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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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5925-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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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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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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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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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1:2022年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资金
1.项目概况。全面做好供销社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我社收到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项目资金3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支出。
2.项目绩效目标。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快供销社为农、务农、姓农的服务方向转变,保障供销社正常运转。
项目2:2022年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资金
1.项目概况。全面做好供销社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我社收到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项目资金23994.62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支出。
2.项目绩效目标。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快供销社为农、务农、姓农的服务方向转变,保障供销社正常运转。
(二)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质量” 和“发展合作社立社,建设社有企业强社”的要求,积极发挥供销社“扎根农村、立足农业、服务农民”的政策优势,大力发展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的“两社一会”。
2.为加强供销社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成立了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制订了《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3.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由分管理财务的副主任组织办公室、合作指导科及经济发展科相关人员3人参加2022年度项目支出自评工作。依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大家全面深入学习,确保评价工作开展前充分把握相关政策。在正式评价开展前拟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依据、时间安排、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
二、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部门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数量2个,项目1自评得分98分,项目2自评得分96分。有效掌握石屏县供销社2022年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下一年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2022年供销社公用经费项目(县级)的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快了供销社为农、务农、姓农的服务方向转变,很好的完成了石屏县人民政府及红河州供销社关于2022年供销社的年初工作任务。
2.2021年供销社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明显增强为“三农”服务的能力,带动农业绿色发展。2022年,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创建省级示范社1个,合作社推广供销标识1个,创建星级综合服务社4个,新建农业生产服务中心1个。新建庄稼医院1个,新建村级基层社4个,培训乡村流通通人才100人。新增“云品惠”平台入驻商家2个;发展废旧物资回收网点2个。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1.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门(党组)会议、内部控制工作会议、部门正式文件等形式研究本部门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每年6月、9月分别将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较,对目标完成、预算执行、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分析评判。填报绩效监控情况表,报送绩效监控报告,同时按县财政审核意见对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3.2022年,将所有预算支出绩效向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预算执行中确需调整的,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预算、项目调整流程报批。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绩效评价长效机制管理系统运用与部门的业务工作有些脱节;组织本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较少。我单位未制定印发相关对重大政策、项目事前或到期专项资金政策进行绩效评估工作要求,今后我们将完善重大政策、项目事前或到期专项资金政策的绩效评估工作要求。
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4月3日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2022年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资金.xls】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1-2022年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补助资金.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