观政策和财政专业知识,又要精通部门项目管理,还要擅长信息处理。从实践来看,这样的复合型人才相对缺乏,难以适应绩效管理工作的更高要求。 

  七、有关建议 

  建议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绩效目标管理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意识,同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指标设置,逐步建立更科学、更具指向性、可量化的指标体系。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4日 



附件【附件2: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