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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80143-830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住建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4-19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1:石屏县城区环卫保洁专项资金

  内容为县城区街道人工清扫保洁及公厕清洁维护管理;县城区街道机械人工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绿化带保洁工作。按照市场化服务公司规定的作业标准配齐配全主次干道清扫保洁人员、垃圾清运人员、公厕管护人员和环卫机械;按质按量完成环卫作业,并保证服务范围内环卫作业质量达标。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对承包范围内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及设施管护等环卫作业,按照相关考核标准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形成考核质量报告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按照考核结果支付运营方费用。项目年初预算资金10557469.87元,全年预算数2500000元,全年执行数2500000元,预算执行率100%。

  项目2:石屏县城市路灯运行维护管理专项资金

  内容为城市公共照明、景观、楼宇亮化运行。用洪范LED照明产品和技术对本项目现有的照明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同时对灯杆、变压器设施、电缆线路等配套设施设备进行检修或更新。洪范节能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节能产品和技术,对石屏县城市路灯节能项目向甲方提供节能改造和管养服务,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双方约定支付给运营方费用。项目年初预算资金2890000元,全年预算数2250153.57元,全年执行数2250153.57元,预算执行率100%。

  项目3:石屏县省级示范村建设统贷本金利息

  内容为2015年的村庄12个:异龙镇符家营村、小瑞城村、仁寿村、豆地湾村、罗色湾村;坝心镇小高田村、苏家寨村、四家村、铺前村、关上村、龙港村、白浪村。2016年的村庄9个:坝心镇青鱼湾村、大过细村、坝心村;宝秀镇郑营村、盘营村、大杨营村;龙武镇新寨村;牛街镇迭亩龙村、他腊村。项目年初预算资金2300000元,全年预算数0元,全年执行数0元,预算执行率0。原因为:项目资金支付由财政统筹管理,暂不予批准支付。

  项目4:石屏县城区绿化管养专项资金

  内容为城区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城市街道绿化带的栽植、浇水、施肥、病虫防治、抗旱、修剪、园艺整形以及绿地内保洁、松土、除草等绿化养护管理具体工作。项目年初预算资金500000元,全年预算数388940.97元,全年执行数388940.97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石屏县城区环卫保洁专项资金年度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县城区街道划分一、二、三级,清扫保洁做到无废弃堆积物、无果皮纸屑等、路面净、人行道净、边角净、沟眼净、花坛树坑内及周围净。一级道路保洁质量要求:采取洗扫加冲刷的模式。二级道路保洁要求:具备条件的实行机械化洗扫作业,每天对车道、铺道、人行道洗扫、清扫2遍。三级道路保洁质量要求:具备条件的实行机械化洗扫作业,每天扫一遍,特殊情况随时进行洗扫。垃圾应及时清运,严禁焚烧垃圾、果皮箱、垃圾箱、道路中心护栏、公交站点公益广告牌、线杆、灯箱、路灯杆等设施保洁由专人负责,并配备专业擦洗工具,实行专业化保洁,确保整洁无积尘。提高城区整体环境质量,创建适合居住环境。

  2.石屏县城市路灯运行维护管理专项资金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改造后所改造的传统灯具满足城市道路设计标准(除LED以外照明灯具)节电率不低于75%,根据当地时令调节,4月至9月不低于10小时/天,10月至次年3月不低于13小时/天。

  3. 石屏县省级示范村建设统贷本息专项资金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实施小瑞城村、龙港村等21个省级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道路硬化、供水、照明工程及村庄规划编制,支付由县级承担省级示范村建设统贷本息。

  4. 石屏县城区绿化管养专项资金年度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城区街道绿化和公共绿化的补种、修剪、农药防治、冬季涂白、浇水等日常管养维护,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绿化苗木成活率达98%以上。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局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任务分解清单。

  2.制定《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控制制度》(石住建〔2020〕160号)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

  3.各项目管理科室根据职责分工、管理流程,按各项目的具体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实施范围、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工作时间节点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石屏县城区环卫保洁专项资金,共设3个绩效指标,完成3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0个,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2. 石屏县城市路灯运行维护管理专项资金,共设3个绩效指标,完成3个,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3. 石屏县省级示范村建设统贷本息专项资金,共设4个绩效指标,完成4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0个,预算执行率0%,自评得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

  4. 城区绿化管护经费,共设3个绩效指标,完成3个,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100%。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制定《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控制制度》(石住建〔2020〕160号),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为项目的管理奠定了基础,保障项目正常开展。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预算及自评工作不够精准,统筹协调不够,不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以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各项目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有关建议

  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单位名称: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0日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