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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75936-671
  • 发布机构
    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4-21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发〔2020〕1号)、《石屏县关于印发石屏县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发〔2022〕49号)等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2022年上级下达(县级财政资金安排)11笔项目资金共计1,954,966.84元,2022年支出项目资金1,954,966.84元,结余0元。明细如下:

  (一)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1.项目概况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是指中央、省、州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我县外经贸高质量发展的资金,促进外贸稳中提质。

  2022年我局收到该项目资金10,396元,支出项目资金10,396元,已全部支出。

  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总体目标为: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做好“六稳”“六保”部署,千方百计稳住外贸基本盘,促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外贸发展,帮助企业打造国际品牌,努力扩大进出口贸易规模。

  阶段性目标为:有效帮助企业降低国际贸易成本,促进外贸发展,帮助企业打造国际品牌,努力扩大进出口贸易规模。

  3. 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项资金预算下拨后,落实责任分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严格依法依规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并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2022年度第一批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促进外贸稳中提质项目专项资金

  1.项目概况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是指中央、省、州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我县外经贸高质量发展的资金,促进外贸稳中提质。

  2022年我局收到该项目资金26,658元,支出项目资金26,658元,已全部支出。

  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总体目标为:引导进出口协同发展,优化贸易结构,创新发展新动能,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构建绿色贸易体系,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引导完善外经贸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强化风险防控体系,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推动贸易投资提质增效融合发展,促进外向型产业链畅通运转。

  阶段性目标为:产出指标为中小企业提升国际经营能力项目2个,外贸企业参加进博会数量大于等于20户;效益指标为欠发达地区参加外贸重点展会展大于等于1个;满意度指标为服务外贸企业满意度大于等于90%。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项资金预算下拨后,落实责任分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严格依法依规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并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利息收入上缴财政非税收入返还经费

  1.项目概况

  “其他利息收入上缴财政非税收入返还经费”是指本单位收到银行存款账户中产生的利息,按照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等上缴到县财政局国库,县财政按照一定的比例返还给单位的经费。

  2022年我局收到该项目资金37,020元,支出项目资金37,020元,已全部支出。

  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总体目标为:按石屏县比例安排我单位残疾人申报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单位办公经费、差旅费等,保障单位运转。

  阶段性目标为: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支付单位办公经费、差旅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四)2021年促进传统消费持续恢复奖励补助资金

  1.项目概况

  “促进传统消费持续恢复奖励补助资金”是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稳增长促发展12条措施的意见》(红政发〔2021〕16号)对促进传统消费持续恢复相关文件精神的落实。

  2022年我局收到该项目资金200,000元,支出项目资金200,000元,已全部支出。

  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总体目标为:择优奖补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奖补新增限上企业,加强市场监测,夯实促消费工作基础,活跃消费市场,促进消费快速增长。

  阶段性目标为:产出指标为完成年度入库批零住餐企业66户;效益指标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1%;满意度指标为服务外贸企业满意度大于等于90%。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项资金预算下拨后,落实责任分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严格依法依规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并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县级给予的工业经济发展及促进社会消费专项经费

  1.项目概况

  “工业经济发展及促进社会消费专项经”是根据《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稳增长促发展12条措施的意见》(石政发〔2021〕38号)对促进传统消费持续恢复相关文件精神的落实和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力激发内贸、外贸活力,推动全县工业经济、商贸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022年我局收到该项目资金387,574元,支出项目资金387,574元,已全部支出。

  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总体目标为:加强市场监测,助企纾困,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活跃消费市场,促进经济增长。兑现2021年升规纳限4家企业资金等。

  阶段性目标为:产出指标为完成年度入库企业4户;效益指标为社会消费和零售总额同比增长5%;满意度指标为服务外贸企业满意度大于等于90%。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项资金预算下拨后,落实责任分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严格依法依规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位。

  (六)2020年住宿餐饮业发展奖励补助资金

  1.项目概况

  “住宿餐饮业发展奖励补助资金”是为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三批住宿餐饮业复工营业加快发展资金的通知》(云财外〔2020〕18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住宿餐饮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红财外发〔2021〕6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发挥奖补资金对住宿、餐饮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2022年我局收到该项目资金290,000元,支出项目资金290,000元,已全部支出。

  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总体目标为:减少新冠疫情对全县住宿餐饮业的冲击和影响,促进住宿餐饮业消费快速增长,完成年度行业增长目标任务。

  阶段性目标为:产出指标为住宿业营业额环比三季度增长大于等于5%;效益指标为住宿业营业额同比增长大于等于20%;满意度指标为服务外贸企业满意度大于等于90%。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项资金预算下拨后,落实责任分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严格依法依规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并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县级给予的助企纾困专项补助经费

  1.项目概况

  “县级给予的助企纾困专项补助经费”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做好“六稳”“六保”部署,工作要求,确保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做好工业企业培育工作。

  2022年我局收到该项目资金150,000元,支出项目资金150,000元,已全部支出。

  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总体目标为:确保经济平稳健康运行,认真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做好工业企业培育工作。

  阶段性目标为:用于石屏县北门达和源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增强企业发展后劲,进一步做好纳规升规工作。

  (八)县级给予返还利息收入上缴国库剩余部分资金

  1.项目概况

  “县级给予返还利息收入上缴国库剩余部分资金”是指本单位收到银行存款账户中产生的利息,按照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等上缴到县财政局国库,县财政按照一定的比例返还给单位的工作经费。

  2022年我局收到该项目资金50,000元,支出项目资金50,000元,已全部支出。

  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总体目标为:用于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阶段性目标为:用于办公经费、支付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九)县级给予返还出租房屋收入上缴国库剩余部分的资金

  1.项目概况

  “县级给予返还出租房屋收入上缴国库剩余部分资金”是指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按照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等上缴到县财政局国库,县财政按照一定的比例返还给单位的工作经费。

  2022年我局收到该项目资金99,993.84元,支出项目资金99,993.84元,已全部支出。

  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总体目标为:用于劳务费,办公经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阶段性目标为:产出指标为稳定就业,支付临时人员(5人)工资;效益指标为稳就业,稳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满意度指标为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

  (十)县级给予财税顾问服务费用经费

  1.项目概况

  “县级给予财税顾问服务费用经费”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助企纾困政策,着力解决我县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

  2022年我局收到该项目资金200,000元,支出项目资金200,000元,已全部支出。

  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总体目标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助企纾困政策,着力解决我县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为我县中小微企业及批零住餐限上限下企业,提供财会服务,拨付给绿春县立信财务管理有限公司石屏分公司200,000元。

  阶段性目标为:产出指标为中小微企业及批零住餐限上限下企业15家;效益指标为为中小微企业及批零住餐限上限下企业,提供财会服务;满意度指标为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5%。

  (十一)2022年省级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

  1.项目概况

  “2022年省级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是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云财建〔2022〕150号要求。扶持范围:1.提升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培育优势特色中小微企业等补助支出(具体为:支持中小微企业研发投入、设备和厂房建设改造、引进技术及服务、产品质量提升、科技成果产业化、做优做强(或营业收入、产值上台阶奖励等),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上市、创新创业、上云上平台、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人才引进培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四上”中小微企业培育等)。

  2.对困难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水电气费、担保费等补助支出。

  2022年我局收到该项目资金503,325元,支出项目资金503,325元,已全部支出。

  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总体目标为:1.推动中小微企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和专业化能力提升。按照《云南省“十四五”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规划》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推进当地优质、特色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市场主体培育体系不断健全,中小企业服务水平体系不断完善,专业化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推动民营经济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2.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有效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住经济大盘、保市场主体和助企纾困安排部署,统筹落实中小企业纾困帮扶系列政策,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推动中小微企业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民营经济增加值、中小微企业户数稳步提升。

  阶段性目标为:产出指标为2022年支持中小微企业项目数量10家,2022年新增规模以上中小企业户数4户;效益指标2022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大于等于50%;满意度指标为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二、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财务室牵头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前期准备:一是评价工作组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二是组织绩效评价工作。

  组织实施:一、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组织填报资金使用情况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和撰写项目绩效报告,并将绩效评价报告和资料报绩效评价工作组。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部门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数量11个,评价结果都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1笔项目资金将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的各项绩效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各项绩效指标均已完成,绩效目标实现率为100%。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认识。专项资金预算下拨后,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分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二是管理规范。统一了资金申请手续,做到层层审核、层层负责、层层把关,严格依法依规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并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绩效管理。结合预算、绩效、资金管理的新要求,先后制定财务管理制度、预算业务制度、项目管理办法,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等多项制度。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项目绩效申报不精准。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涵盖、绩效目标设置出现漏项、过时项,不能准确反映当年绩效目标任务;今后,在绩效评价过程中,需不断改进和细化绩效目标内容及指标体系,根据工作重心做出相应调整,切实推动绩效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是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今后,需增强工作可预见性,编制绩效目标时,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目标,并从充分运用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

  五、有关建议

  加强对绩效评价管理的培训和指导。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0日



附件【附件1-2: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促进外贸稳中提质项目专项资金).xls
附件【附件1-3: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其他利息收入上缴财政非税收入返还经费).xls
附件【附件1-8: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县级给予返还利息收入上缴国库剩余部分资金).xls
附件【附件1-9: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县级给予返还出租房屋收入上缴国库剩余部分的资金).xls
附件【附件1-4: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促进传统消费持续恢复奖励补助资金).xls
附件【附件1-5: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县级给予的工业经济发展及促进社会消费专项经费).xls
附件【附件1-6: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住宿餐饮业发展奖励补助资金).xls
附件【附件1-7: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县级给予的助企纾困专项补助经费).xls
附件【附件1-11: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省级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xls
附件【附件1-1: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xls
附件【附件1-10: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县级给予财税顾问服务费用经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