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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75949-315
  • 发布机构
    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4-21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石发〔2020〕1号)文件、《石屏县关于印发〈石屏县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发〔2022〕4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现将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结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为石屏县人民政府直属相当于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一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负责古城保护与开发的协调服务工作。二是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古城文化遗产的调查、整理、认定、研究和资料收集、建档工作;参与编制和实施古城保护与开发等专项规划;参与古城保护与开发项目的论证、审查和监督工作;配合做好古城保护与古城景区打造工作;参与古城整体形象宣传和市场营销。三是负责古城保护与开发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古城保护与开发中的学术研究和对外交流工作;协调服务古城开发利用社会投资工作。四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工作经费

  (二)项目主体: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

  (三)项目建设内容

  1、对古城住户开展古城保护利用宣传(集中宣传2次,入户宣传3000人次);

  2、管理石屏古城AAA级景区;

  3、开展古城房屋信息普查;

  4、古城游客满意度提升。

  (四)项目资金:5万元。

  (五)项目年限:1年(2022年)。

  (六)受益对象

  1、石屏古城内3500户住户;

  2、石屏古城内经营户;

  3、游客。

  三、项目绩效目标

  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2022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1项,项目资金5万元。项目事前设三级绩效评价指标,其中:产出指标2项(为古城保护利用宣传2次以上,古城居民信息调查2000户以上);效益指标1项,为古城景区旅游人数达30万人次以上;满意度指标1项,为古城游客满意度达90%以上。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县委编办“三定”方案确定的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职责职能和县委、县政府古城保护利用工作相关要求。

  四、项目收支情况

  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2022年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工作经费项目预算收支金额均为50000元。实际收入50000元,实际支出14697.2元(主要用于单位水电费和办公费支出),项目结余35302.8元。项目结余资金35302.8元年底全部上缴国库。

  五、项目绩效评估情况

  (一)项目支出取得的实绩

  一是强化宣传营造美丽古城建设氛围。以古城历史文化知识普及、“美丽县城”建设等为主要内容,常态化深入古城商户、住户宣传古城保护利用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当前的工作重点,引领群众了解、支持、参加古城保护和活化利用工作,营造美丽古城建设氛围。二是过好首个石屏名城保护日。6月11日,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规定的第一个石屏名城保护日,古保中心联合县文旅局开展了石屏县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暨石屏名城保护日宣传活动。共计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向广大群众展示了非遗传承技艺,进一步宣扬石屏传统文化,倡导广大群众争做石屏古城的守护者、建设者、传承者。三是持续摸清古城家底,认真开展古城房屋信息调查。经调查统计,石屏古城内共有1915宗地,总土地面积488254.44平方米;古城内有砖混建筑360幢,砖木建筑612幢,土木建筑2901幢。其中,有院子的685处。四是对石屏古城内公产建筑进行摸底排查。经排查,石屏古城内共有公产房屋305宗地,总土地面积183512平方米(其中26处土地面积不详,未统计在内),有砖混建筑78幢,砖木建筑185幢,土木建筑675幢,共有院子154个。305宗地公产房屋中,有纯公产建筑133处,宗地面积102808m²平方米。有公私混杂建筑175处,宗地面积80703平方米。五是对古城房屋优先开发等级科学分类。通过实地调查、综合评价等,依据房屋结构、建筑格局、整体风貌、地理区位、保护价值、保存完整度等对古城房屋按优先开发等级划分为7类(即:A限制利用类18宗地、B优先开发类189宗地、C后期开发类1306宗地、D-1建议拆除类56宗地、D-2损毁类23宗地、E-1优先立面改造类177宗地、E-2改造完成类146宗地)。六是加强对古城建设的日常监督。协助做好古城内消防设施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协助处理火灾事故1起;叫停并纠正古城核心区违规改建房屋1处。并做好古城建设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经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力争保持古城传统风貌,规范古城建设秩序。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估结果

  经2023年4月10日组织石屏县古保中心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评估,认为该项目建设内容详实可行,绩效指标设置科学合理,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具有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石屏古城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项目绩效评估为优秀。

  六、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能力还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预算不够科学,实际支出比预算支出少。

  三是财务人员多为兼职人员,无法适应现代专业化财务工作的需要,工作中的问题很多,财务人员能力建设急需解决。

  七、改进措施和相关建议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是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0日



附件【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