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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0058-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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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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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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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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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根据《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发放工作的通知》(红人社发电[2016]12号)、《关于下划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的通知》(红财社[2015]57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起,我州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按规定下划县(市)属地管理。2022年发放企业独生子女费2112人共计1158954.48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独生子女费经办服务管理等社会保障服务能力。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主管部门及实施部门的职责情况
(1)贯彻省州社会保险保障制度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 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
2.资金使用管理
独生子女费由财务统一管理,经办人员按经费发放要求整理相关表格、审批单等资料交财务审核。独生子女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规范管理,严格审批发放明细。
二、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石屏县人社局2022年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项目自评分100分,评价结果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石屏县人社局2022年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项目实施,稳步推进了我县企业养老保险工作,保障独生子女费按时足额,提高了退休人员的满意度。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严格执行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严格相关文件要求拨款,保证了项目实施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二)积极响应上级部门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通过项目后绩效评价工作,了解项目实施后的整体效益情况,发现项目不足之处并及时作出相应调整,为后续工作积累经验。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2年因更换社保卡发放独生子女费,导致了独生子女费分多次发放。
五、有关建议
企业独生子女费目前是按年发放,且发放方式是线下发放,没有采取系统推送发放。建议可以学习其他县市,采取系统推送按月发放。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单位名称: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6日
附件【石屏县人社局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