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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75948-633
  • 发布机构
    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4-21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石发〔2020〕1号)文件、《石屏县关于印发〈石屏县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发〔2022〕4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现将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总结报告如下:

  一、部门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的工作职能

  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主要职能:一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负责古城保护与开发的协调服务工作。二是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古城文化遗产的调查、整理、认定、研究和资料收集、建档工作;参与编制和实施古城保护与开发等专项规划;参与古城保护与开发项目的论证、审查和监督工作;配合做好古城保护与古城景区打造工作;参与古城整体形象宣传和市场营销。三是负责古城保护与开发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古城保护与开发中的学术研究和对外交流工作;协调服务古城开发利用社会投资工作。四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和人员车辆情况

  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为石屏县人民政府直属相当于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管理岗人员1人(为中心副主任),专技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三)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强化宣传营造美丽古城建设氛围。以古城历史文化知识普及、“美丽县城”建设等为主要内容,常态化深入古城商户、住户宣传古城保护利用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当前的工作重点,引领群众了解、支持、参加古城保护和活化利用工作,营造美丽古城建设氛围。二是过好首个石屏名城保护日。6月11日,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规定的第一个石屏名城保护日,古保中心联合县文旅局开展了石屏县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暨石屏名城保护日宣传活动。共计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向广大群众展示了非遗传承技艺,进一步宣扬石屏传统文化,倡导广大群众争做石屏古城的守护者、建设者、传承者。三是持续摸清古城家底,认真开展古城房屋信息调查。经调查统计,石屏古城内共有1915宗地,总土地面积488254.44平方米;古城内有砖混建筑360幢,砖木建筑612幢,土木建筑2901幢。其中,有院子的685处。四是对石屏古城内公产建筑进行摸底排查。经排查,石屏古城内共有公产房屋305宗地,总土地面积183512平方米(其中26处土地面积不详,未统计在内),有砖混建筑78幢,砖木建筑185幢,土木建筑675幢,共有院子154个。305宗地公产房屋中,有纯公产建筑133处,宗地面积102808m²平方米。有公私混杂建筑175处,宗地面积80703平方米。五是对古城房屋优先开发等级科学分类。通过实地调查、综合评价等,依据房屋结构、建筑格局、整体风貌、地理区位、保护价值、保存完整度等对古城房屋按优先开发等级划分为7类(即:A限制利用类18宗地、B优先开发类189宗地、C后期开发类1306宗地、D-1建议拆除类56宗地、D-2损毁类23宗地、E-1优先立面改造类177宗地、E-2改造完成类146宗地)。六是加强对古城建设的日常监督。协助做好古城内消防设施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协助处理火灾事故1起;叫停并纠正古城核心区违规改建房屋1处。并做好古城建设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经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力争保持古城传统风貌,规范古城建设秩序。七是扎实担当做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异龙湖“湖泊革命”攻坚战,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勇于担当,认真做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疫情防控任务。求真务实,努力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文明县城创建等工作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748,757.09元,比上年减少206,607.07元,减幅21.63%(支出减少的原因是调出2人人员经费减少,另外上年有项目支出3.57万元,而今年仅为1.4697万元,另外节约公用支出见成效。)。其中: 基本支出734,059.89元 ,占总支出的98.04%,比上年减少185,575.47元,减幅20.18%(减少原因主要调出2人人员经费减少); 项目支出14,697.2 元 ,占总支出的 1.96%,比上年减少21031.6元,减幅58.86%(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无古城风貌整治前期工作经费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4,059.89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85,575.47元,减幅20.18%,减少原因主要为调出2人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711,366.84元,占基本支出的96.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22,693.05元,占基本支出的3.09% 。(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52435.75.14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862.8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697.2元。比上年减少21,031.60元,减幅58.86%(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无古城风貌整治前期工作经费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情况为:石财预字〔2022〕1号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工作经费项目支出办公费用14,697.2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支出见成效。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1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 0.00元,增幅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 0.00元,增幅 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加0.00%。2022年无公务接待费的原因是严控三公支出见成效。

  三、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63749.25元 ,其中,流动资产242.59元 , 固定资产63506.66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在建工程0元 , 无形资产0元 , 其他资产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456.45元,其中:

  流动资产242.59元,比上年减少477.17元,减少66.30%,原因是用于办公费支出。

  固定资产净值63506.66元,比上年减少13979.28元,减少18%,原因是2022年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13979.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22年年初预算总收入91.7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1.73万元,比上年的91.56万元增0.17万元,增幅0.1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0.17万元,增幅0.19%,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增资。

  按支出功能分:其中2070206款70.87万元,2080505款8.7万元,2101102款7.24万元,2210201款4.92万元;其中:与上年对比,2070206项历史名城与古迹增-0.07万元,增幅-0.09%;20805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0.21万元,增幅2.47%;21011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0.11万元,增幅-1.5%;2210201项住房公积金增0.15万元,增幅3.14%。主要原因为:一是支出总额略增的原因是薪级工资正常晋升;2070206款比上年少的原因是2021年预算支出70.94万元,实际支出68.28万元,预算数与实际数相差2.66万元;2101102款支出减少的原因是2021年预算支出7.35万元,实际支出6.53万元,预算数与实际数相差0.82万元。

  按经济用途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9万元。2022年预算收入、支出数均比2021年预算收入、支出数增0.21%,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增资;项目支出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工作经费。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当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包括: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

 

 

 

 

  (2)差异原因分析。本单位2022年度收支预算数与决算数减幅较大。主要是因为2022年4月调出2人人员经费减少。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情况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足石屏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职责,主动融入滇中城市群、“一体两翼”和“一湖两城”建设,聚力建设“世界级的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有力推动全县农文旅融合快速发展。通过努力,石屏古城传统历史风貌逐步恢复,古城秩序进一步规范,古城业态日渐丰富,“小而精,真而美”的原汁原味真古城魅力初显。基本实现单位支出绩效整体目标。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部门总体运行情况来,我单位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100分,绩效等级自评为“优”。

  六、主要的做法、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的做法

  为充分用好、用活财政资金,发挥效益,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古城保护和活化利用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了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预决算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总体规划和资金使用管理,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

  二是加强制度管理能力建设,健全财务管理。县古保中心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和财经纪律制度,在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办公室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合法。同时,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管理等措施,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能力还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经费不足:日常公用经费不足、与实际支出相差较大。

  三是财务人员多为兼职人员,无法适应现代专业化财务工作的需要,工作中的问题很多,财务人员能力建设急需解决。

  七、改进措施和相关建议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是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

     1.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2023-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0日



附件【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