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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0036-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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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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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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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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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一:石屏县民宗局民族团结稳定专项经费
项目背景:石屏县基础差、底子薄、行政接边村寨多,边境线长,民族地区稳定发展任务仍然繁重。为巩固全县民族团结稳定,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石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识意识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推动性作用。
主要内容:根据石民宗发(2016)15号关于给予石屏县民宗局民族团结稳定经费的请示及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项目的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一是印制民族团结宣传资料,到各民族村寨分发宣传资料,每个村至少100份;二是制作民族宣传条幅,少数民族村寨至少有一条标语条幅;三是走访少数民族村寨,各少数民族村寨调研,摸排有无民族矛盾纠纷;四是少数民族村寨建设,每年至少为贫困村寨做2至3件基础设施建设的好事。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共投入4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支出36021.9元,支出率90.06%。
通过目标项目的实施,不断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各族群众的心力、凝聚力进一步得到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入、边境巩固,国家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稳定、宗教和顺和谐。
2.项目二: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及教职人员生活补助资金
项目背景:按照2007年云南省委专题会议纪要,州委统战部有关文件精神决定由财政安排经费,解决宗教团体负责人的生活补助问题和宗教团体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
主要内容:根据石民宗发(2014)16号关于解决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及教职人员生活补助经费的请示及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对我县依法批准登记在册的宗教团体两个,批准开放的宗教场所8个,每个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及其教职人员进行补助。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共投入52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支出52000元,支出率100%。
通过目标项目的实施,不断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各族群众、宗教界人士的向心力、凝聚力进一步得到增强,促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界和顺稳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2-2024年总体目标:维护民族团结稳定;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界和顺稳定。
2022年阶段目标:维护民族团结稳定;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界和顺稳定。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按照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各科室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各项目工作的管理流程,按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对各项目的工作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全面管理;负责协调、处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识”工作主线,紧扣“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广大干部群众“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不断深化,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及教职人员生活补助资金52000元。我局参照州内对补助对象的宗教团体、教职人员(代表人士)界定和补助标准。我县认定的10个宗教场所及教职人员进行补助。认真落实县委抓宗教工作主体责任。及时调整充实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县委统筹抓总,定期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宗教领域困难问题,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宗教工作专项经费保障等问题得到解决。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制度和联系宗教界人士制度,联系领导每年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不少于2次,在联系工作中做到事先谋划、有的放矢,确保联系工作取得实效。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2022年度民族宗教项目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各项资金安排都保证及时到位,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保证了各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自评结果:优秀。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深入基层,充分调研,倾听项目点群众特别是农村致富带头人、党员、干部的意见,尽可能掌握第一手资料;二是项目申报前认真测算,满足实际需要,对申报的项目建设内容因地制宜,发挥地方的特色和优势,做到申报项目时准备充分、资料掌握全面;三是坚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做到一个项目有一个工作领导小组,项目点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层层把关负责,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四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监督、跟踪检查,保证项目质量;五是严格财经纪律,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挪用。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2年度,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实施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着不足。一是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还需要进一步统一,还需要多方位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二是要不断提高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增强群众致富的本领;三是要在全县更大范围内开展好示范村、特色村建设,最大限度地促进全县经济繁荣、社会稳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五、有关建议
由于我县地处边远,基础差、底子薄,抵御自然灾害和各种风险的能力还比较脆弱,建议省州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资金投入力度,加大力度补短板,更好地满足各族群众在物质文化方面的需要。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包括可能对项目绩效产生影响的因素、往年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按照《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绩效评价结果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民宗局高度重视,对照绩效评价指出的存在问题:
1.制定预算能力有待提升,年初预算与年度预算调整差距较大、未执行政府采购预算。
2.部分项目资金支付未执行询价比价程序,资金的拨付缺少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我局对上述问题认真分析研究,进一步加强《政府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程序的学习和实施应用,贯彻落实项目资金的实施及预算管理执行,完善资金拨付程序。将整改落实到位。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04月07日
附件【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