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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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5959-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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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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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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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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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财政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石屏县财政局认真组织开展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2022年年初财政预算安排项目7个,项目资金总计4890362.00元。其中:行政管理事务经费1000000.00元;其他财政事务管理工作经费1500000.00元;信息化建设经费1000000.00元;财政委托业务经费1000000.00元;财政预算改革业务经费100000.00元;财政国库业务经费100000.00元;2022年33号创业担保贷款省对下贴息及奖补专项资金190362.00元。
(一)项目概况
1.行政管理事务经费
项目背景:根据部门职能职责编制全县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措施;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的监管,实施行政管理事务经费项目。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编制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监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年初预算安排1000000.00元,已使用400621.46元,财政调减收回资金599378.54元。
2.其他财政事务管理工作经费
项目背景:随着各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深入推进,实施财政监督检查项目,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专项检查、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检查服务、财政部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专项检查、环保资金检查等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年初预算安排1500000.00元,已使用1136666.60元,财政调减收回资金363333.40元。
3.信息化建设经费
项目背景:随着财政信息化的深入推进,“财政一体化”等系统的建设,在原有系统的基础上需要新增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云南省预算单位会计信息集中管理系统、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政采云”电子卖场等系统、债务管理系统及监测平台新模块开发及服务项目以及红河州部门决算业务管理系统升级维护,必须加大财政信息化的建设,切实提高资金监督、管理和使用效率,确保各项财政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财政信息化项目的实施,确保了全州财政业务系统平稳运行,财政专网平稳运行,财政一体化等系统维护升级,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云南省会计核算系统、云南省政府采购系统,“政采云”电子卖场以及红河州部门决算系统的正常运行,为各项财政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化服务。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年初预算安排1000000.00元,已使用372142.00元,财政调减收回627858.00元。
4.财政委托业务经费
项目背景:根据《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发(2020)1号)、《 石屏县关于印发〈石屏县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发〔2022〕49号),努力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形成“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加快建立现代财政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13-2021年石屏县粮食风险基金绩效评价; 2022年石屏县财政局各科室项目支出绩效评价;2022年预算支出事项事前绩效评估;对2021年4个项目绩效再评价。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年初预算安排1000000.00元,已使用316105.42元,财政调减收回资金683894.58元。
5.财政预算改革业务经费
项目背景: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和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进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开展财政法规宣传工作、签订法律咨询服务协议;非法集资宣传、金融经济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年初预算安排100000.00元,由于县财政困难,资金已全部收回财政。
6.财政国库业务经费
项目背景: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组织预算执行、资金调度;负责县级财政总预算和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工作,编制财政收支旬、月报及相关统计报表;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财政性资金的拨付,并承担国库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年初预算安排100000.00元,由于县财政困难,资金已全部收回财政。
7.2022年33号创业担保贷款省对下贴息及奖补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为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实施2022年度省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项目。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年初预算安排190362.00元,已使用资金190362.00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行政管理事务经费项目安排400621.46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数量指标财政资金专项检查不低于2次,非税收入检查不低于2次;经济效益指标通过财政监督检查服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所提高,社会效益指标通过财政监督检查服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低于90%;满意度指标预算单位满意度不低于90%。
2.其他财政事务管理工作经费项目安排1136666.6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数量指标财务工作监督检查不低于2次;经济效益指标通过财政监督检查服务资金使用效益有所提高,社会效益指标通过财政监督检查服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低于90%;满意度指标预算单位满意度不低于95%。
3.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安排372142.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数量指标维护中心机房设备及业务系统的数量不低于6个,使用财政一体化系统的单位数不低于100个,提高业务系统安全性的数量不低于6个;质量指标确保所有财政业务系统正常平稳运行率不低于95%;时效指标中心机房运行不低于280天,服务器存储设备投入使用不低于280天;经济效益指标财政业务系统安全性不低于90%,财政业务系统运行稳定性和运行效率不低于90%;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财政信息化安全平稳运行率不低于9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5%。
4.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安排316105.42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数量指标开展项目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个数不低于5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部门数不低于50个;质量指标保障绩效评价完成率不低于95%,确保绩效评价合格率不低于95%;时效指标绩效评价开始时间不超过1年,绩效评价结束时间不超过1年;经济效益指标提高受评单位资金使用效率;社会效益指标提高政府部门管理水平,提高预算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满意度指标绩效评价项目单位满意度不低于90%。
5.财政预算改革业务经费项目年初预算安排100000.00元,由于县财政困难,项目被调减资金收回财政。三级指标,指标值:数量指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单位数不低于100个;质量指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覆盖率达100%;社会效益指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满意度指标预算单位满意度不低于95%。
6.财政国库业务经费项目年初预算安排100000.00元,由于县财政困难,项目被调减资金收回财政。三级指标,指标值:数量指标国库统一支付工资系统单位数211家;质量指标上缴政府非税收入缴交率达95%以上;社会效益指标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覆盖率达100%;满意度指标预算单位满意度达95%以上。
7.2022年33号创业担保贷款省对下贴息及奖补专项资金项目安排190362.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数量指标扶持创业人数不低于5000人;质量指标创业担保贷款回收率不低于90%,资金足额支付率达100%,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达100%;经济效益指标创业担保基金放大倍数不低于2倍;社会效益指标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不低于2000万元;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个人满意度不低于80%,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小微企业的满意度不低于80%。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系项目实施主体,对项目实施负有主要责任。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石屏县财政局预算管理制度》《石屏县财政局收支管理制度》《石屏县财政局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石屏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石屏县财政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石屏县财政局绩效自评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及绩效管理制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通过单位履行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综合性评价,以此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2.对象和范围:石屏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项目资金收支安排、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
1.评价原则
本次评价指标体系制定遵循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和系统性原则。
2.自评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政办发〔2007〕233号文件);
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红财发〔2020〕27号)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9号);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5号);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核算会计资料;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三)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2022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二是确定评价范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包括石屏县财政局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三是制定评价指标表。单位围绕2022年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及县委、县政府2022年度综合考核指标要求,梳理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四是汇总分析单位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查找单位在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抓好落实。
2.组织实施。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由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等项目进行了督促检查工作,要求各项目科室对2022年所有财政支出项目开展自评。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行政管理事务经费,共设5个绩效指标,完成5个,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2.其他财政事务管理工作经费,共设4个绩效指标,完成4个,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3.信息化建设经费,共设10个绩效指标,完成10个,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4.财政委托业务经费,共设10个绩效指标,完成10个,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5.财政预算改革业务经费,共设4个绩效指标,完成4个,预算执行率0,自评得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
6.财政国库业务经费,共设4个绩效指标,完成4个,预算执行率0,自评得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
7.2022年33号创业担保贷款省对下贴息及奖补专项资金,共设8个绩效指标,完成8个,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编制部门年初预算时,结合部门主要工作任务,依据上年度项目资金绩效情况,合理分配项目资金,设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值。年度预算执行中,加强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按程序调整修订绩效目标和指标值,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年度终了,切实做好绩效自评工作,根据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合理分配部门预算项目资金。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意识不强,部门绩效管理理念还未深入,未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的有效管理模式,绩效管理工作大都为被动应付,存在被财政推着走的情况。部门内部协调机制不完善,绩效自评工作主要由财务人员牵头并完成,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工作不积极。
(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构不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政策性强、专业性强、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对于基层从事此项工作的财务人员具有许多新的挑战。缺乏系统的培训,无论是部门领导还是负责预算绩效管理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专业。
(三)绩效目标编制不完整,绩效指标设置没有完整反映项目的绩效目标。共性指标设置难以量化,指标体系科学化设置难度较大,个别绩效指标量化程度不高,可考核性不强。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工作培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与否,直接影响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的延续性。建议财政部门对单位预算绩效领导小组及业务负责人进行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对绩效目标进行优化,监督重点包括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绩效目标的实现所采取措施的可行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
(三)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评价。把预算绩效考评列入单位日常管理工作,形成常规化管理。强化单位项目自评工作,进一步提高报告质量。认真分析研究评价结果所反映的问题,努力查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提高工作的措施,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不断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预算绩效结果向社会公开。将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和评价结果应用于下年预算安排,从根本上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石屏县财政局
2023年4月12日
附件【附件:石屏县财政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