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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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000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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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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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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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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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项目概况。
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及《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22〕5号)要求,石屏县卫生健康局印发《石屏县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石屏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全年项目开展依照方案进行。该项目县级配套资金40.30万元,已按资金使用规定下拨到各下属单位,全年支出40.30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免费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将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涉及工程类项目)。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日常检查监督管理,对项目的进度及时跟进,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石屏县卫健局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进行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项目,2022年基本公卫服务项目能够完成各级任务指标数。
(二)防治艾滋病项目
1、项目概况
为加快推进艾滋病防治经费项目工作进程,深化贯彻落实《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国办发(2017) 8号)《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文件精神,红河州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印发《红河州扩大艾滋病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红防艾委发〔2019〕1号),并开展了红河州2020年防治艾滋病工作综合督查活动,活动明确指出做好防治艾滋病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政治需要,是推动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基础性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措施。根据红河州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工作方案的要求,石屏县制定了自己的工作方案,要求在原有防艾工作基础上,建立健全艾滋病检测机制,不断推动艾滋病全员检测力度,确保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时被发现,并有效加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管理。2022年艾滋病防治经费项目县级配套资金2.89万元,支出2.89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红河州《关于印发红河州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要求,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责,调动全社会力量,聚焦艾滋病性传播。增强人民群众艾滋病防治意识,最大限度发现和治疗艾滋病感染者,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上升势头,将艾滋病疫情持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在石屏县委、县政府的支持重视下,以石屏县卫生健康局防艾办牵头,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强化措施,不断提升艾滋病防治工作。一是强化部门职责。继续实行责任目标管理,进一步细化安排布置全年各项防艾重点工作,对现有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针对重点工作细化相关要求。二是提升队伍建设。组织艾滋病防治相关单位及人员开展相关知识培训,要求各单位防艾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进一步提高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及信息报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四是扩大监测、检测和治疗覆盖面。加强综合干预,扩大检测范围,确保更多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被发现;扩大治疗覆盖面,逐步完善抗病毒治疗,做好抗病毒治疗相关工作。
(三)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项目
1、项目概况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二版)》《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方案的通知》(云应疫指发〔2021 ]5号)及中央、省、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有效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单点或多点暴发的风险,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做实常态化防控中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巩固提升核酸检测能力,进一步补齐疫情防控能力短板,全面开展新冠疫苗接种,迅速提高疫苗接种能力,进一步强化我县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已建成并验收合格的固定核酸实验室增加核酸检测设备,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加大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环境核酸检测力度,提升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灵敏度,以最大限度做到“早发现”;增加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开展新冠疫苗接种,迅速提高疫苗接种能力,配置新冠疫苗接种相关设备;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该项目资金实际到位409.33万元,使用409.33万元,已使用完毕。
2、项目绩效目标
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县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提升全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有效应对县内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单点或多点发爆发的风险,加大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环境核酸检测力度,提升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灵敏度,以最大限度做到“早发现”。全面开展新冠疫苗接种,迅速提高疫苗接种能力。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省、州、县有关文件要求,通过审查账目、实地考察验证等方式,认真对照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打分,按要求按照规定格式撰写绩效报告。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各级投入资金共涉及核酸检测能力提升,核酸检测物资储备,常态化监测预警重点人员、场所、环境核酸检测工作,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项目资金支出,按照“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挤占、挪用”的原则合理开支。
(四)卫七项目国债本息支出项目
1、项目概况。
县人民政府在2003年5月26日制定并印发《石屏县结核病防治规划(2003-2010年)》(石政办发[2003]25号)的通知及《世界银行贷款/英国赠款暨石屏县结核病控制项目(2003-2010年)实施计划》(石政办发[2003]26号)的通知,县政府制定了本项目的实施规划和计划,发布免费检查、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公告,成立领导小组及项目办公室,下设技术指导小组和诊断小组,制定肺结核病人转诊归口管理等多项措施,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根据《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县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项目贷款偿还本息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批复》(石政复[2008]166号),经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从2009年起将县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项目每年须偿还世界银行贷款的本金和利息纳入县级财政预算。2022年,该项目年初预算2.2万元,支出0.96万元,本息已偿还完毕。
2、项目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肺结核患者治疗人数≥700人;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降低结核病传染率≤15%;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85%。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涉及工程类项目)。
计划部门把结核病防治工作列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项目,按照基本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切实提高结核病防治能力。
财政部门把结核病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项目管理,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从项目的设置到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实行全程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卫生部门将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卫生发展总体规划,把结核病作为重点疾病加以控制。负责全县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肺结核病患者的归口管理。
二、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部门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数量4个,评价结果为“优”4个。(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1、项目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补助资金及时拨付至项目单位,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促使全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保障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开展。
2、项目2(防治艾滋病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红河州2022年1-12月防治艾滋病核心指标进展情况的通报,2022年度我县顺利完成艾滋病防治各项指标。发现率94.2%,治疗率93.6%,艾滋病规范化随访干预比例95.3%,均已达标。
3、项目3(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进一步提升全县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全员核酸检测所需物品和耗材,常态化监测预警重点人员、场所、环境核酸检测工作,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全县共配置PCR扩增仪45台、全自动核酸提取仪4台,八连排枪(通用枪头)3支,单通道电动加样枪(通用枪头)3支,生物安全柜12台,智能开盖机3台,已配发安装到位,合格率100%。购置“云南省核酸检测监测信息统一平台”信息系统(IDA智能数字终端50台,IDA智能译码终端6台,IDA试管码打印机套装6套等)、医用防护物资(防护服、隔离衣、口罩、面屏等),按要求储备全县全员核酸检测试剂、采样管等物资。进一步提升全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重点人员、场所、环境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剂次。提高核酸检测常态化监测预警能力,提高人群接种率逐步建立免疫屏障,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保障能力持续提高,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一步强化。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全面落实州外入(返)屏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有关要求,我县在主要道路设置入(返)屏核酸检测服务服务点16个,抽调工作人员负责对入(返)屏过往车辆、人员开展查验“两码”和24小时核酸检测服务工作。
4、项目4(卫七项目国债本息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按照既定的绩效目标,肺结核患者治疗人数为732人,肺结核病传染率降低至5%,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5%。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预算绩效管理是提高科研效能和资金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我局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部署绩效评价工作,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项目科室的沟通配合、业务培训和指导,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评工作。
(二)强化绩效管理,规范管理资金。我局各项绩效目标实施合法合规,完整的工作体系和项目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目顺利、规范、有序地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取得更大、更多的社会效益。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单位业务人员对资金项目情况和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方法熟悉程度有待提高,在编制预算绩效目标时存在绩效指标设置粗放,目标值设置偏低等问题,不利于提高财政支出的绩效。
(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专业人才比较缺乏。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科学系统性和专业性特点,作为从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人员,既要熟悉国家宏观政策和财政专业知识,又要精通部门项目管理,还要擅长信息处理。从实践来看,这样的复合型人才相对缺乏,难以适应绩效管理工作的更高要求。
五、有关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加强对编制绩效目标人员的培训,明确编制绩效目标审核的要求,加深编制人员对绩效目标的理解,掌握编制方法,规范填写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指标值、度量单位、指标类型等,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10日
附件【石屏县卫生健康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