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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80006-527
  • 发布机构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4-21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⑴贯彻省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⑵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⑷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⑸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⑹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⑺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⑻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⑼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部门内设7个科室,办公室、基金监管科、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疗服务管理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疗保险管理信息中心。

  2022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0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参照公务管理的事业人员23人、非参公事业人员3人),与上年相比行政人员减少1人,非参公事业人员增加1人。人员变动的原因为根据石人社发〔2022〕65号文件,从宝秀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调入非参公事业人员1人、根据石组字〔2022〕20号从编办调入行政人员1人、调出残疾人联合会行政人员1人;根据石组字〔2022〕8号调出县政协行政人员1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年度总体目标

  1.坚持从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入手,切实加强局党组和局支部自身建设,进一步激励、引导和提升全局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

  2. 巩固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覆盖面,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实现全民参保;

  3. 切实加强和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金核定和稽核工作,确保医疗保险基金足额征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足额及时拨付。

  5.建立完善由医保部门牵头,公安、卫健、市场监督等部门参与的打击欺诈骗保联动机制,实现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2年财政批复年初预算收入8762850.08元,预算支出8762850.08元,其中:基本支出8712850.08元,项目支出50000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部门整体收入6478372.75元,其中:基本收入6478372.75元,占比100%;项目收入0元,占比0%。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6414319.73元,其中:基本支出6414319.73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元,占比0%。

  2022年本部门项目收入和项目支出为0元的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收到红财社发〔2022〕15号、红财社发〔2022〕102号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459980元;收到石财预〔2022〕1号县级项目工作经费50000元;石财预调整〔2022〕8号、石财预调整〔2022〕9号、石财预调整〔2022〕194号、石财预调整〔2022〕195号非税收入返还成本性支出补助资金397704元,合计907684元。因做项目挂接时列为“2101501”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所以本年度无项目收入和项目支出。

  3. 预算执行情况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年初收入预算数8762850.08元,全年收入决算数为6478372.75元,预算执行率为73.93%;年初支出预算数8762850.08元,全年支出决算数6414319.73元,预算执行率73.2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医保基金平稳运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县实际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有535个单位,参保人数为18006人。1-12月,完成基金收入14196.66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5565.23万元,个人账户收入8631.4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50%。1-12月,完成基金支出14196.66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5565.23万元,个人账户支出8631.4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1.92%。2022年12月底当期收支结余0万元,期末滚存结余0万元。

  2022年州级下达城乡居民参保任务数278700人,截至12月31日,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274638人,完成率达98.54%。1-12月完成基金收入47586.29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9091.40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6789.17万元,利息收入76.8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464.00万元,其他收入164.88),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59%;1-12月完成基金支出55137.01万元(其中:基本待遇支出19693.12万元,大病保险支出177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3673.8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44%;2022年12月底当期收支结余-7550.72万元,期末滚存结余1202.36万元。

  2. 加强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抓好党员干部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折不扣推动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

  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尽责,履行好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是加强管理和监督。紧密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严”的主基调坚持下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细化到具体岗位、具体工作,切实克服和解决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3. 抓好平安建设,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健全工作制度。调整充实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以创建为抓手,抓好机关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持续开展局机关安全保卫、值班值守、机要保密等工作,推动平安建设落实落细。

  二是加强综合治理。一是县医疗保障局结合自身职责和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广泛宣传,积极开展综治工作。针对医疗机构领域存在的乱象和突出问题,对全县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的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梳理排查医疗领域行业乱象和隐患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医疗机构责任人,及时责令改正。二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定点医药机构“以药换药、以药换物、医保套现、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化解医患矛盾,提高广大参保人员的法律意识,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利益。

  4. 强化网络安全,维护医保专网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具体抓好网络安全工作。将网络安全工作纳入《2022年石屏县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网络安全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网络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各项重大部署,对我局内部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常规管理。

  二是落实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一是做好我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维护,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凡在网站发布的信息,均由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方可发布。二是做好网络安全管理和防护,按要求安装网络安全防火墙,未发生因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导致被攻击、中病毒、泄密等网络安全事件。三是确保医保专网所有计算机网络安全,明确严禁将医保专网与互联网等网络交叉连接,严禁“一机两用”,账号实现实名制管理、专人专用,确保医保个人信息不泄漏。

  三是净化网络空间。一是加强网上正面宣传,积极做好涉及医保领域网络舆论管控及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按时办理并反馈舆情交办件,2022年无舆情交办件。二是开展网络舆情风险隐患排查清理,加强我局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严格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三是加强本单位门户网站及工作人员微博、微信、抖音等的使用管理和引导,严禁公职人员利用新媒体传播有害信息和敏感内容。

  5. 履行推进法制建设责任人职责

  一是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调整充实县医疗保障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法治宣传工作计划》,把法治建设与医疗保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

  二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制度。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红河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实施办法》《红河州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及时跟进学习新思想,进一步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增强班子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

  三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积极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办理执法证,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的法治队伍。

  6. 党建引领推进医保工作

  一是抓实参保缴费,推进全民参保。不断健全医疗保障体系,筹资水平逐年提升,待遇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22年红河医疗保障局下达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目标任务数为296100人,我县2022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92644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8006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74638人),完成率98.83%,确保应保尽保。

  二是积极应对,强化举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值班值守、信息报送。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责任网格片区、单位职工及其家属的排查工作。及时向接种医院拨付新冠疫苗接种费合计170.26万元(21.28万人次),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资金保障。

  三是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做好农村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参保缴费和资助管理工作。 2022年全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监测对象37433人已100%参加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三重保障待遇政策。2022年共为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办理享受住院待遇9602人次。发生住院医疗总费用4427.71万元,其中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4223.56万元,基金报销3793.27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报销2866.38万元、大病保险报销277.52万元、医疗救助报销649.37万元。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9.81%。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情况发生。全力做好2022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预警机制,重点关注好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两不愁三保障”工作,2022年向县乡村振兴局推送农村贫困居民患重病、大病住院医疗费用预警监测信息1221条,实现易返贫致贫风险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核查、早帮扶、早销号。

  四是做好“两病”认定及用药保障工作。继续做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政策的宣传和审批工作,确保参保人员特殊病、慢性病有地方看、看得起。2022年共审批办理城镇职工特殊病、慢性病卡6460张,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障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待遇。

  五是落实医疗服务及医药价格政策。根据《红河州医疗保障局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 红河州 2022 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督促县内各公立医疗机构按通知要求进行调整,本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拟调整共计577项,综合调整比例16.74%。其中:调增项目507项,调增幅度21.24%;调减项目70项,调减幅度15.87%。坚持“三个突出”的原则:突出手术治疗类,调整项目314项,平均调整幅度21.4%;突出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调整项目25项,平均调整幅度11.85%;突出向基层倾斜,将原一类、二类医疗机构已调整过的182项中的166项纳入三类医疗机构进行调整。

  7. 维护基金安全,保障群众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一是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召开2022年石屏县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联席会议,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别就各部门的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通报,综合分析了当前我县监管工作现状和典型案例,对如何做好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提出了工作建议,进一步统一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的思想。2022年1-12月,县医保局与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联合检查工作16次。

  二是联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与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共同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联合转发了《国家医保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三假”欺诈骗保行为、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骗保行为、医养结合机构骗保行为、假检测骗保行、假透析骗保行为等5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在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中,参保人员主动退回骗取资金22559.45元,追缴参保人员违规报销医保基金2466.06元。

  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在2022年自查自纠工作中定点医药机构主动填报自查违规费用44140.21元。持续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行动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重复检查、过度诊疗、术中加价以及药品耗材超范围使用、“院外购药”等加重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四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采取现场检查与病历抽查、人工检查和智能监控、飞行检查和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2022年,监督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12家,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对定点医药机构下达《石屏县医疗保障局违规处理告知书》7家,累计追回违规资金19392.77元,累计追回违约金518.18元;暂停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业务系统3家,累计追缴违规资金27046.96元;定点医药机构主动退回自查违规费用44140.21元;对定点医药机构下达《石屏县医疗保障局责令改正通知书》2家,累计追缴违规资金7948.49元,约谈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11人次;责令定点医疗机构将未清退参保人员的转嫁费用依法上缴国库6147.86元;对参保人员涉嫌骗取医保基金案下达《石屏县医疗保障局立案通知书》3人,参保人员主动退回骗取资金22559.45元,对不予行政处罚的参保人员下达《石屏县医疗保障局责令改正通知书》4人,作出责令参保人员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追缴参保人员违规报销医保基金2466.06元;向相关部门和单位移送问题线索10起。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无

  三、绩效自评结论

  对财政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由项目资金主管科室提出分配方案,党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方式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规范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按照“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强化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各项重点项目资金安排都保证及时到位,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确保专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没有发生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

  根据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2022年整体支出和预算绩效目标均已如期实现,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自评分99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领导高度重视,对该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指导,专门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组织安排专人负责。2022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一是做到绩效目标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一同申报,在年度中追加资金时,追加资金申请文件的也做到和绩效目标一同申报,努力使预算绩效管理渗透到所有项目资金。通过设定便于衡量、分析、比较和评价的靶向目标,将绩效目标的个性指标细化量化,确保项目严格按既定绩效目标运行。二是从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有效性、筹资合规性五个方面开展事前绩效评价工作。

  (二)过程情况分析

  我局严格按照财政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绩效目标报表,按要求开展2023年度事前绩效评估,并将绩效评估结果应用于预算编制、资金安排和政策调整。做细事中跟踪监控,将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跟踪监控紧密结合,分别于6月、9月开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工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的实施进度等与项目有关的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通过对项目事中绩效的监督,不断完善项目管理,进一步落实支出责任,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更好地实现绩效目标。

  (三)产出情况分析

  根据绩效管理工作需要,按照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对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按照先有办法、后分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管理,实现全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100%,绩效自评责任意识有所提升。

  (四)效果情况分析

  结果应用是发挥绩效管理效能的关键。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深化绩效责任主体意识,及时反馈评价结果,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2023年度编制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做到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有效衔接,不断推动健全完善预管绩效管理机制。同时在机关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单位的年初预算和年终决算信息、保证了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透明,加强了社会监督力。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执行经验不足,项目效益距离评价指标尚有差距有待提高。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保证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合理使用资金。对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严格按照预算项目的使用用途执行,专款专用,杜绝费用项目之间调剂使用现象的发生。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建议强化内控意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在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环境过程中,领导对内部控制意识的强弱对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成果有着重大的影响。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起到关键作用。所以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并对管理人员是否掌握内部控制知识进行考核。按照内部控制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2.要求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体系。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重视对风险的认识和识别,建立内部风险管理控制体系和风险定期评估机制,要全面、系统和客观地评估行政事业单位在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从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四个环节来进行风险评估。

  3.积极完善内部控制活动。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关注关键控制点并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分配工作职责及权限,实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以实现权力的制约;明确不同层级人员的授权审批权限和范围,明确职责,并建立事后审核监督机制,对授权审批的各项活动进行事后监督,坚持责任具体到人,谁审批,谁负责;完善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单位资产安全,资产的增减要严格按照审批控制的要求,在资产采购、使用、保管、处置等各个环节明确各个责任人的职责;建立统一的绩效考评体系,实现激励与问责并施,实现良性的竞争激励机制。

  4.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和沟通。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信息沟通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有效,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良好运行。建议利用现有的信息资源,对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建立多渠道的上下级沟通机制。在现有信息传递模式下,上下级之间可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将自身管理中遇到的问题集中反映,对新政策的变更导致新出现的共性问题,在没有新的规范指引的情况下,探讨合理的解决方法,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预算编制。严格按照财政局要求,提前完善项目库信息,加强新项目入项目库管理,每年的预算项目均保证取源于项目库。在年初预算编报时,细化经费,完善信息,制定合法、合规、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

  (二)严格预算执行。在整个预算期内,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有效控制经费范围、合理合规使用资金、按时完成执行进度。

  (三)强化结果应用。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建立整改机制,及时调整和优化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我局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附件:

  1.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2023-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



附件【附件3:2023-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附件2: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附件1: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