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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0004-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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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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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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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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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调整预算资金项目1个:石屏县乡村振兴局巩固脱贫成效工作经费200000元。
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4个:2022年驻村工作队相关工作经费329000元、2022年省级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490000元;石屏县2022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补助资金2270000元、石屏县2021-2022学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2795600元。
(一)项目概况
1、石屏县乡村振兴局巩固脱贫成效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背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坚持“四个不摘”,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乡村振兴宣传推广力度,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石财预调整〔2022〕153号下达石屏县乡村振兴局巩固脱贫成效工作经费200000元,实际下拨项目资金200000元。用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等日常工作开支。
2、2022年驻村工作队相关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背景: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红河州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红办发〔2018〕90号)关于“第三十二条从2018年3月起,派出单位要严格落实下派的工作队员每人每天50元(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助和通信补贴”。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相关工作部署,始终保持责任不变、力度不减,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引导驻村工作队聚焦脱贫攻坚、强化责任担当,确保驻村工作队帮扶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委组织部红河州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州级2022年驻村工作队相关工作经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2〕28号)文件,下达项目预算329000元,实际下拨项目资金329000元,用于驻村工作队员通讯补贴和生活补助54000元,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30000元,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补助经费245000元。
3、2022年省级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背景: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红河州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红办发〔2018〕90号)关于“第三十二条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派出单位要关心支持工作队员,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在省财政安排总队长(副总队长)和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的基础上,从2019年起,州、县两级财政相应安排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州扶贫办结合红河州实际进行研究,行文请示州政府,经州政府领导批示,同意按每个贫困村0.5万元标准安排798个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从2019年起由州财政局统筹安排。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相关工作部署,完成年度工作队员派驻村计划,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的实施。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2〕66号)文件,下达项目预算490000元,实际下拨项目资金490000元,用于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的开展,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4、石屏县2022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项目
(1)项目背景:中央、省、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严格执行扶贫小额到户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相关规定,确保2022年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用于扶贫贷款贴息相关支出,缓解脱贫人口(含边缘易致贫户)产业发展资金短缺压力,促农增收、巩固脱贫成果。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为推动财政扶贫政策与金融政策良性互动,更好地助力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石屏县财政局石屏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石屏县2022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石财整合〔2022〕1号)及红财农发〔2021〕106号石屏县2022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补助资金,下达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2270000元,用于缓解脱贫人口(含边缘易致贫户)产业发展资金短缺压力,促农增收、巩固脱贫成果。
5、石屏县2021-2022学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项目
(1)项目背景:全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户学生不少于900人。减轻脱贫户学生家庭教育负担。引导和支持脱贫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促进脱贫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稳定就业。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用于补助全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户学生不少于900人。减轻脱贫户学生家庭教育负担。引导和支持脱贫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促进脱贫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稳定就业。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石屏县财政局石屏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石屏县2022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石财整合〔2022〕1号)及红财农发〔2021〕106号石屏县2021-2022学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下达项目预算3030000元,实际下拨项目资金2798700元用于脱贫户家庭职业教育补助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指示精神,完善“领导编组挂乡、部门组合包村、干部结对帮户”立体攻坚网,接续压实“五级书记”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定点单位帮扶责任、驻村帮扶责任。
2、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坚持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制定出台《石屏县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石屏县促进低收入脱贫人口收入过万两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若干措施》《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果的若干措施》等文件。
3、保持教育、医疗健康、低保兜底、产业就业等主要帮扶政策稳定,全面落实培训就业、雨露计划、帮扶车间、公益性岗位、资产性收益、消费帮扶、社会保障等帮扶政策措施,以及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安全保障和产业、就业等政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持续巩固,脱贫群众增收能力明显提升,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
4、全面落实小额信贷做到“应贷尽贷”“应展尽展”,全县扶贫小额贷款贴息余额1.53亿元,受益脱贫户(含三类监测对象)3427户。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职责分工:根据绩效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成立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李官成同志任组长,综合科负责人马娆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成员为组员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和规范,并指导、督促和检查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
2、管理流程:
(1)项目立项。项目科室提出立项申请,相关科室进行可行性分析,提交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按项目大小规定权限进行审批,最终确定项目。
(2)项目执行。首先确定实施小组,制定实施计划、编制项目预算、执行实施计划、协助项目决策;其次是内部控制审核,最后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3)项目终结。由单位内部逐级审批,相关科室负责编制项目决算工作。
(4)项目文件归档。汇集项目文档,按单位资料管理档案的有关规定入档。
3、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为进一步加快建立健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体系,更加系统、全面地指导部门预算绩效实施管理,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根据国家、省、州和县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石屏县乡村振兴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具体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职责、主要任务、健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等相关要求,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在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中,我局认真筹划,严密组织,以严谨、务实的态度,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财政局的相关要求,认真收集整理评价资料,全面真实反映年度经费使用管理及2022年整体工作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不断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可行性,增强法治意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设,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依据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的相关要求,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方法,结合本单位政策、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年初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2年,本单位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了自检自查,绩效目标立项合理、指标明确,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对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各项工作均已完成,2022年度项目支出效益自评结果为“优”。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初步树立了绩效理念。通过开展绩效评价,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开始转变观念,开始重视支出绩效问题,由重资金争取,重过程管理,向重支出责任,重产出和结果转变。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以结果为导向的管理理念正逐步形成。
(二)强化了责任意识。通过设定明确可衡量的绩效目标,各部门更清楚地了解财政资金支出所要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其职能和目标得到进一步明确;通过绩效评价,考核各科室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并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用财要问效,无效要问责,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单位整体和各部门的财经纪律约束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增强了财政管理和决策的科学性。对财政支出的科学性、效益性和管理水平的评价,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有利于促进部门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自觉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理财水平,增强财政资金分配、管理的科学性。
(四)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将各科室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有机结合起来,并进行运行监控,有利于整合财政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减少支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最大限度的将有限资源配置到效益最佳的部门并发挥最大效益。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具有政策性强、专业性强、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等特点。要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学习,增强法治意识,加强内部绩效管理建设,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执行的严肃性。
2、评价指标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一是绩效目标管理体系有待完善。绩效目标分解及设置不细致,产出指标不具体、产出指标未做到量化,缺乏定量可考核指标。二是预算编制有待完善。在预算编制过程中,会出现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不相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不充分,未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资金量与工作任务不相匹配、预算资金分配依据不充分。三是进一步完善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
3、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任务重且专业性较强,工作人员缺少系统的学习,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有关建议
加强对绩效评价管理的培训和指导。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局将按照财政部门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各项目的评定资料报送县财政局绩效管理科审核。并在石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将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7日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5个项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