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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80137-375
  • 发布机构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4-17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石屏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发〔2019〕2号)文件精神:组建县文化和旅游局。充分发挥石屏县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加快民族文化强县、旅游强县建设,统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的文化、旅游行政职责基础上,组建县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石屏县文物局牌子。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工作政策措施,统筹文化和旅游业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文化资源普查、挖掘和保护工作,维护监管各类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推动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等。

  不再保留作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县旅游局。

  将县旅游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县旅游景区管理处调整为县文化和旅游局管理。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地方性实施意见。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

  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监督科、人事财务科、文化艺术科、文化遗产科、产业发展科、市场行业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智慧旅游推介科。核定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制2名、参公事业编制6名、财政补助事业编制4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县文物局局长1名(副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

  (三)人员情况

  人员情况,行政编制8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27人,即行政人员2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3人,财政补助的事业人员编制42人,与2021年年末行政人员相比增加1人,增加原因:根据石组字〔2022〕20号调入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减少2人,减少原因:根据石组字〔2021〕47号调出1人2022年1月停薪,石人社发〔2022〕129号退休1人;财政补助的事业人员增加4人,增加原因:根据石社发〔2021〕162号招考聘用事业人员1人,2022年1月起薪,石人社发〔2022〕104号文件,招考聘用事业人员1人,石人社发2022年34号调入1人,石人社发2022年124号招聘录用1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安排11,515,915.66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5,515.66元,项目支出770,400.00元。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安排12,025,155.43元。其中:基本支出11,190,155.43元,项目支出835,000.00元。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预算执行11,515,915.66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5,515.66元,项目支出770,400.00元。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执行12,025,155.43元。其中:基本支出11,190,155.43元,项目支出835,000.00元。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安排11,515,915.66元,决算收入数18,881,274.81元,决算数收入比预算收入增63.96%,增加原因:一是上级补助项目资金增加,二是县级财政增加项目预算收入,决算收入数增加。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安排11,515,915.66元,决算支出数18,881,274.81元,决算数支出比预算支出增63.96%,增加原因:一是上级补助项目资金、县级财政追加预算指标支出增加,决算支出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04,8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200.00元、公务接待费53,600.00元;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数51,821.95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004.95元、公务接待费7,817.00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决算数比,决算数减少50.55%。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数51,821.95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004.95元、公务接待费7,817.00元,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数30,782.76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37.51元、公务接待费4,845.25元;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21年决算数增加68.3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68.42%,增加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常态化推进、用车次数增多,汽油价格上涨,本年每辆公务用车增加公务用车易车载客户端软件、北斗定位车载终端服务费216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61.33%,增加原因:疫情防控上级检查工作增加,接待费用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1,982.20元,与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2,566.88元减少40584.68元,减少11.51%,减少原因说明:本年领导调动职务职级变动、在职转退休1人,公务交通补助比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出差费、工会费、公务人员交通补助等支出。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财政拨款支出8,277,977.30元。本年度无财政拨款项目经费结转结余。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1.石财预字〔2022〕185号2022年度民族文化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元、石财预〔2022〕1号石屏古城传习所庭院剧场补助资金100000.00元、合计200000.00元。由于石屏县龙朋镇李怀秀李怀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不属于财政预算拨款单位,故资金下拨到我局后转拨给石屏县龙朋镇李怀秀李怀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用于开展庭院剧场工作。

  2.石财预字〔2022〕43号办公电脑购置补助经费12,890.00元。用于局机关办公用电脑的更新。

  3.石财预字〔2022〕165号古城业态植入专项补助经费100,000.00元,属于我局上缴的存量资金返回,用于文旅工作日常运行及古城文化业态植入工作。

  4.石财预字〔2022〕204号出版发行《我在石屏等着你MV》歌曲集项目补助经费50,000.00元,用于孔莲波出版发行《我在石屏等着你MV》的补助。

  5.石财预字〔2022〕1号2021年文化人才专项补助经费63,074.00元、红财教发〔2021〕123号文化人才专项经费600.00元,用于下派文化工作的出差费、保险费、培训费等工作的支出。

  6.石财预字〔2022〕1号2020年中高端住宿企业奖补专项资金400,000.00元,用于对红河龙韵休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石屏县水云居客栈五星级民宿进行奖补;红财教发〔2022〕92号2022年旅行社和旅游演艺企业纾困补助资金100,000.00元,用于云南佳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补助支出。

  7.石财预字〔2022〕9号文庙建筑群李恒升私宅修缮补助经300,000.00元,李恒升私宅属于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资金于2015年10月由国家补助中央资金722万元,2016年8月启动修缮工程,2017年9月竣工,之后进入审计。由于工程竣工时下达资金已有两年,在审计结果未能出来之前,我局于2017年9月11日把尚未支付完毕的资金3,569,647.58作为存量资金上缴县财政。2019年11月审计完毕,我局尚欠修缮1913742.42元的工程款,至2022年末,还拖欠工程款528,542.86元.

  8.石财预字〔2022〕29号石屏文庙建筑群保护修缮补助资金1,000,000.00元,根据石屏县人民政府2020年7月29日《关于石屏县文庙建筑群产权管理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会议决定补助玉溪吉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0万元,收回石屏文庙建筑群之玉屏书院、李恒升故居、老衙门等产权,玉溪吉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并由我局代管石屏县文庙建筑群。根据会议纪要2020年已支付500万元,本年支付100万元。

  9.石财预字〔2022〕159号石屏县芦子沟小高田14号、18号、19号、26号、27号民居修缮工程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元,属于我局上缴的存量资金返回,用于支付文庙建筑群李恒升私宅修缮工程款60,000.00元及石屏县秀山寺修缮工程监理费40,000.00元。

  10.石财预字〔2022〕10号体育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4,000,000.00元,用于体育中心建设,由于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属于石屏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石屏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财政预算拨款单位,故资金下拨到我局,由我局转拨给石屏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1.石财预字〔2022〕1号创建文旅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奖补补助经费4,830.00元,用于旅游宣传视频拍摄支出。

  12.石财预〔2022〕1号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上半年租金补助经费225,000.00元、石财预调整〔2022〕233号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下半年租金补助经费225,000.00元、石财预调整〔2022〕230号石屏吉太名典假日集中隔离酒店第二次租金补助经费58,500.00元、石财预调整〔2022〕231号石屏县建桥宾馆(含两个足浴店)和石屏县国龙大酒店隔离场所租金补助经费106,500.00元、石财预调整〔2022〕229号石屏吉太名典假日集中隔离酒店第一次租金补助经费45,500.00元、石财预调整〔2022〕232号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专班餐费补助经费39,374.00元,共计699,874.00元,用于疫情防控人员隔离酒店租借费用及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餐费的支出。

  13.石屏县乡村振兴局转入上海扶贫典籍改造展示与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资金400,000.00元,用于李怀秀李怀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的补助支出100,000.00元及《因为有你》歌曲的录制费用50,000.00支出,结余250,000.00元将用于典籍改造展示工程的支出。

  石屏县图书馆

  1.石财预〔2022〕1号石屏县图书馆购书、报刊征订专项补助资金90,000.00元,用于2022年征订报纸期刊 184类,购置图书馆689册的经费支出。

  2.石财预〔2022〕1号石屏县图书馆免费开放专项补助资金4,800.00元、石财预字〔2022〕1号提前下达2021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43,465.74元、石财预字〔2022〕1号2021年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补助经费26,452.80元、石财预字〔2022〕1号2021年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州级配套补助资金7,200.00元、红财教发〔2021〕124号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98,124.85元、红财教发〔2022〕28号2022年公共图书馆省级免费开放专项补助经费28,000.00元、红财教发〔2022〕28号2022年公共图书馆州级免费开放专项补助经费3,692.00元。共计211,735.39元,主要用于图书馆免费开放水、电、网络费及聘用临时人员等的支出。

  3.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转入景区最美智慧图书馆建设以奖代补经费59,600.00元,2022年支付55,400.00元,主要用于古城分馆图书馆的建设支出,结余4,200元。

  石屏县文化馆

  1.石财预〔2022〕1号建党100周年专项资金84,997.00元主要用于开展建党100周年晚会演出活动支出。

  2.石财预字〔2022〕1号2021年(彝族烟盒舞)非遗保护专项资金26,688.00元、石财预字〔2022〕1号2021年(彝族海菜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54,568.00元,主要用于国家非遗保护项目烟盒舞、海菜腔保护支出。

  3.红财教发〔2021〕121号戏曲进乡村补助资金56,530.00元、石财预字〔2022〕1号2021年戏曲进乡村补助资金270,000.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送戏下乡演出各种支出。

  4.红财教发〔2022〕28号文化馆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1,558.90元、红财教发〔2021〕124号文化馆中央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1,954.82元、石财预字〔2022〕1号财政部提前下达2021年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47,631.12元、石财预〔2022〕1号文化馆免费开放专项补助资金2,700.00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免费开放电费、水费、聘用临时人员等的支出。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

  1.石财预〔2022〕1号石屏县袁嘉谷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29,273.15元、石财预〔2022〕1号石屏县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28,729.82元、石财预字〔2022〕1号财政部提前下达2021年石屏县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7,546.23元、石财预字〔2022〕1号财政部提前下达2021年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1,061.55元、石财预字〔2022〕161号石屏县博物馆袁嘉谷纪念馆云台门古建厅免费开放经费26,335.32元,共计122,946.07元,主要用于石屏县袁嘉谷纪念馆、博物馆、云台门展厅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

  2.石财预〔2022〕1号石屏县博物馆社会教育工作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所需布料、学员工具以及运输费用的专用材料费26000.00元、培训教师课时讲课费的劳务费24000元。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汇总)资产总额7041825.64元,其中,流动资产1399122.07元,固定资产净值2946087.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00000.00元,无形资产净值567499.76元,文物文化资产1629116.40,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的总资产7378783.96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6958.32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289968.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济效益

  从基本支出情况看,在职人员与2021年的相比下降5.85%,控制了人员经费的支出。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公用经费控制率为-9.00%。“三公经费”支出,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数51,821.95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004.95元、公务接待费7,817.00元,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数30,782.76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37.51元、公务接待费4,845.25元;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21年决算数增加68.3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68.42%,增加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常态化推进、用车次数增多,汽油价格上涨,本年每辆公务用车增加公务用车易车载客户端软件、北斗定位车载终端服务费216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61.33%,增加原因:疫情防控上级检查工作增加,接待费用增加。

  从项目支出情况看,年初项目支出预算770,400.00元,全年预算执行数8,277,977.30元,较期初预算数增加8,137,059.39元,其中主要原因是:上级和县级调整预算指标安排体育馆项目建设资金4,000,000.00元、文物保护资金1,572,946.07元、疫情防控项目资金699,874.00元、文化与保护创作资金731,256.00元,2022年预算执行数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56.21%。

  (二)社会效益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部门在文化、文物、旅游事业取得了如下社会效益:

  1.以底线要求防止疫情发生

  一是筑牢我县文旅行业疫情防控防线。多次加强业务培训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共摸排出文化市场重点人群6类347人,并建立重点人员信息台账名册,指导督促文旅经营单位按规定“应检尽检”,截至8月21日,文旅行业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共检测1277人次。其次是强化主体防控责任,督促指导A级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严格疫情防控工作,发现异常及时报告。要求全县13个旅游社、分社、服务网点不得组团前往高中低风险地区。二是提升集中隔离管控能力。组建完成11个集中隔离点驻点工作管理团队,强化闭环管理,注重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和物资储备。切实做好风险防控,严格执行“三区两通道”等要求,落实好转运方案,做到转运精准有序,并做好后续解除管控工作。截至10月11日,石屏县已储备隔离点8个1184间房间,累计隔离人数为554人,累计解除隔离人数522人,完成10辆29 座的隔离转运大巴车改造工作。

  2.以有力举措稳住经济盘子

  一是助力文旅企业加快复苏。已有效助力6家文旅企业申请暂退资金共28万元,云南佳佳国际旅社有限公司获省奖补资金10万元。石屏屏缘别院、水云居2家丙级民宿客栈已经通过州局审核,待终审后获得丙级旅游民宿牌证,每家企业将获取3万元奖励。龙韵养生谷已通过阳光网申报贴息金额19.16万元,目前相关材料待省州审核。二是助推乡村旅游发展。依托坝心镇举办(丰收节)的契机,组织我县3家旅行社、1家分社、4家旅游服务网点负责人亲自到坝心踩线,积极助力旅游企业纾困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此次活动旅行社共组织团队游客435余人,一定程度上提振了旅行企业的信心。

  3.以目标导向整治文旅市场

  一是严格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认真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切实开展“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设立游客购物退货受理中心和退货保障基金,1-9月未接到游客购物退货。认真做好旅游咨询和投诉处理,严格落实5分钟内相应12小时内办结要求,截止10月12日,处理酒店纠纷1起,接到投诉件11起,均都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结。二是强化市场执法力度。聚焦疫情防控、文物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节庆活动等领域,紧抓文旅行业各项风险隐患整治,坚持做到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清零。共开展文物安全专项检查2次,对县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截至9月份共出动检查人员 328人次,检查网吧、书店、音像店、印刷店、娱乐场所等经营单位278家次,责令改正 0家次,没收非法音像制品53 张,办结案件1 件,警告1家次,没收违法所得680元,罚款 1360元。

  4.以活动演出提升公共文化

  一是充分利用馆藏资源。以外借、阅览室和电子阅览阵地作为对外服务窗口,1-9月份图书馆接待读者153751人次,流通书刊达88407册次,新办借书证169个。二是大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组织“灯谜迎新春”“翰墨书新春 送福进万家”“纸墨挥雪 虎跃迎春”书香润红河“2022年职工家庭亲子阅读”“辞旧迎新,筑梦辉煌”“4·23世界读书日”系列活动之“阅读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等29场文化活动,开展讲座、展览活动35次。三是扎实开展文化惠民演出。以“喜迎党的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组织开展“戏曲进乡村”活动。截至2022年9月21日,已在21个乡村组织开展21场夜间群众文艺演出活动,观众累计达7.3万人。

  5.以创作培训推动文艺发展

  一是大力培育文艺精品创作。广场烟盒舞《马缨花》获全国第十九届“群星奖”、《那刀山歌调》在云南省第十二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中获银奖、《豆腐飘香》参加云南省“百合花”曲艺展演获优秀作品奖,石屏县文化馆连续两次被评为“国家一级馆”。二是积极开展群众文化辅导工作。共辅导8家单位创作文艺作品9个,其中曲艺节目《绿水青山绘初心》荣获县一等奖、州三等奖,花灯小戏《游湖》荣获县二等奖。三是注重文艺人才培训工作。确定“三区”人才文化工作者4名。开展文艺骨干培训2期,参训学员86人,传授广场舞2个,歌曲1首。组织演出队员学习彝族四弦弹奏和彝族花腰小调演唱,邀请代表性传承人进行现场教学并定期开展学习成果考核。

  6.以泛博物馆打造文化体验

  一是强化文物古籍保护力度。十老寨何氏宗祠、哨冲慕善村大庙列入第八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公示名单。完成秀山寺修缮施工四方验评,抢险性修缮了坝心王氏宗祠和万家营善觉寺,实现库房书画作品绝氧。2022年7月,石屏县博物馆被授予“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云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文博单位。二是力促文物活化利用。积极通过推出专题展览、探索文庙管理模式、编撰书籍等方式,充分发挥文物在社会教育等方面的作用,泛博物馆群建设日趋完善。《石屏县文物志》编撰结束,于云南财经大学举办“当大先生 育栋梁才”纪念袁嘉谷先生诞辰150周年书法展,完成袁嘉谷纪念馆陈列布展工作,争取上海市徐汇区对口支援扶持,石屏典籍博物馆正在石屏县衙进行前期陈列布展工作。邀约青少年活动中心、雨花舍到文庙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动。以国际博物馆日为契机,举办以“旗袍之韵”为主题的线下旗袍盘扣体验活动和“小小讲解员 讲出古城新风貌”的线上优秀视频展播。

  7以保护传承塑造非遗精品

  一是强化非遗项目保护和传承人管理。石屏四弦制作技艺正在公示为第五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普美芳拟入选云南省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管理平台申报项目2个,即彝族海菜腔、彝族烟盒舞。二是强化非遗活态传承。共开设3期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络直播教学课程,累计邀请传承人11名进行线上非遗教学15个课时,观看次数7273次,观看人数5927人。2月在龙朋镇桃园村利用抖音、快手、公共文化云平台举办“文化进万家,直播家乡年”活动。借助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联合李怀秀、李怀福非遗传习所开展非遗项目线上线下展示活动,在线观看直播人数达1300人次。三是强化非遗传承后备力量培养力度。暑期90名学员在李怀秀李怀福非遗传习所“海菜腔烟盒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班顺利结业。多名传承人进校园开展非遗教学活动,让学生感受传统非遗的魅力,推动非遗文化在校园传承中“活起来”。

  8.以乡愁之旅撬动全域旅游

  一是形成了一批新亮点。围绕“一湖两城、双城带动、两廊串联、十团闪亮”的“滇南最美乡愁之旅”规划部署,百年米轨恢复开通运行,“状元号”小火车驶入建水临安站,石屏建水“滇南最美乡愁之旅”米轨漫游廊道互联互通更加紧密,坐上小火车“探寻边地中原文化、体验滇南田园风光、品味康养烟火味”成为假期旅游新亮点和热点。二是催生了一批新业态。目前沿线景观打造、站点服务设施正逐步完善,购物店、餐饮店、酒吧、半山酒店等旅游新业态有序植入。坝心桥头打造了乡愁记忆馆和坝心镇文化服务中心,实现一馆多用,植入了乡愁美食、乡愁茶苑、乡愁记忆馆等业态,点亮了“乡愁”品牌。三是打造了一批新农村。农文旅融合乡村旅游之路不断在实践,大桥乡大平地村,按照“规划、绿化、文化、整治化”思路,实施了村庄环境整治、稻田景观、石斛花沟、林下餐厅、烧烤区、垂钓区、栈道、游乐区等建设,把村庄变成一幅幅美丽画卷,实现了田园变公园。

  9.以创新理念丰富宣传形式

  一是提高宣传策划水平。参与“2022红河文旅网红大V行”活动,邀请网红达人利用网络宣传推介石屏文化旅游特色,#一起为红河美景上分#网络曝光量突破960万,总点赞量达15万+,增加了石屏文化旅游曝光度。9月份开展千年古韵·最美乡愁“一湖两城”精品文旅线路推介会,有效提升了石屏文化旅游的美誉度和知名度。二是加大媒体宣介力度。积极组织参加2022年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不断加强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账号管理,严格信息审查、发布制度,充分利用“石屏文旅”平台,发布、转发石屏旅游宣传推文、视频,截止10月12日,信息推送已达129条。根据文旅产业指数实验室发布的云南省文旅系统政务新媒体7月传播力指数报告显示“石屏文旅”微信传播力全省县域排第三名。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部门)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7分,等级为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1。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不够。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预算编制的前瞻度不够,对当年度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前瞻性、针对性研究不多,预算和实际支出调整较大。

  3.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财务工作按部就班,缺乏创新,

  在精度和深度上欠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在项目建设

  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严格。

  4.内部管理相关制度虽已建立,但管理上较为粗糙,部分未实际落实到位。

  5.财务系统设置太多,特别是零余额账户各款项的列支设限太多,操作复杂,增加了财务工作难度。

  七、改进措施和相关建议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将进一步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加强单位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科学规划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尽量减少预算资金的调整、结转和结余的情形。

  (二)建议财政部门加强对各单位财务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视,加强对财务人员做好各项财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尤其是加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全局上下应加强学习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贯彻落实到位,做到精细化管理。

 

  附件1: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2: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4月8日



附件【附件2: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xls
附件【附件1: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