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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002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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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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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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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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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建议。
(2)提出石屏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提出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的合理化建议。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5)拟订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省、州分配的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以及州、县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州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推进区域合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牵头做好“石屏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1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15)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6)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7)管理全县粮油等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油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县级粮油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18)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拟订全县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9)根据全县储备发展总体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化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省、州投资项目。
(20)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1)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2)承办中共石屏县委、石屏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规划科(县委财经办秘书科)、经济体制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农村经济科、价格调控监测科(价格认证中心)、购销军供科、加工储运科、能源建设管理科、应急物资储备科、能源安全督导科。
(2)人员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实有编制数32人,其中:行政编制 15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30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年度总体目标
1、强化党建引领,抓好队伍建设;
2、完成县委、县政府、县人代会上主要经济指标;
3、完成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4、继续推进滇中引水工作;
5、做好粮食储备工作;
6、抓好价格认证及监管工作;
7、做好能源建设工作;
8、加大建水、石屏“一湖两城”区域协调发展研究和建设,助推“一湖两城”一体化发展。
9、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在专债支持方面多给予我县符合条件的项目支持,为我县重点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争取项目早日投产,壮大县域经济。
(三)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石财建〔2022〕5号《石屏县财政局关于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484.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484.42万元。
2022年批复我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48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4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22年批复我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9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306.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9.26万元,占总收入的52%;其他收入626.94万元,占总收入的48%。2022年度支出合计131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57.38万元,占总支出的34.69%;项目支出861.22万元,占总支出的65.31%。
3.预算执行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318.6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0%。预算执行情况好。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县发展改革委整体支出设定10个三级绩效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绩效指标8个,占总指标数的98%,未完成指标2个,占总指标数2.00%。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从三级绩效指标看,未完成原因:受疫情影响,全县项目开工情况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未达到预期目标。
三、绩效自评结论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较好地完成了履职任务,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较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根据自评情况,对“预算执行率、产出、效益和满意度”评价指标进行了量化打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根据“三定”方案、制定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工作计划设定整体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编制合理,目标设定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大部分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按照财政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022年部门预算执行率为100%,结转结余变动率为0%,收入支出合法合规。
2.预算绩效管理。修改制定了《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绩效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绩效考核工作目标,明确了考核责任。使我局各项工作有标准、有措施的稳步开展,同时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算、决算及时公开。
3.资产管理。单位所有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不存在资产有偿使用及自行处置情况。2022年部门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强化部门履职,优先保障重点工作,2022年重点工作办结率为100%,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实际完成率)为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为100%。
2022年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看附表。
(四)效果情况分析
主要从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
(1)社会效益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单位领导积极调配资源,加强内部管理,保障了部门正常运转,提高了行政效能。因受疫情况 影响2022年我县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上年相比有所减少。
通过本部门履职,2022年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
(2)可持续影响
通过本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完善有关“美丽县城”相关建设,提升异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护、截污通道等建设,打赢“湖泊攻坚战”。
(3)服务对象满意度
我局发出《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履职工作自评调查问卷》25份,收回25份,均为满意以上,各部门对发展改革履职工作比较满意。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导致绩效目标不够科学合理,绩效目标不够细化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加强培训与交流,积极与县财政局沟通,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预算绩效培训,提高财务人员自身的业务能力;努力使预算绩效评价得到有效应用,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使资金得到合法、合理开支。
2.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制定项目完成时间表,促进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法律学习,增强法律意识
认真学习贯彻预算法及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增强依法理财意识,营造依法理财氛围,严格部门预算约束,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按照人代会批准的部门预算执行,减收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调整。进一步完善监督审查制度,严格执行《红河州州级重点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前期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二)强化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
结合部门实际,坚持实事求是、量入为出的原则,坚持以零基预算为基础,科学、合理地编制了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加强对预算的综合全面分析,结合项目前期费用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财政、工信、统计等相关部门的各项数据,对全县经济运行总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三)规范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
在前期立项时,及时总结上一年度实施经验,优化调整指标体系,最大程度量化、细化各项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责任科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责任科室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证各项目指标按时完成,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
1.石屏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石屏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石屏发展和改革局2023-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附件【3.xls】
附件【1.xlsx】
附件【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