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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5952-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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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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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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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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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工作职责
石屏县司法局负责承担着法治宣传、法律保障、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律师事务、公证事务、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治调研和督察、行政复议与应诉等十二项职能。
2.机构情况
石屏县司法局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处、社区矫正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依法治县办秘书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装备财务保障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9个派出机构(9个乡镇司法所);2个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云南意正律师事务所、云南省石屏县公证处)。
3.人员情况
司法局为独立编制、独立核算的行政机构。现有人员编制共计38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3名,事业编制5名。2022年年末实有在岗职工41人(行政36人,事业5人),退休人员17人。现有执法执勤车辆编制6辆,年末实有执法执勤用车6辆。
(二)部门整体支出年度总体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石屏县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机关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结合实际,认真抓好依法治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复议与应诉、普法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律师公证管理、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司法所建设及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石屏县财政局关于石屏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石财行〔2022〕19号)文件通知,石屏县司法局2022年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8,803,011.30元,其中:基本支出8,623,011.30元、项目支出180,000.00元。
项目支出预算180,000.00元,包括普法宣传项目60,000.00元,依法治县项目60,000.00元,人民调解以案定补项目50,000.00元,法律援助项目10,000.00元。
2.整体收支情况
石屏县司法局2022年收入合计9,050,970.75元,其中:财政拨入经费9,030,970.75元,占总收入的99.78%;从同级其他部门取的其他资金收入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22%。
2022年支出合计9,101,438.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9,030,970.75元,占总支出的99.23%;其他资金支出70,468.07元,占总支出的0.77%。
基本支出全年共计支出7,974,877.07元,项目支出全年共计支出1,126,561.75元。项目资金数量与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中不一致原因:石屏县司法局属于政法单位,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属于涉密事项,由于该自评报告需要在互联网络公开,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不予对外公开;故此,项目支出金额与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中的项目资金支出数出现不一致。
3.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司法局全年决算总收入为9,050,970.75元,比去年减少2,083,699.89元,减少18.71%,减少原因分析为本年度的项目经费减少、人员支出减少,故收入决算数比上年减少。
2022年司法局各类经费总支出为9,101,438.82元,比去年减少2,206,110.77元,减少19.51%,减少原因:2022年司法业务项目资金支出减少、人员支出减少。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石屏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年初设定16条绩效指标,共计完成15条,其中:数量指标5条、质量指标3条、时效指标2条、社会效益指标3条、可持续影响指标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件3石屏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人民调解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全年目标值:=100%),实际完成98%;未完成原因为:部分人民调解案件尚未调解成功。
三、绩效自评结论
石屏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通过自评,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总体上得到有效执行,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各项支出和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过程中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大部分项目实际完成绩效值均已达到预期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效果明显,达到预期要求,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个别项目绩效指标有待改善。2022年整体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情况分析
根据县财政统一布置,石屏县司法局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客观实际,与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和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匹配。
年初设定绩效目标时,绩效目标结合上年度完成情况及本年度工作任务侧重点,进行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合理测算,绩效目标充分考虑实际工作开展时的不可控性和实施条件,年初目标设定科学、合理、明确,细化量化。
2.预算配置情况分析。
石屏县司法局编制2022年度预算时根据县财政局相关要求、部门年度目标,参照上年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对本年度收支预测情况进行编制,编制内容细化、详实,预算支出与实际支出相吻合。
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它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不存在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会计凭证及账簿等资料进行核对、计算、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我局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全年完成预算执行进度100%,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100%。
(2)“三公”经费变动情况分析。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7,857.03元,同比去年减少62.84%,年初预算为97,850.00元,无超预算情况。下降的主要原因:严格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厉行节约,故本年的“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减少。
(3)收入合规性分析。我局的收入主要为年初预算收入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
(4)支出合规性分析。我局管理使用预算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合规率达100%。
2.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分析
在项目绩效管理中,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施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和评价,事后结果运用和绩效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石屏县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实际,制定了《石屏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石屏县司法局项目管理办法》、《石屏县司法局差旅费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认真对照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重点项目资金目标分解要求,明确细化责任制定分工方案,保证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体现了绩效管理、财政预算管理和司法行政财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重点项目资金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绩效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2022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及时将相应的工作成果提交上报绩效主管部门。2022年财政组织开展的自评价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落实到位,并在石屏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部门预决算公开。
3.资产管理情况分析
石屏县司法局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进行资产管理,并制定了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在实际管理中,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对实物资产贴记资产卡片标签,按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的要求,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三)产出情况分析
一是践行铸魂培根,在队伍建设上聚力提振。2022年6月,我局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坝心司法所命名为红河州“枫桥式”司法所。
二是筑牢法治强基,在法治引领上聚力提神。充分发挥依法治县“一办四组”职责,统筹部门联动,推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在各自领域发挥协调衔接作用。
三是实施法治助航,在依法行政上聚力提质。聚焦本职,履行好行政复议、法律参谋、助手职责,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年内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
四是厚积法治之势,在普法依法上聚力提基。2022年,共开展法治讲堂113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万份,展出宣传展板260块,张贴法治宣传标语180幅,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0余人次。经统计:全县普法对象30万人中,28万人参加了学法普法活动,参与率达到93%。同时,以群众法治文化新需求为导向,建成法治教育基地2个,县级法治文化广场1个,乡镇法治文化广场建设1个。持续推进创建民主法治村,以“法治”之光照亮乡村振兴底色,目前,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级7个、州级28个、县级95个。
五是坚持法治为民,在服务质效上聚力提能。设置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点及投放13台“12348法律服务机器人”为群众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群众不出村即可享受优质法律服务。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66件,为受援群众避免损失及获得利益140万余元;接待来访群众并解答法律咨询5000人次,其中法律服务专线解答150人次,引导向其他渠道求助500余人次,为群众代写法律文书103份,妥善办理了石屏碧桂园小区施工工程拖欠农民工劳务工资群体性案件,为40名农民工讨要工资80万元,为建设和谐石屏、法治石屏作出了积极贡献。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立足工作实际,深化“减证便民”行动,着眼优质高效公证服务,共办结国内公证案件252件。
六是夯实法护平安,在安保维稳上聚力提升。2022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纠纷6009次,共调解纠纷1360件,成功1340件,成功率98.5%。为创新社会化管理模式,解决服刑人员家属探视服刑人员路途远、成本高、会见难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便民服务,持续开展远程探视工作,驾起“高墙”内外温情对话“连心桥”。今年以来,成功办理探视申请395件,接待家属1185人次。
七是彰显法治之力,在“湖泊革命”攻坚战上聚力提效。以案卷评查为抓手,对州、县21家单位的42件卷宗开展异龙湖专项治理案卷评查,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促进执法案不断整改和完善,有效助推行政案件办理提质增效。以探讨交流为抓手,按照省州人大的要求,以问题为导向,认真配合做好《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为依法治湖、规范治湖、专业化治湖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效果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分析
(1)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时间节点为依托的“送法下乡”、“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开学第一课”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充分融合群众文化、乡村振兴、社情民意等方面元素,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以普法宣传为抓手,通过开展动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入户宣传及专题法律知识讲座,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及广大人民群众保护异龙湖的责任意识。
(2)法律援助工作:实行“兜底式”法律援助。落实“最多跑一地”改革精神及法律援助容缺受理、“全域通办”、“全流程主办”等工作机制,着眼特殊人群,简化审批手续,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3)社区矫正工作:紧紧围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社会环境总目标,突出加强重要节点社区矫正对象、刑释人员集中走访等工作,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日报告”机制,做好预警研判,畅通与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的信息互通渠道,实时掌握重要敏感信息。拓展风险防范视野,常态化开展“民转刑”排查防控工作。扎实推进远程探视工作。为创新社会化管理模式,解决服刑人员家属探视服刑人员路途远、成本高、会见难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便民服务,持续开展远程探视工作,驾起“高墙”内外温情对话“连心桥”。
(4)人民调解及安置帮教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专门力量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调研,及时掌握我县矛盾纠纷调处整体工作及存在的难点问题。组织各司法所对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指导村(社区)设立人民调解小组,把调解和信息网络向末端延伸,把应调尽调落到实处。
(5)依法治县工作:加大法治建设统筹力度。充分发挥依法治县“一办四组”职责,统筹部门联动,推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在各自领域发挥协调衔接作用。立足石屏实际,科学编制“两规划两方案”及《石屏县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制定详细措施,明确重点任务,统筹各责任单位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6)行政复议及行政执法工作:持续深化行政复议改革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和统一部署,积极发挥能动性,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制度,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健全与诉讼、信访等相关部门的有效衔接。以重点少数为抓手,针对单位法制机构负责人和执法队负责人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带动全县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异龙湖保护治理。
2.可持续影响分析
2022年度石屏县司法局开展依法治县、依法行政、法治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工作,当地居民法治观念提高、案件上诉情况逐年降低、人民调解案件调解率为98%等工作指标,表明我局项目可持续发展。
3.行政效能分析
石屏县司法局在2022年度中未发生过违纪违法情况。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虽然已经认真开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绩效评价重要性认识不足,知识掌握不全面。其他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绩效评价人员对专业知识的掌握还不够全面、具体,绩效评价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二是绩效评价的社会效益没有充分体现,还存在局限性。绩效评价更集中在合法性和合理性,对管理过程中成本控制不够重视、对社会效益的评价流于形式,是否达到最优成本、最佳效益未能很好地体现,绩效评价作用不够明显。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面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整改:一是全面提高对绩效评价的认识。加强对项目的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建立健全培训机制,抓好人员培训。二是建立科学的绩效运行监控体系。在工作的全过程对绩效评价的落实及成本控制状况及时获取相关的管理数据,针对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确保工作的正常稳定运行,达到节约成本、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目的。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政府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规范账务处理
加强政府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会计法、绩效管理等学习培训,规范单位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照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的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的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绩效目标偏差。切实提高预算收支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实现绩效目标,最大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
(三)强化项目组织实施管理
根据职责职能,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州县相关政策要求,对项目资金严格管理,按照项目申报立项制定项目实施预算安排,组织项目实施,明确项目实施流程,以预算安排为导向,适时对项目实施进行监控,及时纠偏、调整,按时按质完成了2022年的各项重点项目任务,有效维护了全县基层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
1.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2023-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石屏县司法局
2023年4月10日
附件【附件1: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xls】
附件【附件2: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附件3:2023-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