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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8014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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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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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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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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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民政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石屏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石屏县民政局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对2022年石屏县民政局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屏县民政局2022年年初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共1个,资金8.52万元,为石屏县民政局非税收入返还补助资金。
(一)项目概况。
项目背景:为保障机构运转,提高民政服务质量,加强民政业务工作有效推进。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根据民政工作重点,认真开展疫情防控、低保专项治理、特困人员供养、墓层政权建设、殡葬服务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2年非税收入返还补助资金预算安排8.52万元,财政拨入8.52万元,实际支出8.5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非税收入返还补助资金项目安排8.52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时效指标按时完成各项民政工作=100%;社会效益指标政策知晓率≥9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石屏县民政局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系项目实施主体,对项目实施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石屏县民政局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实施方案》、《石屏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执行。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掌握石屏县民政局项目支出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并找出项目支出中存在的问题,以此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部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项目支出资金使用效益,为下一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对2022年安排的非税收入返还补助资金的下达、拨付、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自评。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自评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红财发〔2020〕27号)
《石屏县民政局关于印发《石屏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民字[2017]21号);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
2.自评的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绩效自评遵循的原则为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原则,本评价采用比较法、公众评议法以及问卷调查法等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方法。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详见绩效自评评价指标体系。
(三)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 2023年2月20日前了解情况、收集资料,研究制订评价方案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及相关基础信息表。
2. 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进行实地检查,针对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认真收集、核实评价基础数据,进行绩效自评。
3. 2023年3月1日至3月10日根据检查情况,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根据自评方案和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石屏县民政局对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进行了评分,自评分为:93分,评定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指标值:时效指标按时完成各项民政工作=100%;社会效益指标政策知晓率≥9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情况
石屏县民政局非税收入返还补助资金项目立项基本程序、过程规范,绩效目标设置合理。
2.资金落实方面
项目预算资金8.52万元,县财政于2022年3月下达石屏县民政局非税收入返还补助资金8.5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支付资金8.5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石屏县民政局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支付业务,强化资金安全,制定《石屏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办法》、《石屏县民政局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实施方案》等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保障了石屏县民政局的正常运转,提高了民政服务质量,民政各项业务工作有效推进。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在疫情防控、低保专项治理、特困人员供养、墓层政权建设、殡葬服务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在编制部门年初预算时,结合部门主要工作任务,依据上年度项目资金绩效情况,合理分配项目资金,设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值。年度预算执行中,加强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按程序调整修订绩效目标和指标值,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年度终了,切实做好绩效自评工作,根据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合理分配部门预算项目资金。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部分指标没有完成绩效预期。如民政政策群众知晓率低。主要是政策宣传力度还不够。
(二)预算执行进度不够理想。大部分资金于2022年12月份支付,没有达到预算执行进度时间要求。主要是资金安排不够合理,资金分配依据不充分。
七、有关建议
1.加强对绩效目标预期的研判,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2.加强年初预算项目资金安排的研判,合理测算年度所需安排资金规模,对于当年安排资金所依据的数据不能确定的,建议在次年安排资金,在保证政策连续发挥作用的同时,确保资金及时兑现。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石屏县民政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石屏县民政局
2023年4月2日
附件【石屏县民政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