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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0033-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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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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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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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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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责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森林和草原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和国家、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内设9个机构,分别为:局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和退耕还林还草科、森林资源管理和政策法规科、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规划财务科、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石屏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下设10个事业单位,分别为: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参公事业单位)、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石屏县木材检查站、石屏县林木种苗站、石屏县林火监测中心、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末在职人员编制35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336人。在职实有28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0人,财政差额补助231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 289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89人。车辆编制36辆,实有车辆39辆。
(二)部门整体支出年度总体目标
我单位在申报2022年部门预算时,依据部门所要实现的总体绩效目标,结合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将其转化为具体的工作任务,确定每项工作任务预计要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并从中总结提炼出最能反映工作任务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确定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并按要求提交本级财政部门进行审核。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共设定3个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
(三)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石屏县财政局关于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石财农〔2022〕2号),批复林草局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47,476,613.65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47,476,613.65元。
支出预算总额为47,476,613.65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安排的支出47,476,613.65元,(其中:基本支出47,265,613.65元,项目支出211,000.00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部门收入90,729,316.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522,592.91元、其他收入204,711.87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002,011.31元;本年支出90,560,600.53元,其中基本支出 53,336,061.89元、项目支出37,224,538.64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8,715.56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总收入为90,729,316.09元,2022年总支出90,560,600.53元,年末结转结余168,715.56元,2022年预算执行率为99.81%。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县林草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州林草局重点工作安排,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森林石屏”建设为抓手,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石屏为目标,在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森林督查、异龙湖保护治理及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发展生态富民产业、决战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不断深化森林草原重点领域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截至10月20日,全县森林面积21.374万公顷,草原面积7208.86公顷,湿地保护面积5745.84公顷,森林蓄积量82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0.15%(森林资源监测数据),位居红河州前列;林木绿化率72.3%,湿地保护率67.14%,村庄绿化覆盖率40.89%;拥有国家级、省级森林乡村22个,省级龙头企业巩固到6户,有Ⅰ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8种,Ⅱ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56种;Ⅰ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4种,Ⅱ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33种,“森林石屏”建设进一步得到巩固。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分解的绩效指标共8项,完成8项,完成率达100%。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整体绩效目标全部得到实现,无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综合得分99分(总分为100分),总体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方面主要从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2个方面进行自评,投入指标满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1.1.整体绩效目标设定:我单位申报部门预算时,制定了完整的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1.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细化、量化。
1.3.预算编制科学性:2022年度预算编制时根据财政局相关要求、部门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部门支出需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照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对本年度收支预测情况进行编制。本年度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紧密衔接;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细化。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方面主要从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3个方面进行自评,过程指标满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2.1.预算执行率:我单位2022年总收入为90,729,316.09元,2022年总支出90,560,600.53元,年末结转结余168,715.56元,2022年预算执行率为99.81%。
2.2.结转结余变动率:2022年年末结转结余168,715.56元,上年度结转结余7,002,011.31元,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6,833,295.75元。结转结余变动率-97.59%。
2.3.“三公经费”变动率: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2022年1,209,628.40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1,716,374.76元,比2021年减少 506,746.36元,“三公经费”下降29.52%。
2.4.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1,209,628.40元,年初预算1,196,912.4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00.1%。
2.5.2022年共发生政府采购金额14,700,185.17元,计划采购金额14,700,185.17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
2.6.收入合规: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收入主要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和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2.7.支出合规: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8.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制度健全完善。我单位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等相关方面的制度,制度健全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二是责任主体得到落实。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相关人员为成员。三是及时按要求对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四是积极配合财政开展各项绩效管理工作。我单位按照财政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按要求进行预算决算公开。
2.9.资产管理:我单位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且得到有效执行。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我单位2022年固定资产净值23,621,971.32元,全部在用,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方面主要从职责履行1个方面进行自评,产出指标满分35分,自评得分34分。
3.1.重点工作情况:
1.持续开展国土绿化。出台《石屏县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坚持科学节俭开展国土绿化,严格执行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规定,所有造林绿化任务做到“带位置”落地上图入库,“栽一管二”的种管措施得到认同推广,“石漠化”、湖泊面山、挖大塘、客好土、施有机、给足水、种乡土树种的“五个一”种植方法有力有效;坚定不移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国家储备林建设、石漠化治理、森林抚育、杨善洲纪念林、全民义务植树等工程,围绕流域干热河谷和石漠化较重的地方挖掘潜力、拓展空间,实施18.41万亩营造林工程,启动滇中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48万亩项目工作,已完成营造林3.1万亩,累计到位资金12138.22万元,完成投资2133.4万元,有效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提升林草湿等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2.积极做好异龙湖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充分发挥林草在异龙湖水质改善中的基础性作用,把异龙湖环湖面山生态修复工程作为林草重中之重、紧而又紧的工作来抓,资金、资源、人力、精力向生态修复倾斜。持续组织全县干部在龙湖北岸乾阳山面山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争取云南省杨善洲绿化基金会支持,在异龙湖北岸乾阳山面山建设杨善洲纪念林,配合完成异龙湖“两线”“三区”实施细则起草和《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修订,不断增强异龙湖流域面山生物多样性及蓄水保土能力。投资1683.4万元,完成流域面山人工造林、森林抚育、杨梅绿色有机种植示范等项目1.6万亩,补偿管护流域公益林、天然商品林16.4万亩,建成森林草原防火监测视频4套、草原有害生物监测站1座、防火语音宣传杆5个,组建管护队伍3支70人,累计巡山700余次;加强异龙湖南岸杨梅休耕区管护,及时制止逃避监管、擅自修枝、施肥、除草等破坏休耕行为22起60余人,查处流域涉林违法案件21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19人;4个党支部80余名党员到杨广城、坝心社区开展城乡清洁活动,48名干部职工下沉191户异龙湖沿湖村庄联系户开展入户宣讲;正在实施面山生态修复项目800亩,新开工建设2000亩,启动流域滇中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2.4万亩、森林抚育2.2万亩,流域林草生态系统功能发挥更加明显,异龙湖流域森林覆盖率巩固在54.62%以上。
3.不断加强林草资源监管保护。一是加强以森林督查为重点的常态化保护管理,持续开展森林督查、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集中查处整治破坏林草生态案件百日攻坚、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苗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出台《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受理查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案件 179起,查处办结167起,正在办理12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167人,罚金90.07万元;对2013年以来877个违法图斑、726个案件分组指导和及时查处整改,查处整改到位率由19.73%提升到89.29%,林区治安平稳可控;二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保护救助野生动物31只(条)、古树名木768株,未发现陆生野生动物感染疫病情况,公布《石屏县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出台《石屏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严厉打击违法采集、交易、利用野生药用植物、兰科植物的行为,形成全民参与共同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生物多样性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方案将修改完善报国家审查,异龙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报省级审查,异龙湖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启动修编,协调环保、湖管等部门正在开展2016—2018年异龙湖湿地公园项目验收;四是强化林草防灾减灾,完成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全面贯彻落实省第1号总林长令,组建专业、半专业、义务扑火队167支4408人,县乡专业队历史性解决“三险”保障,骨干队员长年养队,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实现连续32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的目标。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建成草原有害生物监测站1座,有害生物防治成灾率控制在0.24‰以下,远低于国家控制指标,切实筑牢全县生物安全屏障;五是全面实施天然林停伐政策,持续加强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续聘护林员441人;六是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组建林长制办公室,建立“县、乡镇、行政村”三级林长责任制,林长制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目标考核事项,州级林长提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提交相关材料;完善会议、述职、巡林、考评等7项制度,区划界定县乡村三级林长244片244人、专管员43片43人、林管员和护林员581片570人;制作安装林长制公示牌147块,责任区矢量数据和信息上传绑定至“云南省林长制智慧管理系统”,推动林长制高效运行。
4.扎实推进生态产业扶贫与乡村振兴衔接。下派驻村工作队员7人。管护和补偿公益林天然商品林275.35万亩,下拨年度管护补偿资金4052.89万元。巩固生态护林员政策不变,续聘生态护林员262名,人年均报酬不低于8000元,全年支付报酬210.4万元,实现“山林有人护、家门口就业”,带动1500多人脱贫。按时限完成退耕还林2.19万亩建设任务,推荐省级森林乡村10个,生态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5.不断提升支撑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7067.66万元,前三季度完成林业总产值16.68亿元;持续深化“放管服”“双随机、一公开”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出台《石屏县林草系统干部“组建小分队、工作沉一线、上门解难题”实践行动方案》,审核审批使用林地申请23件、用地面积84.55公顷,审批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267份,采伐蓄积4.72万立方米、出材3.355万立方米,有效保障峨石红高速公路、滇中引水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异龙湖保护治理等我县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林地需求;积极整合林草执法资源,强化林草执法大队建设,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彻底扭转森林公安转隶后林业行政执法体制不顺畅问题。
6.夯实队伍建设和党建基础。印发《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干部队伍学习教育培训方案(2022—2025年)》,组织县、乡镇、林场执法人员43人参加考试,通过率95%,现有林政执法人员163人,林业专业技术人员115人。向县委推荐提拔职级晋升4人,优化配置中层干部9人。完成党组织转隶,成立林草局机关委员会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党支部7个,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1期35人,发展党员2名,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
7.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林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具体实施办法,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积极配合政治巡视巡察,对红河州林草“一条线”审计反馈指出的9个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指出的5个问题、县审计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反馈指出的5个问题,认真认领,积极落实整改责任,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3.2.实际完成率:年初设定产出数量指标4项,已全部完成,具体详见附件2。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方面主要从履职效益1个方面进行自评,效果指标满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
1.经济效益:实现林业行业总产值较上年明显增长。通过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林农收入持续提高,林业增收潜力不断显现;加快服务业与农林业的有机融合,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实现了兴林与富民的有机统一。
2.社会效益:我局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森林石屏”建设为抓手,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石屏为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惠民三大领域,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圆满完成了年初各项任务,广大市民植树造林,爱绿护绿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和人民生活幸福指数,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形成良好的自然氛围。
3.生态效益:全县森林面积21.374万公顷,草原面积7208.86公顷,湿地保护面积5745.84公顷,森林蓄积量82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0.15%(森林资源监测数据),位居红河州前列;林木绿化率72.3%,湿地保护率67.14%,村庄绿化覆盖率40.89%;拥有国家级、省级森林乡村22个,省级龙头企业巩固到6户,有Ⅰ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8种,Ⅱ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56种;Ⅰ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4种,Ⅱ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33种,“森林石屏”建设进一步得到巩固。
4.可持续影响:通过全年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进一步拓展林业生态发展空间。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年初目标任务,林业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为95%,社会公众满意度为90%。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林业生态建设的任务落地困难,造林图斑更加零星、可实施空间更加有限;二是异龙湖保护治理生态修复工程标准要求高,投资大,受疫情冲击,上级补助资金难以到位拨付,各类施工企业垫资压力大;三是森林资源管理风险隐患不同程度存在,森林督查图斑居高不下,公益性工程项目建设占用林地林木问题矛盾没有缓解,乡镇林场人员少、科技支撑能力不足;四是林业产业大而不强,产业链短,没有形成优势品牌和核心产业;五是防火责任体系建设不牢固,火源管理有漏洞,防扑火职能划转,防扑救应急能力不足;六是国有林场自我造血功能不足,后续改革仍需深化,林草队伍能力建设还需加强,林业“放管服”改革仍要再推进。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以“林长制”工作为统领,全面抓实林地草地保护监管,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形成“一林一长,一山一策”工作格局,实现林长责任网格化管理。强化森林督查,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用好采伐指标和林地指标,坚决依法依规打击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批甲占乙和乱砍滥伐违法行为。严格管理公益林和天然林,争取乾阳山应急管理实训基地选址落地、开工建设,在视频监控盲区增补监控点。完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空间布局及落界。高度重视森林防火,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守住红河的绿水青山。
2. 精准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完成当年营造林计划任务,启动滇中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48万亩项目。启动红河州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深入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杨善洲纪念林”建设,为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和异龙湖水质脱劣提供绿量支撑。
3.持续推进异龙湖保护治理落地见效。严格落实“湖泊革命”攻坚战部署要求,持续开展异龙湖面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实施异龙湖北岸增绿复绿2000亩、南岸杨梅休耕区生态修复500亩,森林抚育0.7万亩,公益林、天然林管护补偿16.4万亩,确保流域森林覆盖率达55%。
4.转化提升林业经济。全力争取林草项目和招商工作,利用资源优势与有诚信、有实力、有投资意愿的商家合作,发展森林康养、生态旅游、包山育菌、林下种植、林业碳汇开发等绿色富民产业,实现林草项目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不断提升“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的数量和质量。
5.以改革释放林草发展潜力。深化国有林场配套改革,落实好修订后的云南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出台《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办法》;深化林草“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持续巩固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专项治理成果;深化林草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彻底扭转森林公安转隶后林业行政执法体制不顺畅问题。
6.夯实队伍建设,为推动“森林石屏”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坚定不移抓实党建强引领助推高质量跨越发展,为石屏县林草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部门工作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年初省、州林草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林草湿齐抓建管治效,念好“山字经”、唱好“林草戏”,“森林石屏”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2.预算编制方面。完善预算编报程序,严格按照财政局要求,提前完善项目库信息,将新项目入项目库,每年的预算项目均保证取源于项目库。在年初预算编报时,细化经费,完善信息,制定合法、合规、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
3.财务管理方面。严格遵循相关会计制度及财经法规,对本单位所有支出进行严格审核,完善报账程序,对不符合报账要求的单子一律不给予报销。有效控制经费范围、合理合规使用资金、按时完成执行进度。
4.建立部门整改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建立整改机制,及时调整和优化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2023-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4月10日
附件【附件3.xls】
附件【附件1.xls】
附件【附件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